秀书网>其它小说>拳镇山河>第五十四章:武林神话
  鹰王陈心,为武林四王之一,凶威赫赫,凭借它的鹰爪铁布衫纵横武林,把鹰爪门发展得有声有色,别看现在就是这么个小小院落,但已经开枝散叶,大把大把的弟子到军政商黑道发展,人脉雄浑,在外面鹰爪拳馆如雨后春笋竖立起来,但是眼前这个“鹰窝”才是最核心之地。

  不是鹰爪门最核心弟子,休想踏入“鹰窝”半步。

  在这个院子里面修行的,都是真正的高手,看他们站桩搬运气血就知道,没有二十年以上的勇猛精进,根本不可能到达这个程度。

  此时鹰王陈心眯着眼睛,如在高高在悬崖之上的金翅大鹏,俯视苍生,站立在食物链的顶端。

  他不是鹰王,而是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大鹏。

  大鹏翱翔于九天,寻琼浆而饮,逐神龙为食。

  “我问了老友元辰兄,得到许多消息,那年轻人叫李含沙,曾经是杀手,默默无闻,突然横空出世,和三仙之一的终南剑仙决战于大内,破生死玄关,已金刚不坏,成为武林神话。”鹰王陈心喃喃感叹:“武林神话……大约修炼功夫只要有毅力,肯下苦功,就能够当得起一个高字,是高手。再进一步,如果有悟性,聪慧,天生是练武的料子,那就是可以当得起一个大字,武学大师。如果再进,那就要有求道之心,舍弃一切,无所畏惧,天崩地裂不动不摇之勇气,才能够为一个宗字,那就是一代宗师。一代宗师更进一步,才是武林神话,超脱世俗,这样的人,已经和自身资质无关,恐怕应劫而生,就如佛陀出现在世间,是因为一件天大的缘分。”

  “我居然遇到了这样的人?武林神话?”沈樱还是难以相信,回想起当日的那场景,还在梦中,颠覆了她对武学的所有认识,在她的理解中,功夫再高,也怕乱刀,身法再好,乱枪打死。

  “我想见见此人,当今武林,这种境界的人难得一见,都不在世上行走,只有此人还在红尘中,如不乘着现在机会见见,以后恐怕就很难再见了。”鹰王陈心站立起来,把茶壶放在凳子上:“沈樱,跟我走,去元辰集团。”

  元辰集团。

  张元辰和鹰王陈心对坐,卫子龙站立在他的身后,而沈樱则是四处打量,在寻找那天救她的李含沙。

  可惜李含沙不在。

  “陈心老兄,看气色,你似乎已经快把大鹏明王拳的精髓琢磨出来了,全身大穴熏熏如醉,直上青天。”张元辰眼光锐利:“真是老当益壮,老而弥坚。”

  “元辰兄,那位呢?”鹰王陈心的心思明显不在这上面,眼神一扫。

  “他已经在花园里了,难道你没有发现么?”张元辰起身,慢慢走到门口,推开窗户,外面是几亩地的江南式园林建筑,颇有皇家的味道,这在北方极为罕见。

  此时北方已经冰天雪地,腊梅盛开,在这园林中全部都是梅花,清香扑鼻。

  而一个年轻人就站在梅树之下,负手而立,气息浩荡而苍茫,直与天公相互结合,似乎无痕无迹,却又处处都在。

  谁人都看不到神灵,但人人都知道,举头三尺之上就是神明之所在,时时刻刻都在观察你的动静。

  年轻人和普通人已不在同一个空间。

  准确的来说,他的心灵已是另外的时空,而色身还在这里展现给天下苍生观看。

  鹰王陈心一看,全身陡然俯冲,衣服无风自动,猎猎作响,体内气血翻涌如喷泉,他的喉咙里面冲出鹰啼,满室回荡。

  本来有些矮小的身子陡然高大起来,气息充盈,似乎时光回溯,使得他回到了壮年时代。

  雄鹰翱翔,苍鹰九变,大鹏展翅,吞龙裂虎。

  气机发动。

  眨眼之间,他以到了屋外园林之中。

  鹰爪探出,抓到了年轻人的身边。

  稍微晃动,爪影如山,层层压迫,巨象都为之撕裂。

  沈樱睁大眼睛,她知道自己师父厉害,却没有料到居然到如此境界。

  “这就是鹰王实力么?”卫子龙暗暗心惊,他是真正的强者,自信不弱于天下英雄,但鹰王这一击,让他觉得自己气势所有不足,对上这种老一辈的宗师还有些差距。

  四王不愧是四王,比五龙要强一些。

  宗师搏斗,在于气和大势。

  “咱们又见面了。”沈樱正心神激动,想要看那年轻人和师父大战,但身边却多了一个人,拍拍她的肩膀,和蔼可亲。

  不是李含沙是谁?

  在园林中,鹰王陈心一击落空,梅花树被劲风扫过,如利刃切割,到处乱飞,破坏了美好的意境。

  谁都没有看清楚李含沙是怎么走进屋子里面的。

  鹰王陈心一击之间,气势强烈,给人视觉感官上的强烈冲击,但相对于李含沙就多了烟火之气,还在世俗之间。

  李含沙才是真正的烟云恍惚,梦无痕迹。

  “好好好,不愧是武林神话。”

  在园子中的陈鹰转过身躯,施展“燕子三抄水”的轻身功夫,矮身,穿梭,连续三抄,脚不沾雪,又是飞掠进入屋内,不再动手,而是发自内心由衷赞叹。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他这种级数的人物自然看出来刚才的玄妙,胜负已分,不会再纠缠下去,双方也不是深仇大恨,还是善缘,刚才出手只不过见猎心喜。气机发动,热血澎湃而已。

  “鹰王不愧是鹰王,轻身功夫和横练功夫都登峰造极,超越鹰爪门的前辈,当之无愧一代宗师。”李含沙也不以为忤,抱以善意。

  “惭愧,时势造英雄。当今天下,整体都在进步,以前鹰爪门的前辈求得一味药材,跋山涉水,三年五载而不归,耽误修行,浪费体能,而现在只要有钱,什么药物都可以买到,就算是绝种的药材,也能够以其它的药物替代,更有许多新药不断研究出来,对于体能的提升极大帮助。”鹰王陈心还是知道得清楚,不是自己心性超越了前辈,而是所处的时代超越了前辈。

  “是啊,几百年前,人的平均寿命才多少?差不多就是40岁。而现在人均寿命已是70岁,几乎增加一倍,如果我们修行中人还超越不了前辈,那可以直接撞死在石头上。”张元辰侃侃而谈:“比如含沙兄这样的人物,放到古代,就是达摩张三丰吕纯阳这样的人,都不会出现在同个时代,但是现在却伸出巴掌都可以数。我辈中人不掌握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可惜了。”

  “的确是修行的黄金年代。”李含沙也深为赞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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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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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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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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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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