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那垂死的老鼠见凌苏和玉灵过来,还眼露凶光,仿佛要将他们要死般,凌苏见状心中疑惑:“这老鼠极少会自相残杀将同类,也不知道是为何竟窝里反了。”
走到了通道尽头,是一道白玉的石门,上面还雕刻了六十四颗门钉,规格已经十分高。在封建时代,只有皇宫才能使用八十一颗门钉,取九九归一,天下一统之意。再往下则是王侯公卿,这六十四可门钉也是王侯之列。
到了这里凌苏已经确认,这确实是一座墓葬,还是一座规格不低的王侯之墓。不过现在令他好奇的却是,到底是什么人,竟然将自己身后之地,选在了这荒僻的玄阴之处呢!
那汉白玉的石门严丝合缝的关着,下面斜躺着两具骸骨。浑身已经腐烂大半,仅剩的皮肉的也都干瘪枯黑,眼眶中还爬进爬出不少蚂蚁。
凌苏看其尸体的腐烂程度,少说也死了十多年,身上穿的羊皮袄横竖插着不下四五十只弩箭,石门旁边还露着两个三寸大小的发箭孔。皆是强弩,多是一箭通透心扉,皆是当场毙命。
凌苏提住一口气,纵身而起,在那石门上一点,虽是看去轻描淡写,实则力道极重,接着就听到“吱呀”一声闷响,那重达千斤的石门就这样被踹开了!同时他借力回到三丈开外。
还没等凌苏落地,就听见细密如雨的箭矢倾泻而下的声响。不过一会的功夫,石门四周超过二十架连弩,射出不三四百道弩箭。凌苏看了也不由感叹,若不是自己练就了修真之法,普通武艺高强之人怕都是很难躲过这机关!
那石门一开,里面是一个不大的墓室,也就一丈半见方。中间一条汉白玉甬道,直通前面的石门。左右摆放的皆是随葬之物,足足八口巨大的陶瓮。
凌苏随手点出一道指劲,“呯”的一声将其中一个打碎,只见洒了一地稻谷,因为封存的极好,也还都没有腐烂,想必其他也都应该是五谷粮食之类的随葬食物。
古人修建坟墓也多半如生前的宅子一样,从墓道进来有前厅、主墓室和左右耳室。但凌苏是从幕后的通天进来的,直接到的是后室。
所谓通天就如一个房子烟囱一样,也有说是墓主人升天的通道,反正就是要留个小孔。s那些盗墓的行家也有很多人,专门就对这个小孔下手。
一些凡俗之物的陪葬自然不放在凌苏的眼中,现在金银于他也与粪土无异,他感兴趣的就是这墓中,埋的到底是什么人?凌苏心念一动,将银蛟剑的能量波动压制最小,想必在这十丈地下,就算是陈天二人就站在上面也难查知。
一道银光掠过,“唰”的一下,沿着那石门划了一圈,就听见“噼里啪啦”的乱响,里面暗藏的机关已经尽数被毁。
这道石门后面就是主墓室,能有四丈宽六丈长的大石室。中间是一座三尺高的棺床,上面稳稳当当的放着一尊巨大的棺材。外边都用绸缎裹着,也看不清棺材是什么材质的。
在墓室的四个角落堆放着不下数百具尸骨,都是凌乱的堆在一起。大多已经腐朽见了白骨,这些人死前应该极度痛苦,死死的纠缠在一处,甚至有些人的手指都抠进了别人的眼中!
凌苏此时也闻到空气中的异味,赶紧驱动真元,进入内呼吸,同时拿出两粒白云派特制的解毒丹,自己含上一粒,又给玉灵一粒。
接下来,凌苏扫了一眼那些死状痛苦,抱作一团的尸体,显然都是中了这里的毒气而亡,不禁叹息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果然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接下来,凌苏就开始打量了起来,墓室的四下全都是描金壁画,粉彩描绘,尚还非常鲜亮。画中人物相貌清晰,栩栩如生,四壁一共画了十六幅壁画,各讲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角皆是一个雄健汉子,描述的都是戎马战场的胜败之事。
待到绕过棺床,才看见一个镶金檀木的灵位,上书西王李群忠之位。下面还有几行小字,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神鬼明明,自思自量。
凌苏不由面现惊愕之容,没想到这竟然是那个起义的李群忠的陵墓,要说凌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也就听说了李群忠的名声,当然作为一个起义失败的农民军的领袖,李群忠的名声不怎么样,而且还有传闻他杀了数十万人,比起凌苏在现代听说过的杀人魔王白起也是不遑多让。
据凌苏所知道的大夏朝的史料记载和传说,他应该是死在了天府北郊,尸首不翼而飞,怎就跑到这里葬了呢?他看着那没有落款的牌位,喃喃道:“也不知最后到底是谁给这位西王送终……亦或根本就没有人,而是他自己迈进去,关上了棺材板。你说是不是呢?玉灵。”
凌苏这笑话似乎并不能让玉灵感觉丝毫放松,它已经察觉到了一股强大而凝练的玄阴之气,从那厚重的棺材里散发出来,“呜咕呜咕”的低鸣不断,仿佛在提醒凌苏要小心。
凌苏抚着它的小脑袋,笑道:“我的小可爱不用害怕,他只怕现在是不敢动弹的,咱们看见他也就罢了,若是上让面那两个邪道修真见了,这生长于玄阴之地的铜甲尸,只怕要争着抢着,夺回去练成元神分身呢!”
凌苏话音一落,却听见“嗵”的一声,那棺材盖竟然微微一顿!随即又是“吱呀呀”的刺耳摩擦,不下二百斤的实木棺材顶竟被顺着开了!只见八只足有五六寸长的幽黑指甲伸出来,冷森森摄人心魄。
接着就听道一阵宏亮的大笑之后,棺材那边传来说话声道:“哈哈!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未曾想到今日竟有贵宾盈门,真让舍下蓬荜生辉啊!”
随即,就见那棺材里头坐起来一个人,一下子飞身出来,落在了棺材的旁侧,与凌苏玉灵相对而视。
只见这人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眼光如电,看就不是寻常之人。身上穿了一身紫色虬龙长袍。
那大汉一抱拳,道:“某家便是此间主人李群忠,不知这位朋友如何称呼?”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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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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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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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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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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