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懂,你妈我是过来人,男女之间还不就那点事。”
林天不便插话,埋头又开始喝粥。
“是吗?那你知道林天有多少女人吗?我只是他的小老婆你知道吗?”
“噗呲!”林天一口稀饭喷了出来:“咳咳咳……伯母你别听景岚胡说八道,她开玩笑呢。”
李兰笑了,给林天递了纸巾:“呵呵,姑爷你别激动,景岚这孩子我还不知道吗?口无遮拦,成天胡说八道。”
张景岚挑衅的看着李兰:“那我要说的是真的呢?林天有老婆孩子,我跟他老婆商量过了,她做大,我做小,二女共侍一夫。”
“儿女共侍一夫?”李兰却根本不在意:“那好啊,这年头有本事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三宫六院,你以为老妈子会在乎这个吗?
只要景岚你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何况正宫同意了,那不是很好吗?
姑爷,大太太那边什么情况,看什么时候咱两家人碰个面,吃个饭聚一聚?”
林天一阵头大:“伯母咱别开玩笑了,没有的事。”
张景岚也被弄得没脾气:“行行行,李兰你是老司机,我说不过你。还两家人碰个面吃个饭,吃屁啊,看把你闲的!”
自从张靖宇死后,李兰终日以泪洗面,没人知道她心里有多苦,现在女儿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可女儿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用张景岚的原话说:这么多年你死哪去了?现在知道管我了,你管得着吗?
现在女儿肯把男人带回家,对她来说就是大喜事。
所以张景岚说这些话来怼她,她还真的不在乎,她的不幸婚姻,不就是没处理好几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吗,当年要不是她沉不住气,怎么会搞成现在这样。
男人一有本事,哪能没有诱惑。
不管林天是不是有其他女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儿怎么高兴怎么来,多年缺失的母爱,在儿子死后只能落在张景岚身上,这种中年丧子的无奈,她是刻骨铭心。
“姑爷,你跟我们家景岚认识多久了?”
“算起来,十多年了吧,伯母,我跟景岚是开南大学校友,只是大学时没什么交流,那个时候我有女朋友,估计景岚也有男朋友。”
“哦,认识十多年了,那好啊,哈哈哈哈,老同学好啊。我记得景岚上一任男朋友秦霄,她可是从来没带回家给我看看,也可见,你在她心目中的份量,难怪,原来是老同学,景岚,你别是暗恋人家十多年了吧?”
张景岚一边吃着她老妈做的早餐,一边回怼着:“暗恋十年又怎样,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
“傻丫头,怎么没关系,都说情人还是老的好,这事靠谱,我看姑爷就不错,比那个姓秦的兔崽子强多了。”
“怎么又扯上秦霄那混蛋了?行了行了,吃饭也堵不上你的嘴。”
林天皱皱眉头:“景岚你对你妈客气点,伯母关心你才唠叨几句,你不听可以当耳旁风,何必说一句怼一句,跟打仗一样,有意思吗?”
“老公你不要凶我嘛,我这不是怕你被我妈唠叨烦死了吗?”
“问题是我不觉得烦啊,伯母挺好的,对你很开明,你想做什么做什么,还要怎么对你才算好?
父母唠叨几句怎么了?没有父母的照顾,我们喝西北风就长大了吗?
我跟你接触不多,每次聚会我看你都很开心,对别人也都是客客气气,温润得像水一样,我就想这女孩真心不错。
没想到你在家却是这样的,当然,我不了解你们家的情况,对与错没资格评判。
我只想提醒你一声,大多数父母爱子女是无私的,就算他们见识有限,观点不对,你也不需要这么咄咄逼人。
我们把最好的态度都给了外人,对家人却恶语相向,这合适吗?说句不好听的,你爸妈哪天不在了,你怼谁去?子欲养而亲不待,到那时候,你再去想什么孝顺不孝顺的事,都晚了。”
“呃,老公你生气啦?”
“我没生气,只是遗憾,我多想我妈还在,哪怕她整天唠唠叨叨,我也不会觉得烦。真的,就算她说得不对,我也不会反驳,我会耐心的听她唠叨,然后再我行我素,大家都不影响,不是很好吗?
景岚你想想,父母又能做什么,他们只能以他们的方式爱你,你可以不领情,但是没必要针锋相对,弄得好像不怼回去就吃亏了一样,又不是仇人,何必呢?”
林天看两个女人都惊讶的望着他,便总结道:“看我做什么,就是一点人生感悟,真心话。”
李兰很感动,仿佛找到了真正的乘龙快婿:“姑爷你说的真好,这些道理也只有你说她啊才肯听,我们说破天也是废话。
姑爷你人这么好,景岚跟着你我就放心了。
姑爷,我也说真心话,你比那个秦霄混账东西强一万倍,就算景岚做小,我也不会反对。姑爷,不管大老婆小老婆,你这一碗水可得端平啊,好好对景岚,景岚这孩子也不容易。”
林天只能顺口道:“伯母你放心,我会好好对景岚。”
张景岚瘪瘪嘴,没反驳,因为李兰终归还是帮她说话了。
张景岚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餐厅的电视,也巧了,魔都卫视正在重播昨晚的歌王争霸首战现场。
更碰巧的是,电视里林天正弹着钢琴,深情的望着林雪儿唱着颇有年代感的歌词:“GOODBYEMYLOVE,我的爱人,再见,GOODBYEMYLOVE,相见不知那一天。我把一切给了你,希望你要珍惜,不要辜负我的真情……”
不知道李兰是不是灵光乍现:“咦,姑爷这不就是你吗?你是明星吧!我就说在哪见到过,原来是电视上,昨晚上你在魔都电视台唱歌是不是?
我说办什么事呢,问景岚又神神秘秘不肯告诉我,原来是参加电视台节目录制啊,这有什么不好说的,正大光明嘛。”
林天看着电视,对自己第一次登台的表现还算满意,但是昨晚陪唐心看过了,实在没有兴趣再看一遍。
“没有没有,伯母你认错了,我不是什么明星。这唱歌节目有什么好看的,换台换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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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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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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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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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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