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重生之乱世英雄>第60章 破衣难抵万金脯
  徐佑松开了手,往旁边退开两步。手机端摔出来的那人扶着廊柱勉强站立,低声咳了两下,唇角流出一丝血迹,道:“冲撞郎君了,失礼莫怪!”

  “无妨!”

  徐佑回了句,这才看清他的脸,三十多岁的年纪,面目黝黑,有风霜之色,低垂的眼睑遮掩了双眸,但被人殴打辱骂,神态却很平静。

  他转过身去,对着门口的有痣之人淡淡的道:“足下的鹿脯我从没见过,自然谈不上偷。”

  兴许是被他不卑不亢的姿态刺激到,有痣之人怒极而笑,挽了挽宽袖的袖口,握着拳头,就准备过来继续动手。这时其他房舍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有人看不过眼,道:“他既然否认,说明此事有蹊跷,还是说理为先。真的说不明白,再到县衙具状不迟,何必动手动脚?”

  “这话道理明白,就算他是偷贼,也要证据确切之后才能定论,如此草草听你一面之言,未免不能服众。”

  这两人刚说了一半,就被人拉住噤了口,窃声道:“你们是外郡来的吧?”

  “正是,足下如何得知?”

  “想来也是,这位可是钱塘有名的游侠儿,唤做窦弃,平日不得罪他,还要被欺压三分,更别说今天有人胆敢偷他的鹿脯……你们外郡的人,出门求财求个平安,还是不要贸然蹚这样的浑水了。”

  那两人对视一眼,虽然心中不服,但知道这人也是好心,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转头退到人群当中,不再言语。

  窦弃见只凭名声就能让外人闭嘴,越发的自得,道:“既然诸位认得我窦弃,我就跟你们分说分说此事,免得有些人以为我仗着本县的身份故意欺压外来的人。”

  他伸手一指,道:“这个狗辈,长的獐头鼠目,早就心怀不轨,数次暗中觊觎我藏在床榻下的匣子。果不其然,今日一早,我有事外出,只有他一人待在舍里,等我办事回来,榻下的匣子大开,里面的鹿脯不翼而飞。诸位说说看,我找他要还,有没有错?”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大部分都觉得窦弃的怀疑有理有据,并非空口白话,不出意外,十之八九就是这个人偷了鹿脯。一时望过来的目光多是鄙夷、厌恶和嘲弄,还有些幸灾乐祸,等着看一向手段狠辣的窦弃如何泡弄此人。

  徐佑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个时代的游侠儿,整体来说,分为三类,一是轻侠放浪的少年。比如《三国志》里说曹操少年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并且他和袁绍还曾一同为游侠,四处惹事,有次看人新婚之喜,竟然夜间持刀将新娘子劫持。他们二人都出身名门,如此劣行,是典型的公子哥的做派,属于不良青年的范畴。第二种是为非作歹为、危害一方的流氓下作之徒。比如《晋书?戴若思传》“少好游侠,不拘操行,遇陆机赴洛,船装甚盛,遂与其徒掠之。”连陆机都敢抢劫,可见胆大妄为到什么地步。同样的还有《魏书?毕众敬传》“少好弓马射猎,交结轻果,常于疆境盗掠为业。”此类游侠儿开始结徒为党,聚众劫掠,成为地方一害,深受百姓痛恨可又无可奈何;第三种则已经脱离了不良青年和地方一害,成为游侠侠魁之类的人物,比如《晋书》里提到的京师大侠李阳,连假借后宫权势、泼悍之极的王衍的老婆郭氏都很是忌惮。魏孝明帝时的大侠李元忠,朝廷从清河郡抽调五百人戍守西境,后来返回时途中遇阻,李元忠只派一家奴做向导,一路上群盗退避,莫敢招惹,安全回到了家中。像这样的势力和威望,小者于乡间,大者于州郡,已经隐约可以跟权贵们相提并论。

  窦弃应该属于第二种里不太成器的,劫掠世家的胆子估计没有,可欺辱乡邻,鱼肉百姓的本事却也不小,对普通人而言,他这样的败类其实危害更大。

  面对众人几欲剜肉刮骨的目光,站在徐佑身边的这个人依然是那幅不急不缓的样子,双手束在袖中,眼睑低垂,道:“我生性不爱食肉,别说没见过什么鹿脯,就是偷来又有何用?”

  “呸!身上一文钱没有的穷狗还想吃肉?”窦弃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道:“我看你不是不吃,而是吃不起,所以才打阿爷鹿脯的主意!”

  要说骂人的脏话,现在的人跟后世不能比,说来说去都是那几个词,尤其以“狗”及其衍生品最为流行,出现的频率极高。

  “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

  窦弃愣了下神,一时没听清楚,瞪着眼睛道:“谁在说话?”

  徐佑往前走了一步,窦弃打量一下徐佑,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同是南来北往的羁旅中人。”

  一听也是外郡的,窦弃防范之心立去,不屑道:“站一边去,没你说话的份。”

  “任侠放荡,不修行业,一无安身之术,二无立身之本,要是你都能在此侃侃其谈,我想,我也该有说话的权利。”

  窦弃鼻头一跳,那颗黑痣似乎要从肉里面飞出来一样,盯着徐佑狞笑道:“若是存心找死,先找人写好家书,免得做了异乡鬼,还连累你家中妻儿挂念!”

  徐佑笑道:“好大的口气,至宾楼是你开的不成?”

  窦弃神色一变,眼中似乎隐藏着什么,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道:“哼,至宾楼……那又怎样,你还能整日不出门不成?”

  “那是以后的事了,咱们不妨先说说眼前。你既然说自己不是欺压良善的人,又肯细说原由请众人公断,那请问一句,你是如何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的?”

  窦弃鼻子朝天的一嗤,道:“我就是知道!”

  徐佑等的就是他这一句,走到中间,抱手团团一拜,道:“诸位请看,这位郎君的衣着虽然不是上等的锦缎,但也是做工极细的丝绵,而且能住到客舍之内,哪里是囊中羞涩的褴褛之人?”

  见众人都陷入思考当中,徐佑不给窦弃说话的机会,又道:“想要知道他身上有无钱财,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趁他不在时偷翻他的包裹。窦郎君,你说是不是?”

  窦弃没想到仅仅只言片语,自己反倒变成了偷窃之人,立刻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拳头握的啪啪作响,凶相毕露,道:“狗辈,你们一伙的吧?”

  徐佑自然不会不顾自身安危强出头,他之所以插话,是因为看到左彣已经从外面回来,正站在身后四五步的距离。并且他隐约感觉到这件事另有蹊跷,要是袖手旁观的话,这个被诬赖偷了鹿脯的人,说不定会下场极惨。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不是伪善,而是人生在世,该守住的,也该有的一点仁心!

  眼看窦弃就要出手,自徐佑搭腔之后一直没有做声的那人突然拉住他的手后退了两步,抬起头,一直藏在眼睑后的双眸露了出来。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明净如墨石的瞳孔中闪烁着深邃不见的幽光,却又偏偏夹杂着大漠黄沙的沧桑和恒远,一层层,一团团,包含着无尽的神秘和读之不尽的故事,让人忍不住想陷入进去,探究其万一。

  他对徐佑感激一笑,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去了身上的襟袍,往地上一扔,坦然道:“这是前日刚作的衣服,价值五百钱,足够抵价你的鹿脯了,拿去吧!”

  窦弃眼睛看都不看地上的衣服,冷冷道:“知道我的鹿脯哪来的吗?那可是扬州治杜祭酒于天云山偶遇通体雪白的神鹿,取其左项肉做成此脯,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吃下即可成仙。我不知用了多少心思,才求来这一块,你这件破衣服,赔得起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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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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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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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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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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