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像猫的。”
“这林子这么深,会不会是狼的?”这是区分不出猫科和犬科动物脚印区别的村民。
“我们这哪有狼啊,豺都没见过一只。”
“那之前那大鳄鱼我还没见过呢,咋又会出现在山上,还叫我们碰见了。”
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家就讨论开了,一时间都猜不出这是什么东西。要往年,他们这里的山林能被人发现野鸡野兔的踪迹就不错了,但毕竟现在情况特殊,忽然多了什么以前不可能出现的东西,也不稀奇。
高长辉说:“管它啥动物啊,别又是要吃人的。我们还是快挖折耳根吧。”
“对对对,看着脚印不小,遇上了肯定很危险。”
他们本来就是下午出来的,这会儿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下山,尽量多挖点。
严非和景临等也回到自己原本的位置。
严非问景临:“你觉得那像什么动物的脚印。”
“是犬科的。”景临说,猫科动物的脚掌都有肉垫,走起路来没声音,爪子缩进去的。而犬科的爪子是缩不回去的,走在光滑的地面会发出声音,速度快了还会打滑,那地上留下的脚印也是有爪尖的。
这些脚印留下的形状略为清晰,村民们看得少所以注意不到,景临几个稍微仔细一点就能看出来,但具体是什么动物的,这还真不好猜,不过体型是小不了的。
大家还要摘其他的,折耳根大家挖得不多,挖多了一时也吃不完,所以着重的,还是那些刺莓果和蘑菇。大概挖了半小时,因为几乎每家人都来了最少两个人,所以每家人多的挖了大半袋子,少的也有五六斤了。
“上去吧。”严非说,虽然下面空旷,但因为有山坡上的树枝遮挡,所以光线要暗些,再待着,怕是不安全了。
在大家拉着那些坡上的草木慢慢地往上爬的时候,背后的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声不甚清晰的动物嘶吼声。
“我的妈呀!”张大嘴被这声音吓的脚下一滑,一脚蹬在自家儿子张凯脸上,张凯鼻血一下子就流出来了,眼泪水都给疼出来了。
“我的爹啊,你脚下留情!”张凯一只手上还抓着袋子,鼻子流血了也没法捂,只能挂着眼泪仰着头,等他爹爬上去放下东西再来接应他。
远处不明动物的叫声还在继续,此起彼伏的。
大家手脚并用的加快速度往坡上爬,等都成功爬上去了才齐齐松了口气,望着远方的山林,大家害怕是一回事儿,但都挺好奇是什么动物,“这什么动物的叫声啊?”
“不清楚,没听过这种的。”
景临不确定的说:“听起来,像鹿的叫声。”乐乐刚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为了哄乐乐开心连着带他去了好几次动物园,看过梅花鹿,所以对这声音有点印象,开头有点低沉嘶哑,到后面声音尖利,音很高。
“鹿啊?”李飞宇砸嘴,如果真是鹿,那肉可多了,抓一只回去吃好多天啊。
严非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抬手拍了下他的脑袋,“就算真是鹿,你想抓也得改天来,而且也不知道之前那些足迹是什么动物的。”
李飞宇捂着后脑勺悻悻地哦了声。
声音离得远,大家又摘了会儿枸杞头,就带着东西往回走了。很快到了刺莓果那儿,大家都赶着上去抢好位置,因为刺莓果丛是有刺的,外围是最好摘的,等到外围的都摘完了,就得开始想法子进里面去摘了。
一只野鸡突然冒出来,从正在摘果子的严璐脚边跑过去,她手上没有石子,看着野鸡离她越来越远,直接抓着手上刚摘下来的果子就打向了那只野鸡,然后就见那只野鸡瞬间果子击中,而且一下子被击飞好远。
看见这一幕的人都张大嘴巴,不愧是大力少女,一个果子比石子还厉害。
“哈哈!”严璐跑过去把野鸡提起来,在手里晃了晃,见野鸡没反应一副彻底晕过去的样子,耸了耸肩,用野草把鸡身上的果浆擦了擦,就装进了随身带着的口袋里。
景临手里其实一直拿着石子,之所以是没出手,是这一路严璐和赵志文一直想找野鸡练练手,他打算的是在野鸡跑出他能攻击到的范围时如果还没被人打中的话才出手的,严璐扔果子的时候他都打算出手了。
景临走过去,看着严璐把野鸡放进去,说道:“估计这鸡内脏都被你的果子打破了。”
严璐笑道:“第一次,拿不准手劲,以后多试试就知道了。”
赵志文没过来,四个人中就他还一直没打着,他在旁边给自己打气呢。可惜大概上午打回去的太多,下午身边就没出现过几只野物,这会儿一直眯着眼睛注意着周围野草的动静。
李飞宇送给景临那一袋子小石子这下午也没了用武之地。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几十个人把刺莓丛外面能摘的地方都摘干净了,至于中间的得明天来摘了,这次摘的多的人都摘了将近了两个袋子,少的也有一袋多一点,拿回去做果酱或者果酒也是可以的。
回去的路上摘蘑菇,大家就省去了被咪咪剔除掉的那些不能吃的,目标更明确一些了。大家摘蘑菇的时候跟抢一样的,蘑菇一时吃不完还可以晒干了保存,都想多摘点,路过的地方简直蝗虫过境一样。
这么一路摘一路到了山下,好些人几乎只剩一双脚有空了,肩抗手提的,背上还背了不少,有的人嘴巴里还叼着一个没装多少东西的袋子。
一行人当中,就属赵志文和严璐的背篓最高了,几个麻带重重叠叠的放在背篓上,走起路来格外小心,腿一打晃背上的东西也跟着打晃,景临和严非跟在两人身后,一路上看着都替两人揪心,偏两人还有说有笑一脸轻松。
所有人都按照之前说的,先背着东西到马仁善家,照着之前登记的名册一个个的过称,然后分出一层的收获堆放到一边,等都称完了,再分给上午去的人。
上午那一批人看分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纷纷两眼冒精光,把自家的东西背回去后,又拿着空背篓和袋子回来。
“上午那一趟去的可真划算。”赵少乾一边往袋子里装果子一边其他人闲聊。
张凯道:“我看以后咱们村必须继续这种传统,打头阵的多点肉吃,后面的人才会有动力嘛。”有了动力,摘的东西就多,他们也能多分点啊。
有的人虽然心疼一下子分出去那么多,但是想着分出去的比起和最后得到的,又算不上多,而且这样获得的方式很安全,很安于现状的想着下次有什么好东西了,他大概还是会选择这种方式。
景临几个把东西都背回去了,家里周玉已经把野鸡杀好炖上了,一到赵家,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
“果然是没吃午饭的原因啊,我一下午感觉特别饿,感觉今晚能吃三大碗。”严锐锋把东西放到屋子一角,搓着手就走进了后院。
后院厨房里,周菲菲坐在灶前烤火,周玉在撕蘑菇条,看到赵志文抱进来的折耳根,欣喜道:“打水洗点出来,今晚凉拌一道,家里还剩一小块腊肉,等会儿还可以做一道豌豆荚炒腊肉。”
乐乐拿着洗干净的刺莓果在大家周围小心的跑来跑去,鸭鸭追着他身后吵着要吃。
周玉知道乐乐就算吃了刺莓果也和景临他们一样还能吃饭,不过还是嘱咐道:“乐乐你少吃点啊,晚上还要喝鸡汤呢。”
“我知道的奶奶。”乐乐回道,然后停下来把果子喂给鸭鸭。
鸭鸭太高了,乐乐给他喂果子它都得低下头才能吃到了。
晚上的菜,是凉拌折耳根、豌豆荚炒腊肉、干辣椒炝炒小白菜、油煸蘑菇,菜的分量都足,最后一大盆蘑菇炖野鸡汤,配上新米闷的白米饭,别提多解馋了。鸡汤喝完了锅里还有,不够的直接去厨房大锅里盛。
吃完了饭,大家都坐在椅子上歇息,严锐锋道:“要每天都这样吃就好了。”
周菲菲说:“不求天天,偶尔吃一次就很好了。”
周菲菲从小作为城里姑娘,基本没怎么吃过苦,小时候家里人宠着长大,嫁了人生了孩子后是丈夫和孩子宠着变老,家人对她的呵护,还真没让她体会到这世道有多艰难。不过她虽然没体会道,但也是知道的,所以她比从前更珍惜现在的日子,不求吃得多好穿得多好,和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休息够了,周玉和周菲菲两人把碗筷厨房都收拾干净了,严非让景临再在赵家这里等一会儿,他把东西送回去返回来帮他背,三人一起回家。
景临说好,带着乐乐又在赵家玩了一会儿。
回家,多么美好的词。在这之前说到回家,想到的只是他和乐乐两人待着的那个冷清的出租房和老宅,现在多了个严非,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严非很快回来,帮着景临背东西,鸭鸭挺着胸膛在景临面前转来转去,表示自己也是可以帮着分担些的。
景临看着它那不输于鸵鸟体型的大身板,尽管怀疑,还是在鸭鸭火热的盯视中放了一麻袋蘑菇在它背上,看着那袋子随着它的走动而扭来扭曲,但一直没掉下来,最后居然让它给成功的背了回去。
到了家里,鸭鸭身子一歪,就把袋子放进了客厅了。
旁边一路诡异盯着它的乐乐忽然抓住它的脖子,小腿一蹬大腿一迈,然后就跨坐在了鸭鸭的背上,身手无比灵活,动作一气呵成,在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兴奋地叫了一声:“鸭鸭,你劲儿好大啊,居然能背动我!”
被自家小主人搞得一脸懵逼的鸭鸭:“?”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白天根本码了多少字,难道我真的要熬夜才行吗qaq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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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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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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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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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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