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家势的确很显赫,一般人高攀不起。
自然,林凌这等没有家势的人,更是想也不要想。
这么多年过去了,因为18岁那年的一场误会,她到现在也不肯放下。
“如果我说,那晚和你在一起的根本不是中将呢。”
这件事情积压在他的心底五年了,他一直憋着不说,的确是因为他没有说的勇气。
他几乎可以预见,一旦她知道的事情的真相,只怕真的会拿枪毙了他。
但是,如果他一直沉默不说的话,她会继续误会下去,甚至,真的会去杀了明希。
他不知道明希对于明修究竟重要到哪一地步,但他知道,南明修是喜欢这个女人了,而这个女人,为了他也不顾自己的性命。
南明修都二十九了,马上就三十岁的人了。
这么多年了,他好不容易有个看上眼的女人,他不想陆洁就这么去毁了这一切。
撇开这一切来说,明希是一个无辜者,他并不愿意让她成为这场误会中的一个牺牲品。
以陆洁的能力,她若真的冲动去干这事了,恐怕也没有人阻止得了。
那么,他林凌这辈子都还不清欠明修的了,只怕以死都不足以谢罪。
~
陆洁的神情变了变,仿若没有听清,嗓子甚至有了几分的沙哑,质问:“你说什么?”
“那晚和你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明修,这一切等你们结束回去后,我再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他最终一鼓作气的把话说清楚了,之后头也不回的快步跑了。
陆洁脸上的表情瞬间苍白,甚至是有点面无血色。
愣怔了半天,她到底是狠狠的握紧了拳头咬牙切齿,觉得他十层是在骗她:“林凌,你这个混蛋,我就知道你是故意这么说的,为了他你可什么都干得出来,我不会相信你的,你们都去死吧!”
心里真是恨死了这些有兄弟没女人的男人,但是,又嫉妒得发狂。
无论如何,在他们的心里,她始终是排在他们兄弟之外的人。
有时候,恨不得自己也是个男儿身,若是那般,是不是就可以与他们称兄道弟了!
只是,遇见了明修,她注定不能,她对他并没有单纯的兄弟之爱。
~
那时,林凌前去叩门,把拿来的衣裳送到了明修的手中,就听他说:“明天一早离开。”意思就是要他们在此逗留一晚了。
“好。”他应。
转身,明修拿着衣裳返回,就听明希问他说:“是林凌来了?”
“嗯。”他应了一声,把衣裳放在一旁的桌上。
“那我可以穿衣裳走了。”她已瞧见他放在桌子上的包,想必是她的衣服了。
“明天一早再走吧。”他伸手一把拽过她欲去拿衣服的手臂,带进他的怀里。
想起之前那个女人所言,她板着脸说:“我待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的,对你影响不好。”
听她类似于有些赌气的话,他有些好笑,说:“谁说你名不正言不顺的,你不是对他们说是我未婚妻了。”
的确,现在这里哪个人不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
明希听他这么说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好像是自己非要说是他未婚妻似的。
挥手想要甩开他,反正她心里就是不痛快。
“别闹。”他抱着她不放松手。
谁和他闹了,烦死人了。
“我要穿衣服了。”她还是想要挣开他,现在她可是一点不乐意待在他怀里。
看她还有些气闷的脸,他便说:“穿上衣服我带你出去看看。”
她哼了一声,拿着自己的衣服跑到了卫生间。
为了方便出行,她特意带了几条裤子,林凌为她挑了一条蓝色牛仔裤和一件长款的白色恤,虽是半休闲的装扮,但穿在她的身上依旧是别有一番的风韵,愣是让她穿出了性感来。
乌黑的头发顺着肩膀滑落下来,露出巴掌大的小脸,她把一缕头发顺在了朵边,露出小巧的耳朵和半边精致的五官,看起来单纯又美好的,只有在眼神之间,有时会浮现一抹陌生的阴郁,不应该属于这张单纯的脸蛋。
的确,一个人的外面可以骗得了人,但一个人的眼神在许多的时候是骗不了人的,难怪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说到底,这个单纯又年轻又美好的身体里,住的是一位充满了复仇意念的灵魂。
看着镜子中自己阴鸷的眼神,再看看这张单纯又美好的脸蛋,她有一瞬间的失神,自己似乎真的被明修给影响了心情,这个发现让她整个人心情更不好了。
她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怎么可以犯这样的错误。
对于她来说,不论到了什么时候,爱情永远不会是她世界的全部。
充其量,也只应该是她生活中的一点点的点缀。
对于明修,她可以说一点都不了解。
这些年间,他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她不了解,他身边都有什么样的人她也不了解,她只知道,他的确是有点能耐的,但究竟他的能耐有多大,她也并不是真的知道,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从一开始她定下的所谓的合伙人,他对她的帮助仿若是没有任何条件的。
也许正是这种没有条件的帮助,令她对他渐渐产生了信任,以至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他当成一个自己很重要的人了。
如果能够撇开那层男女之间的暧昧关系,他的确可是一个很好的伙伴。
可这样一个人,偏偏给了她一种难以抗拒的爱。
不管她愿不愿意,他都以他的方式做他自认为该做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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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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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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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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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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