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人里也挑不出这么一个啊,想着。我没应声,而是又看向了他的脸,那条蜈蚣样的枣红色疤痕在灯光下异常的扎眼,张了张嘴:“既然破相,那就应该是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
老丑却忽然笑了,看着我摆了摆手:“算了。我不为难你了,你要出山时应该有人告诉过你,有些人的命格是不能看的,其中有一种就是你这样的,不能深看,实话跟你说吧,情劫也叫情结,既然是打在你心里的结我又怎么去解呢,硬解的话只会让我自己一口老血吐到你面前,我想,那个场景你也不想看到的吧,别合计这些了。应当早就有人告诉你了,顺其自然,解不了,那最好做,也是最能做的。就是顺其自然了。”
我想着他的话,点了点头,这话的确是有人跟我说过。还不止一个呢,只是一直跟自己较着劲,所以一到那块儿,就像憋着一口气似得,就好似不见卓景不听他的声音我就没事儿。但是一见他,一听他的声音,我就要犯病一样,但过了那个劲儿,我就能稍微正常一些了,抬眼看着老丑,我忽然对他这张脸感兴趣了:“丑叔,那,你这脸是怎么破的相。”
老丑的眼里的登时光一暗,“你觉得我是好人坏人。”
“好人。”我不假思索很笃定的开口应道。
老丑的嘴角却漾出一丝苦涩:“呵,娇龙啊,这些年,我每当外出,总会遇到一些人,可我从没有跟人多说一句废话的习惯,但是我今天认识了你,这是缘分,而且,你在道法上的悟性很让我钦佩,阴阳先生这些年我见的多了,打着幌子骗人的,会点三脚猫的功夫就出来骗钱的,或者是会点本事就目中无人了,可谓是形形色色,我无一不嗤之以鼻,同一行当,难免在暗地里习惯一较高低,但你却是让我刮目相看的,一来,你是天生阴阳,道法高很正常,二来,你秉性纯良无一丝坏心,这点,十分难得,我想这也跟培养你的那个人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之前虽然行走江湖无一个朋友并也不觉有一丝可惜,但现在,我想跟你交个忘年朋友,不知道,你能否赏脸。”
“丑叔,言重了,您是长辈啊,您把娇龙当朋友是看的起我。”
这真是夸得我都要不好意思了,内心各种小羞涩啊。
老丑点了点头:“既然是朋友了,那我就给你念叨念叨我的事儿吧,我小时候聪明绝顶,这不是自夸,四岁的时候就无师自通,能识字,会背诗,我不会的东西,只要教一遍,那我就会运用自如,我爹妈都说是祖上烧了高香要出我这么一个状元,于是全村都封我为神童,我大哥大我八岁,极其宠我可谓是有求必应,结果,渐渐的就养成我嚣张跋扈的性子,越长大,越目中无人……”
说着,老丑的眼里发出了浑浊的光:“我不想上学再加上赶上的年头不好,我便混了个小头头领着别人放火抄家无恶不作,村里无一人不恨我,连狗看见我都夹着尾巴跑,我哥就只能在我的身后跟着道歉赔不是,但我一点儿都没觉得自己做错,那年大雪,看羊圈的一个羊倌儿背地里骂我是村里的祸害,我一气之下,半夜里把他看的羊都放了赶山上去了,后半夜的时候那羊倌儿发现羊丢了,就在村里喊,村里就有人跟他说看见我在那附近徘徊了,羊倌儿大晚上的就找到我家,这事儿在当年都是可以杀头的了,我哥急了,担心我有事儿,大半夜的就上山帮他找羊……”
“然后呢?”
我看着老丑眼里流出的泪,虽隐隐的猜到什么,但还是想问。
老丑的嘴唇颤抖了两下,但还是张了张:“山陡雪滑,我大哥就滚下去了,当时,我还在跟我那帮小兄弟喝酒,我爹抡着个镰刀冲进来,一刀就砍刀我的脸上,问我,死的为什么是我,我这才知道,我大哥没了,那年,我十三,我大哥才二十一岁……”
说完,他长吸了一口气,仰起脸看着棚顶,好似也是在隐忍着情绪:“我大哥被找到的时候脸上都是被树枝划破的伤口,他硬邦邦的,我抱着他哭了三天三夜,然后我也跑上山,那时候我也在想,死的为什么不是我,我摔下山底,扎瞎了眼睛,就在我等死的时候,我看见我大哥了,他说,我要是死了,就永远不原谅我,要我伺候我爹妈终老,打那以后,我就是老丑了。”
我半晌都没有应声,等着老丑平复情绪,心里也有些难受,这种事听起来总是不落忍,最爱自己的人因自己而死,这种压力,大概是要背负一辈子的吧。
老丑缓了半晌,才再次看向我:“许是因为我眼睛瞎了,相貌破了,所以我特别的容易招惹那些东西,我总能看见大哥,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怕,我留着一条命不就是为了赎罪的吗,谁想要,谁拿去,我日日上他的坟前跪拜,我们那山上灵性的东西多,后来我就认识了一个人,至于他是不是人,我现在也不得而知,但我用药的本事,却是他教的,再加上我自己天生喜欢悟道,有些东西天天接触,便也渐渐的懂得应对了,我用十年才让我的家人重新接受我,然后又用十年让村里人接受我,但我却要用一辈子,去还我大哥的情债,这个,也是我的情劫,人始于情,情最难解,你说,我自己都有解不开的劫,我又如何能帮你解开呢。”
我眼睛有些发红,看着他:“丑叔,但是你大哥都说原谅你了啊。”
老丑扯了扯嘴角:“我自己原谅不了我自己啊……心结啊,你应该懂得,人哪里能走出自己心里的结啊。”
气氛有些沉重,我没想到老丑身上的故事这么压抑,要是我经历这样的事情我肯定会活不下去的,这个成长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汪~~汪汪!”
小银狐犬好像是感受到了这个气氛,有些不悦的叫了两声,老丑连忙的摸了摸它:“好了,叔不说这些了,叔知道,过去的事儿叔提这些也没用了,雪儿乖啊。”
我怔了怔:“丑叔,它叫雪儿啊,我还以为,它叫三妹呢。”
老丑的情绪微微的回复了一些,看着我笑笑,眼里发出了慈爱的光:“三妹儿是我的小侄女儿,也是雪儿日后的主人,她可喜欢小狗了,这次我出门前,她特意跟我说,要我给她带回去一只小白狗,她看见雪儿了肯定高兴。”
我点点头,摸了摸雪儿的头:“你这么喜欢三妹儿,那她肯定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
老丑却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摸着雪儿的头:“三妹儿是个傻丫头啊,正因为此,我才心疼她啊。”
“傻丫头?”我不解,这是说她真傻,还是一种宠溺?庄亩池亡。
老丑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我:“娇龙啊,兴许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但是未来的某一天,我的三妹儿也许会有需要你帮助的时候,到时候,我希望你能念着我跟你朋友一场,记得要帮我照顾好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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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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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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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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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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