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汇报完,在场的众人都陷入了沉思。在山地作战不比平原,兵力无法展开,阵型无法调略,对兵士的指挥也很难传达。
“且不知寨前的那片空地有多大?”宋司马拧着苦瓜脸问向杨招凤。
“不大。长约五十步,宽不过十步左右。”
宋司马抚摸着颌下稀疏的短须,转对郝摇旗道:“千总,根据杨参谋所报情况,官寨坐落于山间,地势崎岖,黑军若是带着骑兵加入了他们,在那里也很难发挥骑兵的效力。他的骑兵只能下马步战。”黑军是孔全斌的一支分队,马多步少,因全着黑衣,故被赵营兵以此称呼。他们与孔全斌在盐亭失散南下,之前赵营一直盯着他,但黑军兵马于广山附近失去了踪迹,想来很可能进入了官寨。
“黑军若只能步战,我等还怕甚?”崔树强满不在乎地说道。
宋司马看也不看崔树强,继续说道:“现在最棘手的便是官寨空间狭小,大部队难以充分摆开,若盲目强攻,演变成乱战厮斗、建制丧失,则于我方不利。”
郝摇旗点头同意:“贼寇数目十有八九较我方为多,倘若没了策应,被贼寇包围,就算咱们兵练得再精,也难免失败。”
杨招凤也赞同道:“千总所言甚是。属下认为此番攻打官寨,可以采取小建制作战的战术。”
“说来听听。”
“是。本营编制,一大队百人小队十余人,平时训练之时,就是以小队为基础作战建制进行训练。故此鉴于此次攻打贼寨的特殊地形,我军完全可以小队出阵,由行长率领作战。各小队之间再由大队百总进行协调,一样可以发挥出我军战力。”
“若以小队各自为战,恐怕对阵敌人之时力有未逮,还容易被官军各个击破。”宋司马不以为然,出言反对。
“这便需要各个大队百总尽力弹压约束部下了,需得传下军令,任何小队在与官军作战时,不得脱离大队单独追击。以我之见,只要各个小队紧密团结在一处,以官军的战力,要想吞掉一整支大队,怕没没那么容易。”杨招凤挺着胸膛,显得十分自信。
“可……”宋司马还是不太赞成,黑着脸站在那里。
“怎么?难道宋把总对自己营中的弟兄没信心?”崔树强冷不丁说了一句,表情甚是戏谑。
“放屁!”宋司马脸上青一阵紫一阵,颇是尴尬,犟声回应,“我右营的儿郎什么时候怕过?”
崔树强嘿嘿哂笑道:“怕不怕不是听你胡吹大气。你若真个不怕,敢为前部吗?”
宋司马平素里都以低调示人,可却也不是任人骑在头上的软蛋,当下瞪了眼崔树强,躬身郝摇旗请示道:“千总!我愿带前司弟兄为前锋,为千总踏平贼寨!”
杨招凤见状,生怕宋、崔二人意气用事,上前拉过崔树强,笑着对宋司马说道:“老宋,营中弟兄们皆有战心,是否为前部,还请千总定夺!”
宋司马冷冷看着崔树强与杨招凤,抿嘴不语。
郝摇旗见下面有些骚乱,也适时制止道:“凤子,你说的在理,此役就是得因地制宜,采取小建制的战术。前司乃我营精锐,这先锋之职原本当仁不让,然以我之见,此役此战前司还是作为预备为佳。毕竟官军的具体数目尚不明了,倘若开阵便让前司上阵,则难免久战疲惫,失去锐气。故而我意欲让后司为先锋,待与官军交战正酣之时,前司再适时杀出,定可破敌!”在赵营混迹这么久,郝摇旗很注意学习身边同僚们的长处,现在他的脾气较之从前,稳重了不止一星半点,说话也显得更为气定神闲。
宋司马对他还是服膺的,拱手道:“千总思虑周全,我等必当从命。”
待杨招凤回到自己的营帐,天已经黑了。他的营帐里还同时住着他手下一个亲兵伍的人,因为他身为“参谋”在营中地位超卓,所以居处相较于其他营帐来说空间宽敞了不少。
那个送女子回来的亲兵已经坐在了帐里。杨招凤掀开帐门,走进去问道:“交待的事都办完了吗?”
那亲兵道:“办完了。俺将那女子背回了营中,被大夫接过去调理了。还有那两袋财物俺也直接交付军中。”
“嗯,这便好。”杨招凤说着,摸到自己的铺位双手垫在脑后仰面躺下。不知怎地,虽说较为圆满的完成了这次任务,他的心里却始终感觉空荡荡的,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哎,怎么啦,疲啦?”几个亲兵名义上是他下手,但实际上和他与兄弟无异。此刻夜幕已经降临,全营戒严,帐内又没有灯火,那些亲兵看不清杨招凤此刻的面容。但从他进账之后只说了一句话他们明显感觉得到自己的这个上司一定有心事。
“没事!”杨招凤不耐烦地说道。看着眼前空洞的黑暗,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白日里那被自己救出山匪毒手的女子。
“我怎么会想她!”杨招凤责问自己,并努力让自己的思绪转移到其他方面。但人的思想就是这么神奇,你越逃避一件事,它却恶作剧般的在你脑海里萦绕,挥之不去。
“唉!”杨招凤心烦意乱之下忍不住重重一叹。
卧在身旁的亲兵弟兄半开玩笑地说道:“咱们的参谋该不会是惦记上那个林子里的小娘子了吧?”
一句无心的戏谑话却正戳中了杨招凤的心事。杨招凤毕竟还年轻,按耐不住,啐骂道:“去你娘的!”
众人一见他反应这么大,都相继起哄,好在帐里黑暗,大伙都看不到杨招凤此刻早已滚烫的面颊。
外边值夜巡营的军士路过杨招凤的营帐,听到哄闹,厉声道:“入夜了还叫唤个甚?再有响动一个个拖出来军法处置!”军中立法颇峻,军纪面前人人平等,贵为参谋的杨招凤也没有什么特殊待遇。
受了巡营军士的警告,帐内才算恢复了平静。
随着夜色加深,身边的袍泽都相继进入梦乡,杨招凤的身畔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他却想着那女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老实说,当时事态紧急,他其实并未看仔细那女子的容貌,但仅有的惊鸿一瞥却依旧让人回味无穷。即便遭到了山匪的粗暴对待,神态颇显枯槁,但在他仅有的想象中,那女子的眉眼却说不出的楚楚可怜。她是哪里人氏?听说他家是个大户……自己一个穷小子是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现在怎么样了?大夫对她好吗……
一串接一串的问题与想法不断在杨招凤的脑海中萌发出来。连杨招凤自己都被这些千奇百怪的思绪给吓了一跳。他努力劝说自己赶紧睡觉,不要再胡思乱想。但此时他那波澜起伏的心绪又怎么可能平复下来?这一天,杨招凤经历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彻夜失眠。
次日卯时,赵营先讨军右营饱食一顿,准备出发。郝摇旗为了激励军士,下令拆每人身上只准带中午一餐的干粮,大有不破官寨誓不回军的架势。
杨招凤引着一帮手持开山刀的兵士在前面开道,后司的主力居中,前司则押后。未及日中就开到了官寨不远处。
二千人的军队在树林中穿行很快就引起了官军的注意。官寨中立刻开始聚集人马,郝摇旗抓住机会,率军在最后阶段火速推进,成功打了官军个猝不及防。官军的前寨登时一片骚乱,谁也没想到赵营居然会在这个时候杀来。
这个官寨是近期单独开辟的一个千户所,里头有兵八百多,由一个千户坐镇。这千户算有些才干,立寨不过两个月,四野八方的棒贼山匪基本都望风而逃,遂宁北部的纷乱因他之故为之一肃。且前两日孔全斌的残部也来寨蔽身,他与统帅着黑军的百总商议,准备过段时日就去北面,或寻张令部,或寻孔全斌,反正目的都是为了阻击赵营。
不过,他要的时机绝对不是此时。
赵营兵忽然杀至,着实令那千户吓了一跳,他在慌乱中动员全寨人马,准备御敌。然而还没等他的人马聚集完毕,赵营的前部就已经从高坡上冲到了寨门前方的空地。
“千户大人!此时还是御敌要紧,可让一部弟兄先行杀出,阻碍住贼寇的行动,后面的弟兄慢慢准备不迟!”一个总旗在嘈杂的人群中向那千户建议喝道。
那千户采纳了总旗的意见,派人召集了一支大概两百人左右的部队,乱哄哄的先行出寨应战。
那总旗又道:“寨旁有一小道,与后寨相连,贼寇必然不知。可让另差弟兄迂回过去,抄掠贼寇后路,可起到奇袭之效!”
黑军百总见前寨官军一片混乱,心知要是自己的人马上去,多半是在混战中做了炮灰,倒不如听那总旗的话,引兵奇袭贼寇,搞不好还能收到奇效。于是向那千户请命道:“大人,在下愿意带着弟兄去抄袭贼寇!”
那千户平日里虽然沉稳,但毕竟没经过大风浪此刻脑子里一团浆糊,六神无主的,听到建议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哪还会加以细想?黑军百总得到应允,带着自家兵马快速向寨后转移。
这一切都被驻立在高处的郝摇旗看在眼里,他指着黑军那拨兵马问杨招凤:“那是不是孔全斌的余部?”
杨招凤举目远望,回道:“正是,黑军人人皆穿黑甲,外裹黑袍,属下就瞎了眼也不会认错。”
“彼等为何突然率部离开?”郝摇旗眼见前寨的官军越聚越多,而黑军却一反常态带着自己的人马向后寨奔去。
杨招凤紧锁眉头道:“此去必有蹊跷,可教前司分兵策应后司,以防为贼寇端了后路。千总你看,官寨南边是一片高草丛,直蔓延到后面的高山之上,其中地理形势我军并不清楚,倘若其间有小路可行,官军便可能从小路直抄后司背面。若让官军一击得逞,纵使前司再上前支援,恐怕也为时已晚。”
郝摇旗颔首道:“此言有理,对此应早做防范。”因而叫过宋司马道:“你带着前司儿郎现在下坡备战,同时分人去那边守着。要是有官军突出,万不可让他们攻击到后司的弟兄!”
宋司马领命,他已是摩拳擦掌,精神振奋道:“千总安心!有属下守在那里,便是天兵天将也叫他有来无回!”说完,毫不迟疑地招呼部下行动。
那边安排妥当,郝摇旗略略宽心,重新向坡下的官军前寨望去。只见此时后司的前部人马已然与出寨应战的官军杀成一片。那群官军显然没有做好准备,纵使竭力抵抗,还是被赵营兵打得节节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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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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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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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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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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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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