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整个学校很是热闹,到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克莉斯丁单肩背着一个蓝色的背包,走在校园的小道上。
“我应该和你一起上大学的。”克莉斯丁和江月明不同以往一前一后的走着,以前是江月明在前克莉斯丁在后,今天正好相反。
“你的年龄适合读中学。”江月明回答道,他依旧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身黑色的衬衣显得很是帅气。
“华夏大学的知识我都已经快要自学完了,再来读中学也不过是浪费时间。”克莉斯丁有些不满。
今天,她没有穿着以往那件白色连衣裙,而是从杨颖那里提前领到的校服。克莉斯丁的模样很容易惹人注意,不一会儿,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这个很不一般的女孩儿。
克莉斯丁皱眉。她和江月明很相似,都很难从她的面部表情看出她的心情如何。但是现在能够看出来,她有些不高兴。她讨厌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
“你的父亲说过,想要你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能算是正常人吗?”
江月明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
“我们都是经历过不幸的人,这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不正常了。”克莉斯丁指了指周围的那些学生,有些感慨。
“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想要活的更好,这就是我们和他们相同的地方。”
克莉斯丁站定脚步,回过头看着江月明。
“可是,我只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克莉斯丁认真的说道。
这像是一句情话,所以江月明皱了皱眉头。
“我是你名义上的父亲,所以我们一直都在一起。”
“你喜欢的是铃,还是子夜大人?”克莉斯丁突兀的问道。
“这不是你应该关心的问题。”江月明说道。但他还是想了想然后回答。
“子夜和我的关系,其实是敌人。只有我能够杀死她,而她刚好也能够杀死我。”
“子夜大人不是不死之躯吗?”克莉斯丁皱眉问道,好像对于江月明的话很是不满。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不死,那都是骗人的。”
克莉斯丁想起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真实的往往都是令人厌恶的。这一句话是真理。
现在,她心里就有这样一种感觉。
就要到教室门口,两人也停止了交谈。目送克莉斯丁进入教室后,江月明转身离去。
李小雨今天带着一个孤儿院的孩子来学校报到,刚进校门,就正好看见江月明出来。
“江大哥,你是来送克莉斯丁的吗?”
江月明点了点头,看了眼小雨身边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秦枫哥哥?”那女孩瞪大眼睛看着江月明,然后使劲摇了摇头。
小雨听后愣了愣,仔细看了看江月明,却一点儿也没看出这个男人和自己哥哥有什么相似的地方。
“琴琴你乱叫什么呢,这是江大哥。”
“哦,江哥哥好。”女孩儿琴琴也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甜声问好。“我也说不对,秦枫哥哥那么爱笑的人,怎么会有江哥哥这么酷。”
小雨在仔细看了看江月明,又仔细想了想自己记忆中的哥哥,才现两人真的很像。正如女孩子琴琴所说,他们一个那么爱笑,一个连正常一点的表情都没有,冷漠的不似活人。随即她的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
“原来哥哥已经离开这么久了,我都快忘记他的模样了。”小雨叹息。
“我和你们认识的一个人很相似吗?”江月明问道。
“嗯!”琴琴点了点头,“我们院里以前有个秦枫哥哥,他对我们都很好的,他很喜欢笑,也很喜欢开玩笑。江哥哥你和他长的真的很像唉。如果你笑一笑,那就更像了。”
小雨轻轻扯了一下琴琴的辫子,然后不好意思的对江月明笑了笑。
“他是我哥哥,不过七年前他去当兵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她轻声解释道。一时间,小雨和琴琴都沉默起来。
“你会想念他吗?”江月明问道,看上去他只是有些好奇。
“秦枫哥哥牺牲的消息传回来后小雨姐姐大病了一场呢,好长一段时间都不爱笑了,而且现在身体也越来越差,你说小雨姐姐想不想他?”倒是琴琴,像是在打抱不平一般,责怪江月明不该有此一问。
“死去的人是回不来的,活着的人应该看向眼前。我想你哥哥也不希望你因为他而难过。”江月明说道。
“这话你也就只是说说,要是是你的亲人,你说不定难过成什么样子呢。”琴琴嘟嘴,对于江月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行为感到很是不满。
小雨还没来得及责怪琴琴的不礼貌,一阵狂风吹了过来,两人差点跌倒,幸好江月明上前一步一手扶住两人。
小雨感激的看了一眼江月明,然后奇怪的看向天空,这是哪儿来的这么大一阵风?
然后,她看见了她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一幕。
一匹巨大的马挥动着巨大的金属双翼,从天而降,马的背上有一个女人。她的腰上陪配着一把刀剑,金黄色的衣服上宝石和银色面具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一头黑色长婉约的从右肩束到胸前,虽看不到面容,但从她洁白红润的皮肤能够判断她到底有多么美丽动人。
这一幕被学校许多人亲眼目睹,相信这是他们终其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一幕。
许多人惊叫出声,他们没想到这两天一直疯传的将夜组织成员真的出现在了s省,而且还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一时间,许多人拿出相机手机拍照,咔擦声不断。
李小雨是一直相信将夜的存在的,她说过,她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奇迹。
今天,这个奇迹出现在了她的眼前。但她还是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这匹马叫狂风,这个女人的代号叫铃。
已经有人从外国了解到她们的资料。
铃从狂风背上跳下,然后度着步子向江月明这边走了过来。
她穿着中国古代的华服,脚上却穿着一双透明的水晶凉鞋。但却一点不给人突兀的感觉,反倒觉得很是好看。
高高的鞋跟踩在地砖上出清脆的声响,然后,她在距离江月明这边几十米的地方拔刀,然后消失。
这又在人群中带起一阵喧哗。
几十米的距离瞬息而过,铃再次出现的地方已经到了小雨的面前,只见她双手举刀,向小雨胸口刺去。
没有人能在这种瞬移般的度下反应过来,即便反应过来了也什么都晚了。
铃的刀刺出去的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李小雨脑袋一片空白,她不明白。明白为什么自己所信仰的奇迹会对自己出手。
她能看到闪着寒光的刀尖正向自己刺过来,但却什么也做不了。
然后,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被刺中的人不李小雨。
而是江月明。
是他站到了小雨的面前,然后推了一把小雨。
铃的刀很长,即便刺穿了一个人的身体依旧有很长一部分露在外面。
铃双手举刀,刀上穿着一个人。
鲜血顺着刀剑滴落,但却没有染红刀身。
刀不染血。
然后,狂风一阵嘶鸣,双蹄腾空,再猛然踏下。坚硬的地砖在它的铁蹄下犹如面粉一般不堪一击,碎成粉末。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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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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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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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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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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