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这马太漂亮啦!我们能骑骑它吗?”
史秸道:“去骑吧,只是这是我们的菜换来的好东西,要顾惜着骑,别弄坏了!”
兵士叫嚷道:“啊?夫人,那把菜卖了,我们还有的菜吃吗?刚来时整了一个月肉食,没吃着一口菜,害我拉屎……都便秘了!”
薄荷黑了脸,“滚走吧,夫人面前说的什么话!”
史秸笑道:“只卖了一点菜,剩余的足够你们吃了。”
“夫人,多种点大白菜吧!现在就想吃猪肉炖白菜粉条了!”
这是思乡的意思。
“放心,种了老多白菜。冬天窖藏不够的话,咱还在暖房种新鲜的,时时刻刻都有得你们吃!”
“这次夫人跟着我们出来真是太对了!您要是没来,我们都不知道在这里会过什么样的日子。要是想吃菜了,可能都只有啃草根吃吧!”
“滚犊子的,说老子坏话,你们给我围着校场跑十圈!”
“啊?大将军,要吃晚饭了呀……”
“再不去,晚饭不留了!”
“哦!”
许坤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盯着那对儿伊犁马,“好马!哪儿来的?”
别说他们这样的外来人口,便是周伟强行走藏地多年,也只搞到一匹伊犁马。这样的名马,外地人就是给钱人家也不会卖的。
许坤凑上去捏了捏,“骑骑便罢了,这东西少了物件儿。”
薄荷瞪大眼睛,“没有吧,检查过的呀,这不是煽马啊!”
“给人绝育都有好些方法,更何况是区区两匹马。”史秸了然道,“果然,木氏土司是不可能用种马来交换的。”
薄荷气愤道:“亏我还给他摘最拔尖的菜呢!不行,明儿我就给他摘次品,生了虫的,烂了的!”
史秸压根不在意,“没事,照旧例就好。我要种马不过是试探一下这个人可不可以相交而已,并不是一定就要养马。”
许坤冷笑一声,“外界传闻新任木土司温和善良,原来就是这么个货色。”骤然就对伊犁马失了兴趣,“不急,现在不卖给我们,总有个时候,要他自己亲自送上门来!”
史秸道:“木氏土司这么一来,我倒是有个好主意,可以赚点钱,弥补一下这几个月的亏空。——又是搞建设又是搞军训,外加上上下下两千多人的日常开销,家底都快掏空了。”
许坤道:“你是说,卖菜?藏地人常年食肉,多半是不稀罕蔬菜的。何况就几片草叶子,能值几个钱?”
之前许坤就不理解养花产业,觉得那软绵绵的水水儿有什么意思,搞不明白为何受到那么多人追捧。每当看到各种达官显贵给他家送钱,他就跟看傻子一样,深觉这些人是吃饱了撑的。
在这里,蔬菜和鲜花一个道理,都不是生活必需品,可有可无的东西,买来干嘛?菜农做得再大也只是菜农,还能指着出产发大财么?
许坤那眼神就差没说一个瞎折腾了。
“和你这种武夫说不清楚!你钢筋铁胃,不沾绿蔬也能活蹦乱跳,可不代表别人。要是不稀罕我的菜,索性晚饭给你吃大肉,不许吃我的菜好了!”
许坤叫唤了一声,“哎,这次出去训练我们可遭了大罪,把身上旧疾都整犯了。你的药酒还有没有,回去给我擦擦!”
史秸白了他一眼,“还有!回去吧!”
回了官邸,许坤摸了摸史秸的肚子,傻笑一声,“我儿子又长大了些!”
史秸任他摸,“这次出去,可摸清楚了这边的地形?有什么异常情况?”
“各族相安无事,草原上牛羊成群,一片大好河山模样。看这个样子,小冲突有,大的战事却不会发生。”许坤笑道,“只是这个藏王却当得好生窝囊,无论是牧民还是奴隶,人人只知道喇嘛、土司,却听都没听说什么藏王。各个势力的首领,也只是和藏王虚与委蛇,象征性地缴纳赋税。那藏王宫瞧着很气派,大概也只是个空壳子,穷得可能和我们差不多。”
“藏王的军队呢?来了这么久,还从来没听到也没看到他的部队,这不符合常理!”史秸道,“地方势力太过庞大,朝廷对此也是一筹莫展。你看藏王好歹也是藏地领主,可根本没有真正掌控地方,连住所也只是一座孤殿,比皇帝还孤家寡人!”
许坤冷笑一声,“那你可同情错了对象!怎么说也是先皇的亲儿子隆昌帝的亲哥哥,哪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这次出去,虽然没有摸清楚藏王势力所在,但我猜测他可能和某些地方势力有勾结,将实力藏在那里了。又或者,藏到了不属于地方势力的地方?”
史秸拿出藏地堪舆图,指着上面空白的地方,“藏地人口集中在三分之一的城市部落,大半地方都属于未开发的无人之地。第一种可能不大,皇家人向来多疑,不可能将命脉交到别人手里。第二种可能性极大,多半是选择了水草丰美之地,将军队屯在了那里!这个地方靠近那曲,距离逻些有三四百公里,人文地理甚佳,是个屯兵的好地方。”
许坤盯着图纸,“听说藏王是个粗野的莽夫,能有这样的脑子?”
“不是这里就是其他地方,总之两万名护卫,不可能就消失不见了。人过留声,雁过留痕,那可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不拘在哪里总归有痕迹露出来。下次你们出门,不防向那些落单的牧民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许坤皱着眉头,“这么躲躲藏藏,到底是为了什么?放着近处的营地荒废长草,偏要去几百里远的地方藏着,这位王爷怕是所图不小。”
“不是想等兵力强大了征服地方势力,一统藏地成为名副其实的王,就是有更长远的打算,比如脱离朝廷控制自立为国,最厉害左不过起兵造反,赶去京城改朝换代呗!都是姓李的,谁又比不过谁,大家都有一颗闪闪之心登大宝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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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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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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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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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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