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也会喝醉的,除非运转真功来化解,但没有那个必要。人生在世,并不需要时时刻刻都保持清醒,偶尔醉上一次,忘记些烦恼,也是件好事。
一觉好睡,第二天醒来,齐见霞已经不在了,她留下一张信笺,上面扭扭歪歪地写道:我走了,回齐云山。另外,你要小心胡!
胡,应该是指胡子宁了。
齐见霞的提醒出自好意,她知道胡子宁的身份,但她不清楚胡子宁与陈有鸟之间的纠缠是怎么回事,所以一些话,不会完全说出来。
让陈有鸟没想到的是,齐见霞人长得那么标致,字却写得潦草,像孩童涂鸦一般。倒也不算难看,有一种很随意的味道。
“齐仙子早上离开了。”
老覃禀告道,他表现得比先生还要不舍。
当然不舍,那可是剑道名师,可遇不可求。
陈有鸟点点头,忽道:“老覃,我也会离开一段时日。”
老覃一怔,立刻注意到先生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顿时急了:“先生要去哪里?”
陈有鸟笑道:“暂时还不知道,要四处走走,看哪里合适。”
他要离开京城,找地方祭剑。以前是没有高明的祭剑心法,而今有了,自然得抓紧时间来完成这件重要事情。
也不会走得太远,京郊附近即可。
老覃忙道:“既然如此,那我赶车载你去找不更好?”
陈有鸟摇摇头:“有时候,独行更符合修行的心境。况且,我不会离开太久,半月后放榜,到时就赶回来了。你留下来,练你的剑,顺便看家,一举两得。”
老覃其实更想跟在先生身边,但既然先生这么说了,就不能死皮赖脸缠着,当即恭敬地道:“那好。”
陈有鸟又道:“你单独练剑,无需为琐事烦扰,更为专心,是很好的事。想吃什么,自个出去吃即可。”
老覃摸了摸头,讪然道:“先生,你给我的钱,基本用完了。”
“用完了?”
陈有鸟一愣,他记得,那可是一大笔钱,足够让一户普通人家殷实地生活一辈子了。
老覃急道:“真用完了,我都记着账本,我拿给你看。”
生怕被先生误会自己中饱私囊了。
陈有鸟一摆手,笑笑:“不用看那些,我相信你。这一路来,光是选购药酒就花费不菲。还有这几天,齐师姐住在这里,花钱如流水吧。”
道理很简单,看昨晚的吃喝场面就知道了,一顿够人家吃一年的。不仅仅是多,更因为吃得精细。
老覃老实回答:“是的。”
陈有鸟眨了眨眼睛:“老覃,之前我的钱都给了你的,现在身上可没了。”
老覃连忙道:“我不是问先生要钱,我有手有脚,能赚钱,饿不着。”
陈有鸟哈哈一笑:“那就好。”
老覃关心地问:“但先生你?”
“呵呵,你饿不着,难道我会饿着?”
老覃:“……”
自己真是蠢,先生何许人也,岂会为这点钱财的事而陷入困顿中?
“那就这样吧,我走了。”
陈有鸟没甚收拾的,依旧背上书笈,剑匣藏在其中,权作掩饰,出门而去。
望着他青衫磊落的背影,老覃颇有些感怀:他自己以前就是个独行侠,一个人走南闯北,风来雨去,说起来,有几分豪侠气概。可与先生一比,顿时像个流浪汉似的。
先生的背影,实在太出尘潇洒了!
与此同时,暗暗下定决心,要加倍勤奋练剑,争取能帮先生做更多的事;
还有,找门路赚钱,赚大钱!
却说陈有鸟迈步而行,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沿着街道往前走,往城外走便是。
“陈兄,陈兄!”
当来到一条大街上,忽然听到呼唤声,扭头去看,可不是郭远明吗?
他一身穿得整整齐齐,打扮得一丝不苟,翩翩然,不过黑眼圈还是很严重的样子,眼袋垂着,显得浮肿。
气血面色不是那么好养回来的,况且又经过那么多天的高强度考试。
“陈兄,果真是你,你这是要去哪里?”
郭举子很高兴地道,小厮阿福跟在身后,连忙上前见礼。
陈有鸟回答:“出城走走。”
“出城?”
郭远明一脸愕然:这个时候出城?怎么回事?而且还是步行,马车呢?奴仆呢?
陈有鸟懒得解释,反问道:“郭兄穿得如此整齐,可是要去赴饮?”
郭远明果然被转移了主意力,笑吟吟道:“考完试后,大家终于难得轻松,于是邀约到一起,要去吃饭喝酒,顺便好好见识一番京城的风物景色。”
陈有鸟露出“了然”的神色。
对于众多举子而言,考试最重要,而考完之后,则是难得的放松时光,天南地北的众人聚在一起,则为“同年”,这是极为重要的交际纽带,自然得好好利用起来。
吃饭喝酒等闲事,风花雪月才是正餐,一起去勾栏春楼逛过,消费过,深入交流过,那才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更何况,这是京城!
非本地举子一生中能有多少在京城的日子?绝对屈指可数。
哪怕真考上了,日后多半也是外放为官,不可能留京,除非能中一甲,当上清贵的翰林。又或者往后青云直上,入朝为官。
但对于大部分的举子而言,那样的事虚无缥缈,想不得那么多。还是趁现在人在京城,好好享受一番再说。
郭远明很殷切地叫道:“陈兄,若没事,不如一起去吧,能结识好些同年友朋,往后相互照看。你现在出城干嘛?看天色,又像要下雨了。”
陈有鸟婉拒道:“我出城踏青,郭兄你们好好玩,走了。”
说罢,转身便走。
“踏青?”
郭远明根本搞不懂陈有鸟是怎么想的,踏青起码得三、四月,当前的北方,郊外甚至可能冰雪未化,有什么青可踏?但他又不能逼着人来,只好嘟嚷了句:“真是个怪人!”
阿福劝道:“公子,莫管他了,咱们快走吧,免得去迟了。”
“好,走!”
郭远明一挥手,但临走前忍不住又去看一眼,却已见不到陈有鸟的背影:他走得好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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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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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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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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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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