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中原后,很多事情,老覃能够做好,他更愿意去做,并以此磨砺剑法。
第二天,雨仍未停,上午时分,他回来了。
“先生,前面不远的确有一个黄家庄,庄上的确有位小姐,长得端庄秀丽。”
陈有鸟问:“你见过了,感觉如何?”
老覃摸了摸胡子:“看着正常,听庄上的人说,黄小姐很少出门,平日在家里做女红,举止得体,是个谨守妇道的女子。”
陈有鸟道:“如此说来,她不会晚上偷跑出来,到庙里与郭远明私会?”
老覃想了想:“此事值得商榷,一次两次倒好,那么多次了,庄上的黄家人怎会没有发现?况且,从黄家庄到寺庙虽然不远,可也有一段路,对于一位闺秀小姐而言,夜间出行,她难道不怕吗?”
陈有鸟笑道:“言之有理。”
老覃忍不住问:“公子,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真相如何,现在无法下定论,得见过人后才能见分晓。”
“那先生是要管这件事了?”
陈有鸟回答:“此事有点意思,看看无妨。”
……
“陈兄,你也要住下来?”
操劳过度,一觉睡到下午的郭远明吃一惊,赶紧问道。
陈有鸟微笑说:“我昨夜想了想,觉得你的话有道理。庙里环境清幽,无人打扰,还不用花钱,确实是个好地方。我一路奔波,也颇为疲乏了,干脆住在这儿,休息两天再启程前往京城。”
闻言,郭远明作声不得。他昨晚热情地邀请陈有鸟喝酒,只是一种交际意识,看对方仪表不俗,故而有心结交而已。毕竟一起来赶考,要是考上了,那就真正“同年”,好处多多。
如果没有“私会小姐”的事,郭远明是很愿意和陈有鸟一块住在庙里的。读书人嘛,最喜欢搞圈子,结交三五友朋,谈经论典,吟诗作对什么的。
但当下郭远明只惦记着佳人,这是很隐私的事情,要是陈有鸟住了下来,那么黄小姐偷跑来时,岂不容易露馅?
这一想,郭远明便有些急了:“陈兄,我出身寒门,带钱不多,这才不得不留宿荒庙。考期临近,可以的话,你应该早些进京做好准备。”
陈有鸟眨了眨眼睛:“郭兄看我,像是个有钱人吗?”
郭远明为之哑然,以陈有鸟的装束来看,简朴得很,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件饰品,连一块基本的玉佩都没戴着,确实不像富家子弟。
当然,这可能是伪装,出门在外,讲究财不露白。
然而陈有鸟都这么说了,郭远明总不能逼着人家承认,那就没意思了。
陈有鸟打趣道:“莫非郭兄不欢迎我在这住?”
郭远明忙道:“非也……我也是借宿之人,陈兄想住,尽管住便是。”
“那好,我先回屋读书了。”
目送他背影,郭远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心里只希望陈有鸟不会在这住太久。
料想也不能久住,毕竟考期将近。便是郭远明自己,也是打定了主意,最后再与黄小姐缠绵一回、而或两回,反正绝对不能超过三回……然后就动身离开,入京考试了。
他一向认为自己是有分寸,有底线的。
陈有鸟真得在读书,虽然他手里并没有拿着书本。泥丸宫中《文心雕龙》收录的书卷颇为可观,反复研读,有了心得,才能获取文气。
一路上,为了给画眉医治,写了好些笔墨,再加上祭练法剑极为耗费心神,使得文气消耗得很厉害,得抓紧时间补充回来。
文气的作用无需赘言,要拥有一定的储量,以备不时之需。
读完十篇文章,取得五根文气,收获不错。
然后陈有鸟又开始祭剑。
法剑断水,如今正在发生着惊人的变化。
此种变化,是以前所没有想象过的。
原本的法剑,是一截断剑,虽然烙刻着繁杂的符文,能感受到隐藏其中的灵妙波动,但整体看上去,至少从外形上,与普通的剑器差别并不大。
可自从吸纳了幽冥龙魂,以及陈有鸟持之以恒的祭练后,法剑渐渐有了变化,而且变化还越来越明显。
开始是一层层灰黑的铁质掉落;接着形体伸展,断口处变得圆润,仿佛自动获得了修补一般;再之后,则是整体蜕变,包括大小、长短、质地、以及色泽等等。
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每一阶段的变化陈有鸟都看在眼里,感觉十分神奇:这那还是剑?分明是某个奇异的生命体在进行进化……
进化尚未完成,已然到了一个关键的阶段。
整把法剑小了一圈,变得细长,最主要的是质地竟隐约透明起来了。
看上去,与最初的样子大相径庭,根本看不出来是同一把剑。
其实,这的确不再是原来的剑了。
剑也如人,当人脱胎换骨,甚至神魂意识都被替换掉,怎么会还是原来的人?
对于法剑而言,那幽冥龙魂便是它的新魂。
说实话,事到如今,陈有鸟还没有搞清楚“幽冥龙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只知道是好东西便对了。
好到什么程度?
而今他算是体会到了,其对于法剑的改造,并不亚于陈有鸟吸收了龙脉灵蕴……
难怪当其时大妖乌玄擂胸顿足,骂个不停。把这么好的东西放在断剑上,着实有些暴殄天物。
这大概便是“因缘际遇”吧。
只能说陈有鸟的运气好极了,归根到底,还是他获得龙脉灵蕴后的余荫,才能使得幽冥龙魂认主,自愿献祭。换了别个,早死无葬身之地了。
眼下的龙魂印记已经变得很淡,都不怎么看得清楚了。它蕴含的能量大都灌注到了法剑身上,当倾注所有,也就意味着印记消散,龙魂与法剑彻底融合成一体,再不分彼此。
到了那时,法剑断水是否会完全蜕变为传说中的飞剑?
对此,陈有鸟相当期待。但他心里很清楚这种事可遇不可求,最大的问题是,他手头里没有相匹配的祭剑秘诀。从萧成那里获悉的祭练知识都是基础性的,用来捣弄低阶法剑可以,可对上高阶法剑,甚至飞剑,那就力不从心,难以适配得了。
然而高阶的祭剑法诀可是道场的不传之秘,陈有鸟哪里有机会修习?
即使他去投奔入门都学不到,手里的剑反而可能招惹觊觎,被人谋夺了去。
所以陈有鸟也就不去想太多,他已经得到了太多,人贵知足,其他的,顺其自然便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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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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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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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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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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