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不二臣>第356章 不甘心
  大哥一直在笑。

  眉眼弯弯,玉树临风。

  他们是青梅竹马,又互相倾心,这样的姻缘可遇不可求,换谁能不高兴?大哥的嘴角扬起来,便没有落下去。

  长辈们纷纷打趣,说完又来调侃才满十四岁的他。

  说再过两年,就该轮到他了。

  喜气铺天盖地,众人笑,他也跟着笑。没人知道,他有多想撕了他们的嘴。

  什么娶妻,成家,如果不是她,有何意义?

  明明是他先认得的人。

  明明是他先喜欢的。

  可站在那里的,为什么是大哥?

  他从五岁起,就只看着她一个人。如果不是他,大哥根本就不会同她相识;如果不是他,他们今日就不会结亲。

  酒宴散场。

  他独自大哭。

  幼时记忆,梦魇一样盘旋不散。

  五岁的他,是个贪玩,又不肯听话的蠢孩子。家中西席见了他便头疼,开蒙后,他便没有在桌前安生坐过一日。

  天好,他要出去看花看猫看云彩。

  天不好,他则要去接雨玩雨踩水坑。

  总之,什么时候,什么事,都比坐在桌前读书习字来得有趣。

  那一天也是,他早早从小厮眼皮子底下溜出去,钻到花丛里看猫。

  阳光下,大猫懒洋洋地打着哈欠。

  他蹲在那,轻轻摸它的毛。有些痒,手心里麻酥酥的。

  忽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

  “你是谁?”

  他仰起头向上看,一眼便看见了命运。

  比他年长两岁的小女孩,有着一双孩童独有的圆溜溜大眼睛。他在那双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发着呆,蠢兮兮的。

  可因为年纪小,这愚蠢呆滞的模样,看起来也带着两分可爱。

  她笑嘻嘻,掏出一把糖莲子。

  回去以后,他再溜出去,就只想看那双眼睛了。

  邻家的表小姐,成了他嘴里的“曼姐姐”。

  他们一块儿看花,一块儿逗猫,几乎天天都会见面。

  大哥觉得很奇怪,他明明没有姐姐,却成日念叨個没完,不知道是和什么怪人玩在一块儿。

  于是,他拉着大哥一道去见了人。

  从此逗猫的人,变成了三个。

  那只胖猫,被他们养得油光水滑。

  每到分别,猫不舍,他也不舍。

  曼姐姐住在临平,离得很远,每年只随母亲回来小住一两月。

  那一两月,就成了他一年之中最期待的日子。

  他们三个人,两小无猜的长大。

  年幼的他,以为永远都会这样。

  可他比起他们,要更年幼。

  两岁,三岁,在大家都还是孩子的年纪时,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但到了十二三岁,情窦初开,一切就都不同了。

  兄长他们已经长大,他却还是个孩子。

  从那一天起,他在他们眼里,就永远只是个五岁小童。

  即便他如今已经长得很高,和大哥也没有相差几分,但曼姐姐看他,仍在看过去。

  他好不容易长成了少年,他们却已经站在喜堂里。

  那声大嫂,让他痛苦不堪。

  他总在想,要是没有大哥就好了。

  念头冒出来,又增添了几分刀绞般的心痛。

  因为大哥,的确没有错。

  他哭过,伤心过,也忍耐过,但痛苦总也不肯消失。他每回看见他们站在一起,就想要挖掉自己的眼睛。

  若是看不见,也许就不会这样难受了。

  那没有机会说出口的“喜欢”,成了折磨他的尖刀。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云不知变幻了几轮,他却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她的。五岁那年吃下的糖莲子,仿佛是她下的蛊。

  喜欢掺杂着不甘心。

  他忍了又忍,终究还是忍无可忍。

  小侄子出生后,他的不甘心,变成了愤恨。

  杏花微雨下,他对抱着长子的大嫂表白了心迹。

  话很短,说得也很容易。

  后悔的情绪还没有来得及涌上来,一切就都结束了。

  年轻的妇人,并没有闪避他的话语。她抱着孩子,坐在亭子里,眨着那双依然很圆的大眼睛,轻声道:“对不住,我从未想过你是这样看我的。”

  伴随着话音,亭外风声呼啸。

  浓郁的春色被打碎飘落。

  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大哥,但那之后就很少同他碰面。

  他们原本是姐弟。

  她待他,就像待亲弟弟。

  即便一年只有几月,但从小一起长大的感情,岂是旁人能比。可他把不该说的话,说出了口。

  他的曼姐姐,再也不会笑着同他抱怨小侄子爱哭了。

  那一天,她坐在那,最先说出口的三个字,是“对不住”。

  因为她只爱大哥,因为她从未将他视作弟弟之外的男人。

  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不可能。

  他的败局,才是他五岁那年初见她时所看见的命运。

  如今,洞悉了他的不堪,她除了避开,别无二法。但事已至此,他才发现,见不到那双眼睛,才是最令他悲惨的噩梦。

  他那个时候,不应该说自己还喜欢她的。

  若是过去喜欢,那笑笑便也就真的过去了。

  可依然喜欢,就是万般不该。

  这年秋天,大哥一家搬去了京城。

  他连偶尔,也不再拥有。

  喜欢,不甘,后悔,愤怒,怨恨。

  他被那些纷杂的情绪,变成了一个恶徒。

  不如,都杀了吧。

  杀干净,他就能放下了吧。

  一个死人,总不至于让他惦记一辈子。

  活着见不到面,让他夜里难眠,但死了,早晚会忘记。只要他们消失,他就能恢复如常,像旁人一样快活吧?

  他没有辗转多久,就像那天表白心迹一样,拿定主意并不需要太久。

  一个雨夜。

  他们就从他的噩梦里不见了。

  即便信陵王送了个他不想要的孩子回来,一切还是在好转。

  他娶妻,生女,变成了慕容家的四爷。

  如果不是六皇子突然出现,他已经将那些旧事都忘光了。

  慕容四爷扶着墓碑爬起来,抖落一身白雪。

  他错了吗?

  为图心安而行凶,是错吗?

  兴许是的吧。

  但他此刻站在这里,心头翻滚的却只有痛楚。

  他还是喜欢她。

  这样一件不应该的事,他却如何也抹不去。

  躺在地上的长剑,似乎才是终结这个噩梦的唯一方法。

  慕容四爷手指颤抖,慢慢将剑提起来。

  他很清楚,他已经走不出这座陵园。

  即便他不自裁,也会被侄子所杀。

  寒冬里,慕容四爷握紧了剑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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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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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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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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