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偏僻,又不算富庶的小城,并没有经历过太久战火。城中的人,仍以旧日襄国子民为主。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众人过的还是最平凡不过的日子。
然而,那些渡过笠泽来到这里的夏国人,逐渐占据了土地。佃户越来越多,日子越过越困顿。
人人都憋着一口气。
那些夏国人,原也只是佃户罢了,来到这里翻身做了地主,便一个个都成了狐假虎威的混账。
朝廷,亦不再是襄国人的朝廷。
嘉南帝在位时,不论如何,饭且吃得上。
但如今繁刑重敛,苛捐杂税,别说吃饭,便是水也得比往日少喝几口。
吃不饱,日子自然不好过。
佃户们每日睁开眼睛,就得为如何果腹而头痛。
地租,地租,租的其实全是命。
一位张姓佃农,某日在田间说了这样一句话。
声音不大,只是喟叹,但不巧被主人家听见了。
男人已年过四旬,富贵日子却还没有过多久,听见底下的佃农说什么命不命的,一下板起脸。
这穷地方,若非他没有门路,才不会来这里。
“既然知道租的是命,还不赶紧闭上嘴做你的活儿!”他厉声呵斥了句。
张姓佃农撇撇嘴,镰刀放在地上。
佃农,又不是他家养的狗。交租便是,旁的他可管不着。
两个人,各自不满。
风声凝固,气氛转眼便叫早秋的凉意给冻结。
“你好大的胆子。”
若不是他,这群佃农哪個吃得上饭?地是他的,不租又怎样?
眼看主人家脸色不好,边上的人都靠过来,劝起张姓佃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这闲工夫不如多去做点活。
春天种的麦子,如今已到收割的时候。
地里一片金黄,还有的辛苦。
但争执已起,岂是三两句便能劝服。
何况他们劝得了佃农,却劝不了地主。
镰刀被踢进了水沟。
张姓佃农握起拳头。
面色红润的地主,一巴掌扇在他脸上:“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挥舞拳头!”
张姓佃农不过才十八九岁的年纪,正值血气方刚,一激便涨红了脸。
于是,口角变成了拳脚。
地主呼啦啦叫来一群家丁。
佃农们也齐齐围上去。
秋风里,一番混战,忽然有人大叫了一声:“出事了!”
血珠子噼里啪啦滚落在田埂上。
不知是谁的镰刀,扎到了地主的脖子上。
他就像被风吹倒的麦子,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嘭”地摔下田埂。
该死的襄国旧民。
该死的镰刀。
麦田上空的红日,一下覆上了乌云。
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佃农们被拉去见官,连带着家人也没逃过。衙门里的官,亦是夏国人。大昭天下,襄国旧民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夏人,这是要反了天啊。
必须要重罚。
必须要杀鸡儆猴。
因此,上至老妪,下至襁褓中的幼儿,全被砍掉了脑袋。
尸体被挂在城内示众。
一时间,人心惶惶。
可猴,并没有被儆省。
死人的腐臭味,一直被秋日凉风吹到城外。那些猴,全疯了。不止这里,大昭各处都发生了类似的事。
冲突,死亡,摁下,又冒出。
那些流淌的血,不知是襄国人的噩梦,还是夏人的。
到霜降,有人起义了。
消息传到京城,建阳帝正在赏枫。
和旁的皇帝不一样,他虽然是个武将出身,却并不热衷于秋狝。夏天过去以后,他便一直在赏菊赏秋,赏一切风花雪月。
小祝人矮,腿短,骑不了马,狩不了猎,能同他一起做的只有这些有眼便能享受的事。
宫人们都在门外。
枫树下,小祝被建阳帝抱在怀里。
他虽然是个长不大的侏儒,但到底比孩子要重一些。
建阳帝抱了半天,换了只手。
小祝问:“累了?”
“没有。”建阳帝摇摇头。
小祝伸长手,从树上拽下一片红透的叶子。
满树的红,如同烈阳燃烧。
他把叶子放在脸上,想要透过它去看太阳。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黑暗里。因为同常人不一样,他丑陋又古怪,是母亲心里见不得光的存在。
因此,养他的那间屋子,只有一扇小到不比巴掌大多少的天窗。
下雨的时候,会有雨珠透过它落进来。
他总是站在那,任由雨水打湿自己的脸。
他不知道,母亲到底爱不爱自己。
若说爱,她却像那雨一样,毫不留情,冰冷刺骨。
可若说不爱,她又养着他,给他吃喝,给他纸笔,教他念书习字。
只是,她从来不许小祝叫她娘亲。
而父亲,小祝从未见过父亲的脸。
因着没见过,好像也就不是很伤心。一个陌生人,是不值得叫他惦念的。他的心思,不管是那时还是现在,一直都在建阳帝身上。
不过,哪怕已经年纪不小,他还是时不时地会想起母亲的脸。
母亲并不是什么绝色美人,但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
还有乌鸦鸦,绸缎一样的长发。
小祝想,自己作为她的儿子,原本也应该有那样的头发和眼睛吧。
可直到现在,他的头发不管如何梳理,还是枯草一般。
手指一松,枫叶随风飘落。
宫人来报,说永定侯求见。
小祝让建阳帝把自己放了下来。
永定侯自从死了儿子,便郁郁寡欢,已经有阵子没有入宫。
他站在树下,看永定侯走进来,行礼问安。
男人依稀还是旧年能征惯战的样子,但头上已见花白,胡子也好像有点灰蒙蒙的。
建阳帝赐座,他便也坐下了。
小祝远远看他,感觉他的背似乎也有些佝偻,再不是过去挺拔的模样。
他说了各地起义的事。
“那些贼心不死的襄国人。”言至尾声,他不快地骂了一句。
建阳帝问:“都是复国军的人?”
永定侯说不是,声音低沉了两分:“只是襄国人。”
“那个时候,就应该全都杀了的!”他恨恨道,“若是那样……”话没有说全,但小祝一听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要是都杀了,那靖宁伯也早就死了。
他的女儿不会嫁给永定侯的儿子。
永定侯府的世子爷,就会一直活着。
小祝眯了眯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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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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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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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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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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