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不起,我刚才没控制好!”
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没娶过媳妇,这是第一次,下次就好了!”
他其实想说,自己骑自行车没带过人,所以不熟悉。
只是,因为着急、害怕加慌乱,说的颠三倒四!
姜玲瞪圆了眼睛,吸了口气压抑下汹涌的怒气:
“算了,起来,我们赶紧走!”
谢青山答应一声,急忙将自行车扶起来。
姜玲跳上去,走了没几步,哐当,自行车又倒了。
这一次姜玲看明白了:“你的腿是摆设吗?你怎么不蹬车啊!”
谢青山垂着头低声道:“我,我蹬不动,没力气!”
打从下乡至今,他就没吃过一顿饱饭,每天还要干那么多的活,哪里受得了啊!
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谢青山随时都要晕倒,又怎么能有力气蹬自行车。
姜玲不知道的是,上辈子姜清月和谢青山也是这样摔了一次的。
不过,姜清月善解人意,也知道谢青山不容易,之后再没让他带自己,两人是肩并肩走了一圈回去的。
就在姜玲气得脸色发青时。
远处传来了鞭炮齐鸣的声音,估摸着林墨那边接亲的人来了。
姜玲心急,也顾不上那些了,一把从谢青山手里抢过自行车:
“废物,上来,我带你!”
谢青山愣怔了一秒,当触及到姜玲愤怒的眼睛时,急忙乖巧地答应一声。
跳上了自行车后座,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上门女婿!
接姜清月的迎亲队伍是六点五十八进院子的。
姜玲带着谢青山急三火四地往回赶,可算赶上了。
这会院子里有不少的百姓围观。
姜玲把自行车推给谢青山,自己抱着装了钱的红色匣子就往人群里钻。
一边钻一边激动。
心里忍不住地叫嚣:“太好了,太好了,大公鸡来了。”
她满脸兴奋地钻进人群时,一眼便看到了阿丑。
阿丑看着还是那么的丑!
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的短打衣服。
脸上皮肤黑的如同煤堆里扒出来的,一刀伤疤斜着贯穿了整张脸,给他整添了几分狰狞!
他的怀里果真抱着一只火红的大公鸡!
公鸡看上去有五六斤,身上的毛蹭亮,鸡冠子红得犹如鲜血一般。
最出彩的是,大公鸡的身上缠着红布,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红花。
阿丑抱着公鸡上前,众人先是愣怔,很快便哄堂大笑起来。
“天啊,以前倒是听说抱着大公鸡拜堂,想不到这年头还能看到!”
“不是说,那是家里死了男人,才会让大公鸡代替拜堂!”
“哎呀,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嫁给一个大公鸡,是不是以后她就是鸡婆了!”
“哈哈哈!”
姜大伟很生气,愤怒地质问:
“林墨这是什么意思,是要羞辱我女儿吗?”
阿丑急忙否定:“不是,墨哥有事暂时过不来,所以让公鸡代替一下。”
后面的话他也有些说不出口。
毕竟,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用公鸡接亲的,这也太不把新娘当回事了啊!
姜大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身边的白秀芳也气得脸色铁青。
她虽然不怎么待见姜清月,可好歹是自家的闺女,要是她抱着大公鸡结婚,以后十里八村不定怎么笑话她呢!
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
大多是嘲讽和幸灾乐祸。
一边的姜玲都要笑喷了,她紧紧盯着姜清月,期待着看到她的精彩表情。
甚至脑子里打好了腹稿,连一会怎么表面劝解实际是奚落的话都想好了!
但让她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姜清月居然没哭。
她看了看那只大红公鸡,站起身道:
“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我要谢谢林墨,我还没嫁过去,他怕我饿着先给我送一只公鸡过来垫垫肚子!”
“今儿各位一起来尝尝这大公鸡的滋味啊!”
话落,众人都疑惑地看向她。
就见她忽然撩起身上红色的确良长裙的衣摆,从腰后拽出一把砍柴刀。
然后抓过来那只公鸡的头,一刀砍下去。
“砰!”
“啊,不要!”
刀砍鸡头和阿丑惊呼的声音同时响起!
姜清月利落地手起刀落,鲜血喷溅,鸡头落地。
全场震惊!
虽然震惊于新娘子剁了鸡头的凶狠劲,但更多的是震惊于……
谁家新娘子结婚那天后腰里藏砍柴刀的!
你这是要砍新郎,是砍新郎,还是砍新郎啊!
姜清月却不在意地抹了抹脸上的血珠,顺手将那一抹嫣红涂抹在唇瓣上。
没办法,这年头还没有口红,那红纸抿出来的红太难看,不如鲜血沾染出的更加艳丽。
这一刹那,这一抹的嫣红仿佛画龙点睛,让她犹如一朵带刺的玫瑰,美艳不可方物!
上辈子,谢青山全身心地沉入研究中。
家里屁事不管,她原本是个柔弱的小姑娘,却因为三年牛棚生活变得粗糙。
回到京城后,又因为各种琐事而不得不坚强,冷硬。
那时候,就连半夜闯进家门的小偷和流氓,都被她拎着菜刀追了三条街去!
更加不用说杀只鸡了!
姜清月对众人扬唇轻笑道:
“见者有份,妈,你把鸡拿下去炖了,刚好给大家吃席!”
说完又有些遗憾地道:“可惜,少了点,就一只!”
阿丑这会都傻眼了。
公鸡是要代替林墨来接亲的,就这么被剁了头。
那是不是四舍五入,等于新娘子把林墨给剁了头!
小娘们够彪悍啊!
阿丑不敢再想下去,急忙上前低声道:
“嫂子,时间不早了,上车吧!”
姜清月挑眉:“去哪里?”
阿丑道:“回家啊,墨哥新房都准备好了,接你过去洞房的!”
姜清月冷笑道:“我好歹也是个黄花大闺女,嫁给林墨,他都不来接亲吗?”
“我要是就这么跟着你走了,那我多没面子!”
“知道的是他忙来不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上赶着犯贱呢!”
阿丑震惊,他指了指厨房和地面的血:“来接亲的不是被你杀了吗?”
姜清月咧嘴轻笑:“哪里,林墨在哪里?没看到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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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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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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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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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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