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兰和两个儿媳妇弄了些糯米粉打算做些吃食。
沈玉兰还特意问了下她和冯炽喜欢吃甜口还是咸口的。
沈清欢也凑了过去帮忙。
看起来有点像包饺子。
冯炽和胡秀勇去了镇上拿油,前两天拉到榨油厂榨的油还没拿。
本来胡秀勇要借个自行车去的,但冯炽说不如他开车去。
弄吃食本来是四个女同志在弄,沈玉兰和两个儿媳妇,还有沈清欢。
然后有邻居过来八卦,看到也凑过来帮忙。
邻居主要是八卦。
打听沈清欢现在做什么工作,男人又是做什么工作,婆家是做什么的,这车子是不是她婆家的。
大多数都是沈玉兰给挡了回去。
这过来帮忙的人多,没一会儿就弄完了。
然后就是放到油锅里炸。
沈清欢没有凑过去,有点怕那些油溅出来。
胡大嫂进屋给她拿了瓜子花生这些。
“清欢,这都是自己炒的,放了八角去炒,挺香的,你尝尝。”
沈清欢谢过她,抓了一小把瓜子,找了个位置坐在有阳光的地方。
今天天气不错,这下午的太阳很是暖和。
院子里好些孩子跑来跑去的。
邻居还没走,看到沈玉兰去炸吃食,就有人过来问沈清欢。
“清欢,要不要给你拿个火盆?看你穿得挺少的。”
沈清欢今天穿的是件羽绒服,短款的,没有棉袄那么臃肿,所以让人觉得比棉袄冷。
“不用了婶子,我不冷。”
“你这衣服是在哪里买的?真好看。”
“在安城买的。”
“多少钱?”
沈清欢没说真实价格,只道:“几十块钱。”
“你命真好,从小在城里长大,现在还嫁了个好婆家。”邻居婶子感叹道。
沈清欢没接话。
她现在后悔没有跟着冯炽去镇上,除了避开这些八卦问话,还能去卫生院看看胡秀涓。
胡秀涓在镇上卫生院上班,她得傍晚才回来。
听之前胡秀勇说,胡秀涓是靠自己混到卫生院的。
之前公社公院那儿设了个卫生室,几个生产队社员生病啥的都可以过去看,那卫生室只有一个医生,这医生常常忙不过来。
胡秀涓就过去帮这医生忙,因为胡家爷爷是医生,一些常见病的用药之类的,胡家人还是知道的。
胡秀涓也知道,所以她帮上了那医生的忙。
那医生为了她给自己分担更多,从中也教了她不少。
这一来二去的,胡秀涓就攒到经验,也学到本事了。
前年那卫生室不设了,编到了镇上的卫生院,胡秀涓也一同编了进去。
因为卫生院挺缺医生的,胡秀涓有点基础,培养她好过培养其他的。
现在,胡秀涓已经是卫生院的一名正式医生。
拿的工资三十二块。
家里给她买了辆自行车,每天骑车去上班,村里离镇上也不远,骑自行车半个小时这样。
沈清欢想着,如果她和沈秀秀没有被换,她应该也跟沈秀涓一样,到卫生院上班。
有胡老爷子留下的一点熏陶,她应该能比较早发现学医天赋。
这样也不错啊。
而且胡家人也挺好的,没有说儿子和女儿区别对待。
正想着,看到胡景诚回来了。
沈清欢想到那些书,立马站了起来,走过去。
她希望是记错了地方,那些书还在的,只不过是忘记埋在哪里了。
“清欢怎么了?”胡景诚先开口问她。
沈清欢想到院子里还有这么多外人,也不会在这里问。
“爸你先进屋。”
等胡景诚回到屋,沈清欢才问他这书的情况。
胡景诚先是叹了口气。
“是我对不起你爷爷,也对不起你。”
“你把书埋在哪个地方?是记错位置了吗?”
胡景诚摇头。
“位置没有错,东西被人拿走了。”
沈清欢不解,“是有人挖走了吗?”
“是我挖的时候被人看到,说是那地方是他家的,我在偷他家的东西,那些书被抢走了。”
沈清欢听得心急,“那是谁啊?能不能找他要回来?”
里屋老太太听到说话声,就问道:“是不是景诚回来?清欢正想问你,你爸的那些书你埋哪里去了,你带人再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得到。”
胡景诚压低了声音跟沈清欢道:“没让老太太知道东西是让人拿去了,怕她着急。”
沈清欢点头,表示明白。
胡景诚才去回应老太太。
没一会儿冯炽和胡秀勇、胡秀涓一块回来了。
沈清欢走出屋子,就看到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同志。
这女同志和沈玉兰挺像的,这应该就是胡秀涓了。
胡秀涓一看到她就快步上前,“清欢,我终于见到你了,今天医院要值班,要不然我中午就回来看你了。”
沈清欢在她一说话,就感觉到亲切。
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们除了血缘关系之外,还有同为医生的关系。
两人一搭上话,发现很聊得来。
说到医学上的事,能说几个小时不停。
这差不多到吃晚饭,两人才停下聊天。
晚上吃过饭,沈清欢才从胡景诚口中知道了那些书在哪个人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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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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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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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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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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