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屋正正方方,靠着墙有个炕,一张桌子两张长凳在边上放着,还有一个矮柜靠着墙,上面放着一个水壶和几个杯子。
炕上坐着个老太太,七十来多岁的模样,慈眉善目,一看到人进来脸上就带了笑容,眼睛直看着沈清欢,“是老四回来了。”
沈玉兰没忍住抹了下眼角。
胡秀勇给老太太道:“奶奶这是清欢,旁边的是我妹夫冯炽。”
然后又跟沈清欢和冯炽说了声这是奶奶。
沈清欢和冯炽都喊了声奶奶。
老太太赶紧招呼两人坐到炕上来,炕上暖乎。
沈玉兰回过神来也道:“对对,你们坐炕上,饭已经做好了,等一会儿就能吃了。”
沈清欢在老太太旁边的炕沿坐下,问着老人家,“奶奶身体怎么样了?上次二哥到安城,听他说起奶奶身体有些不舒服。”
她边问边看了下老太太的脸色,确实是能从脸色中看出精神不是很好。
老太太哎了声,神色动容,“奶奶是老毛病了,人老了就是这样,秀涓有给我带药回来,现在吃着呢,不是啥大问题,别担心啊。”
说完她又是朝沈清欢脸上仔细看着,眼里满是慈爱,“你长得像你爸。”
沈清欢刚才有看了下胡景诚,也就是她亲生父亲,他脸上已经有着满满的岁月痕迹,但从五官来看,年轻时肯定很俊。
她确实像他多一点,她发现老太太骨相也是长得很好,即使现在老了,还是好看的。
胡景诚是五官好看,沈玉兰是皮肤白,五官并不是很出众,而老太太骨相长得好。
她的兄弟姐妹,除了姐姐胡秀涓,其他都见过了。
沈清欢发现,自己是结合了父母和祖母的基因优点。
她还真是厉害。
这会儿胡秀勤给她拿了杯水过来,“四姐你喝茶。”
沈清欢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
她想起带过来的年礼,有些吃的要另外拿出来才行,转过头看向刚洗完头回来的冯炽,“冯炽,东西是不是要拿出来?”
冯炽示意她看要摆桌子吃饭了,“吃了饭再拿吧。”
沈清欢下炕,把杯子放到柜子上,“我也去洗个手。”
沈玉兰就喊她,“清欢厨房在门口呢,烧了热水,用热水洗吧。”
沈清欢觉得不用了,不过还是走到了外面。
这会儿是下午一点半了,村里其他人应该已经吃过午饭了,以至于这么有空,跑到胡家院子外,探头探脑的。
大人因为看到胡家准备吃饭,没好意思进来,村里小孩就不同了。
沈清欢出来院子就看到很多孩子,她到围墙边的水缸旁洗手,就有好几个孩子围过来。
孩子们眼睛都充满了好奇,直盯着她看,要把她看出花来一样。
沈清欢就忍不住笑,朝他们问:“你们吃饭了吗?”
有几个孩子点头,靠她最近的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则是摇头。
沈清欢看向摇头的两个孩子,“这么晚没吃饭吗?”
小女孩有些害羞,“姑姑……”
沈清欢就想起了,这小女孩刚才一直跟在自己后面,刚也是跟着自己从屋里出来,她莫不是就是胡秀章的女儿吧?
她正要问她叫什么名字,沈玉兰就给她弄热水过来。
沈清欢已经用冷水洗了,现在只好再洗一遍。
“进去吃饭吧。”
沈玉兰喊完她之后,又喊了刚才站她旁边的小姐弟俩。
果然是她侄子侄女。
屋里已经摆上了菜了,分了两个桌子。
沈清欢挨着沈玉兰坐,另一边是冯炽。
菜系是炖猪肘子猪大骨、炖鸡,还有个炒肉片大白菜,还有一盘酸菜炒猪肝。
份量都很足。
闻着也很香。
这饭桌上,胡景诚问了下他们过来的路况,以及冯炽家里人的身体情况。
沈玉兰则是不住地让她和冯炽夹肉吃。
沈清欢感觉自己都吃撑了,吃了满满一大碗饭,又吃了很多肉。
吃过饭,沈清欢和冯炽把带过来的年礼拿出来,猪和羊先放到了厨房。
饼干糕点、糖、海鲜干货、麦乳精、布、羊毛线、书包等。
拿到桌上后,沈清欢道:“不知道大家的衣服尺码,就买了些布,还有一点羊毛线,我不会织毛巾,看家里谁会织毛衣,给奶奶爸妈织件毛衣。”
沈玉兰忙道:“清欢咋带这么多东西过来?哎家里啥都有,这布啥的,到时候拿回去给亲家他们用吧。”
看着这一整桌的东西,沈玉兰没有窃喜,只有忐忑担心。
加上厨房的猪和羊,不得好几百块,拿这么多东西过来,不知道女儿的婆家会不会有意见。
冯炽开口,“妈,这是我和清欢结婚后第一次上门,这是应该的,安城那边的回门礼,差不多是这些东西。”
沈玉兰赶紧应了声,“你们真是、亲家也是,太破费了,咱们不讲究这样,你和清欢回来就很好了。”
心里就很愧疚,自己当妈的都没有带过女儿一天,现在却要收她这么多礼。
沈清欢不想再纠结这个,她拉过刚才的小女孩,“你叫敏敏对不对?”
小女孩七八岁的模样,眼睛圆圆,长得挺可爱的。
她是胡秀章最大的孩子,叫胡培敏,她底下是两个弟弟,刚在院子里和她一起摇头的男孩,就是她弟弟,叫胡培华。
女孩点头。
沈清欢拿过书包给她,“这是姑姑给你买的,喜不喜欢?”
还拉开书包拉链给她看里面的绘本和笔盒本子。
敏敏小声道:“喜欢。”
说完她把书包抱着,脸上满满的高兴。
沈清欢看她这欢喜模样,有些后悔没有给几个孩子买件新衣服。
还有两个书包,一个给了胡培杰,一个给了胡秀勤。
胡秀勤准备上初中了,给他买的书和书包都不一样。
他接过去的时候也很高兴。
送的东西,都得到主人公的喜欢,沈清欢也感到很开心。
胡秀勇的儿子才三岁,还没上学,所以没有给他买书包这些。
“哎清欢,你还给他们买书包。”
胡家人都非常动容。
沈玉兰又是偷偷抹了下眼角。
她何德何能有个这么好的女儿。
因为这会儿过年,沈清欢过来前没忘记包红包,这会儿顺便拿了出来,给几个孩子派了。
“谢谢姑姑。”敏敏鼓起勇气和沈清欢道。
沈清欢笑着回她,“不用客气敏敏。”
等沈玉兰带她看房间时,沈玉兰偷着问她,“清欢,你带这么多东西,花费很多钱是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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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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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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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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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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