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妞啧了声,“他们不是说亲生的下乡了吗?之前的那些知青的情况,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特别是女知青,随便找个人结婚再正常不过了。”
这样说,倒是挺符合常理的。
于是,这个八卦很快就传遍全村。
胡家这边暂时还不知道。
正商量着明天的安排呢。
胡秀勇一从安城回来就说了清欢要回,并把确切的时间说了。
就是明天的时间。
这时间过得既快又慢,快是感觉有些东西都没有准备好,这时间就到了。
慢是因为心里想立马见到这亲生女儿,所以觉得时间过得慢。
胡景诚问媳妇沈玉兰,“清欢和女婿房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沈玉兰道:“早就准备好了,被子那些全都洗干净铺好了,我还放了柚子叶进去除味,墙面都重新用报纸糊了一遍,房梁也包了一层,就是地面没法弄。”
后面的胡景诚是知道的,他还特地把那房间门弄了个锁,提前锁上,省得孩子跑进去弄乱了。
坐在沈玉兰旁边的胡秀涓看了二哥一眼,然后道:“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希望清欢和妹夫不会嫌弃。”
胡秀涓看胡秀勇的这一眼,弄得其他人也朝他看去。
毕竟只有他才接触过老四,知道老四的性格。
胡秀勇哪里敢说清欢一定不会嫌弃?毕竟他去过清欢的家,和家里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老太太提醒,“秀章秀勇多烧些木炭,到时候多烧两个火盆。”
这个沈玉兰认同,让两个儿子吃完饭就去弄。
村里山多,要比城里冷一些。
怕女儿和女婿回来不习惯这温度,得多烧两个火盆。
确认好住的地方没有差错,又确认这吃的东西来。
家里留了头猪,他们过来再杀,到时候让他们吃新鲜的猪肉。
家里还养了几只鸡。
猪肉那么多部位,可以分几个菜式,还有鸡,应该够了。
沈玉兰忍不住再问二儿子,“秀勇,你妹妹有没有说爱吃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她就问过胡秀勇了,但是现在,还是忍不住再问一遍。
毕竟这儿子有时候做事不是那么靠谱。
胡秀勇摇头,“我没问,我那天在妹夫家吃饭,桌上有猪肉,我想她知道喜欢吃的。”
沈玉兰才算是放心一些。
确认好吃的这些,然后沈玉兰又交待家里人,特别是几个小孩。
到时候要有礼貌,要喊人,但不能缠着问东问西,给红包会说谢谢,还有,不能乱翻姑姑带过来的东西。
小的两个还不知道,大的两个都点头应了。
“对了,清欢的孩子不知道会不会带过来,这得给小孩准备吃的。”
胡秀章媳妇道:“妈这个容易,咱家不是还有这么大的孩子吗?到时候一块熬粥就行了,正好杀猪,有新鲜猪肉。”
这倒也是。
反正是对于亲生女儿归来,又期待又忐忑。
这当妈的,晚上都失眠了。
胡景诚看媳妇翻了几个身都不睡,倒也猜到她的心情。
“是不是想老四的事?”
“老头,你说老四明天会回来的吧?”
“不是说好了吗?还能有假?”
“倒不是,就是怕、怕她孩子小走不开,我们应该早两天给她拍个电报,我们过去看她算了。”
胡景诚觉得她在胡思乱想,“别想了,早点睡吧,明天不是说要做丸子吗?”
沈玉兰应了声,但哪里说睡就能睡得早的,真希望明天马上就到。
*
沈清欢和冯炽买齐了要买的东西,回到家就把这些带去胡家的东西整理好,明天走的时候不用再另外收拾了。
缤缤留在家里,沈清欢有些担心她晚上找妈妈。
她和林丽琼道:“妈,缤缤半夜不用喝奶粉,给她换一次尿布就行,她要是醒了,轻轻地拍一拍她,她很快就会再睡。”
林丽琼道:“冯炽已经跟我说过了,我会带好她的。”
沈清欢只好点点头。
她从冯炽那儿了解过,他小时候,林丽琼因为工作忙没怎么带他,他一岁就自己一个房间睡觉了。
拿他的话说,他妈不喜欢带孩子。
但是,林丽琼现在对待缤缤完全不像不喜欢带孩子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沈清欢错觉,自从她说了不带缤缤去宁县后,林丽琼脸上掩饰不住地喜意,抱着缤缤不撒手,要什么给什么。
看起来迫不及待要全天孩子的样子。
这像是不喜欢带孩子吗?
所以晚上回房的时候,沈清欢就和冯炽道:“冯炽我觉得婆婆不喜欢带你,是你个人的问题。”
冯炽靠在床头坐着,朝她看来,“我什么问题?”
沈清欢坐在梳妆台前给护肤,她转了下身,打量了下冯炽,诚实地道:“因为你不够可爱。”
冯炽挑眉,“清欢你故意的?”
沈清欢认真脸,“不是,我是跟你分析呢,你看,婆婆多喜欢缤缤啊,抢着要带她,不就是因为缤缤可爱吗?”
“所以?”
“所以缤缤的性格随了我。”
冯炽视线落到她脸上,正是一副傲娇的模样,和缤缤有时候的表情确实是挺像。
他轻笑了声,“我代我妈谢谢你。”
“好啊,你要怎么谢我?”
“你到床上,我告诉你。”
“现在嘴巴有事不能说吗?”沈清欢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
“清欢,身上是不是还要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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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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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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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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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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