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苗好奇问道:“我记得你说过不会织毛衣的,怎么突然又买起这个来了?”
“我送家里长辈的,我是不会织,到时候让人帮忙织。”
麦苗点了点头,“原来这样,你们还打算买什么?”
沈清欢还打算买些书、本子和笔这些,给小孩买的。
胡家的两个哥哥都结婚有孩了,村里买点什么东西都要去乡镇供销社买,书本笔这些,很多家长都是一开始靠学校发的那些来用,指望用一个学期,让孩子省着用这样。
沈清欢当知青时也在村里生活过,对村里人的生活习惯以及一些思想有一点了解,因为还在温饱生存线上挣扎,也很难顾得上孩子。
能给孩子吃饱就算了,在孩子学习这方面上做不到那么重视。
而在农村的孩子,和城里孩子唯一能竞争的,唯有读书了。
能改变命运的也唯有读书,特别是农村的孩子。
她对沈家的几个侄子侄女都挺喜欢的,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他们跑过来喊姑姑的样子,都感觉挺可爱。
沈家的这样,那亲生的侄子侄女就更要好了。
麦苗听她说完就道:“你真细心,我都没有想到这个,我家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也都结婚了,也有了孩子,孩子都上学了,我只给他们带了些大白兔奶糖和一些铁盒饼干。”
“每个人的家庭情况不一样,这个没有标准的。”
正说着,有人喊了麦苗一声,“麦苗?”
两个和麦苗年龄差不多的女同志,其中一个不确定地看着麦苗。
麦苗一眼就认出两人来,这是她以前上学的同学。
“余冬兰,李丽群。”
“哎你记性真好,一下就认出我们来了。”
“你们变化不大啊。”
“确实是,我们还是老样子,不像你,现在变化这么大,我们都有些不敢认了。听说你结婚了,嫁到了干部家庭。”
女同学看着麦苗不住地打量。
沈清欢把位置让了下,让她们聊得更顺畅。
今天麦苗出门做客是特意打扮过的,妆容精致穿着洋气,让人一看就是工作体面生活富足的那种,和她以前的形象大相径庭。
所以两个同学刚才觉得她模样熟悉,但又不太确定的原因。
麦苗微微一笑,“你们消息真灵通,结婚还不到三个月,你们就收到风了,哪有干部不干部的,公婆也就普通单位上班。”
沈清欢在她们聊得热火时拿了羊毛线给售货员称重。
其中一个同学也注意到沈清欢,问麦苗,“是你小姑子吗?”
“不是,是我朋友,我们一个大院的。”
三人又聊了些别的,边聊边在旁边展柜看了看,麦苗当着两同学的面,拿了两样东西付款。
之后有个同学想起有事要走,麦苗才跟两人道别。
沈清欢和麦苗再次碰面时,发现她手上多了卷羊毛线和一块布。
之前她在W市时就买了毛线,毛巾都已经织出来了,刚才在冯家,也提过,回娘家的年礼中准备了两块布,这布是不需要再买了。
沈清欢就有两分惊讶,不过也没有特意问,看过就算了。
就是觉得麦苗好像也挺爱面子的,不过也正常,很少人是不在乎面子的。
以刚才麦苗和同学的谈话中,有点感觉到,麦苗在同学面前有意展现自己如今的生活。
她买的这个羊毛线和布,价钱都不低,普通家庭怕都不太舍得买。
在同学面前买,也是展现自己实力的一种。
不过,这也没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沈清欢也买了三斤羊毛线,在旁边的展柜处,再买三个斜背的书包,等下打算去书店买几本孩子爱看的绘本和本子还有画画笔及铅笔、橡皮擦。
和麦苗不同路,沈清欢付款后,就和冯炽离开了商店。
苏安看麦苗和沈清欢站一块说话时,他也碰到了熟人,两人在商店门口聊了一会儿天,等回到商店里,发现媳妇买上了羊毛线和布。他意外地看着她,“不是说买些吃的吗?怎么还买布了?”
两人过来之前,已经说好了,再买两样吃的。
麦苗一看他露出这样的神情就烦躁,但被她强压了下去。
苏安不管是个人的外在条件还是家庭条件都很不错,是她能接触到的天花板,特别是家庭条件。
如果以她家里的人脉,是绝对找不到这样条件的相亲对象。
但是,婚后生活和她想象中的不一样。
特别是回安城后,苏安父母是在住机关大院,大小也是个领导干部,但就是,家风很低调很节俭。
家里的老太太身体不太好,所以请了保姆帮忙照顾。
要不然这保姆都不会请,于是,过年的前几天,她在苏家都在帮忙搞卫生和准备年货。
她化个妆出门,婆婆也会提醒她,让她朴素一些。
她倒没有和婆婆起争执,偷着跟苏安说了下,让苏安处理。
苏安倒是帮她处理了,不知道他怎么跟他妈说的,不反对她化妆,但还是希望她不要化得太浓。
这和冯家这边处事作风完全不一样。
她对冯家倒没有很了解,但从沈清欢和冯炽身上能看出几分,这两人不节俭,不在意钱。
沈清欢的衣服鞋子想买就买,打扮张扬,冯炽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我是想着,这次我们探亲假结束,怕是得过个两年才回来,这么长时间见不到父母,心中不安,就想多买两样实用的东西,能尽尽孝心。”麦苗给苏安说道。
苏安听她这样说,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还升起了两分愧疚。
麦苗离开父母亲人,跟着他在庆城随军,确实是不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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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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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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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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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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