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沈秀秀的婚事完全被沈清欢压了一头。
这都是因为沈清欢抢了秀秀的人生!抢了她的姻缘!
沈如海惊讶地看着她,“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秀秀又不是没有在我们身边长大,她和冯家二房女儿同龄,也是一个班上的,她们两人怎么没有玩到一块?”
夏虹还是嘴硬,“要不是沈清欢那死丫头出现,秀秀肯定能跟那冯微玩到一块,秀秀她性格比沈清欢那死丫头的好多了,和谁都能处得来。”
沈如海提醒她,“你别忘了,人家冯家是因为想改正自家女儿和清欢顽劣行为,才让冯炽管她们的,你说秀秀性格好,那还用人家管?”
而且有一点他没说,毕竟沈秀秀是他亲生女儿。
就是沈秀秀的长相比不上沈清欢。
就算两个孩子没有调换,冯炽怕也看不上沈秀秀,毕竟和冯炽青梅竹马的大院姑娘又不是没有。
现在大院这么多姑娘中,冯炽就和沈清欢结婚了,还看不明白吗?
夏虹看不明白,她就是觉得,如果没有沈清欢,现在冯家的儿媳妇肯定就是秀秀。
*
沈清欢去后院陪女儿玩了会儿,回到客厅时,发现桌上的照片不见了。
她问从厨房出来的红姐,“红姐桌上的照片你收起来了吗?”
红姐:“是冯炽收了。”
沈清欢就放了心。
这些照片都是她珍贵回忆,得好好存放。
晚上,沈家二房依然过来吃饭。
因为老爷子和老太太都在大房这边,也想让他们享这天伦之乐,所以有时间的都尽量凑一块,多陪陪他们。
还是凑了一个大桌吃饭,同一种菜多分两份,省得夹不到。
今晚冯振国也回来了吃饭,算是比较难得的,因为他平常非常忙,很多时候都吃睡在单位。
冯振国和林丽琼都是比较严肃的那一种,然后他们的儿子也是这一挂,话比较少,在饭桌上就没什么话。
二房的冯振民倒不是总是板着脸,但饭桌没有跟他有共同话题的人,所以也没话。他媳妇陈如,偶尔说两句,那也是说桌上的菜式。他们两人的儿子冯琪今年十四岁,边吃饭边神游天外。
冯玮也不是个健谈外向的人,他媳妇白真,面对大伯这些严肃的长辈,也不太敢说。
冯微是个例外,她性格大大咧咧,话也多,和沈清欢凑一块,就是聊不完的话题。
然后在这饭桌上两人也搭话聊起来,冯微说起她单位同事的八卦,然后还问沈清欢在医院上班的事。
沈清欢就挑了一些在医院的趣事来说,她有段时间接诊的病人很多,也真碰到不少奇葩病人奇葩事。
她说的时候,老太太会插话问后续,沈清欢就给她补充细节,继续说。
然后她就发现,全桌人注意力都在她身上,听她在说这些趣事。
她不知道的是,她口齿清晰,语气恰当,会留悬念,小趣事说得有趣又引人入胜,让人不禁停下来听她说。
二房的冯琪也不神游天外了,在沈清欢停下来之后,他就问:“大嫂,你以前上学是不是当过主持人?”
沈清欢回他,“没有当过。”
冯琪:“那你故事讲得真好。”
老太太笑道:“是不错,之前我听冯炽说,你当过一段时间的老师,我还以为你以后会当老师呢,看看,咱这教育界痛失了一名优秀教师。”
沈清欢被老太太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没有的奶奶,那次是当代课老师,代的还是数学课。我觉得我当不了老师,我怕哪天,有人把我上学那会儿考试不及格的黑历史挖出来,我这脸挂不住。”
冯琪接话:“大嫂这有什么,听说那曾国藩小时候也很笨,他后来不也成了名人。”
沈清欢朝他看过去,一本正经地道:“不,如果我当医生成了名医,被挖出小时候考试不及格没什么。但要是当老师不行,我怕给学生强调考试的重点内容时,学生会反驳我,沈老师你小时候考试不及格都能当老师,那我觉得我们也行,你不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就会词穷,脸会红,甚至会觉得这学生说得很有道理,忍不住附和起来,最后成为纵容学生逃避考试的劣行老师,钉在学校的耻辱柱上。”
冯微笑了出声,“清欢,你可真行。”
沈清欢眨了下眼,“就是这样。”
老太太也听得直乐。
冯琪乐道:“大嫂,突然想你当老师了。”
沈清欢正想继续说,冯炽给她碗里夹了块鱼肚子,并交代道:“先吃饭。”
沈清欢瞄了他一眼,他正朝她看着,神色正经,“缤缤看着你。”
“看着我怎么了?”
“你平常怎么跟我说的?缤缤吃饭时不要跟她说话,不要分散她注意力,影响她吃饭。你要给她做个榜样。”
沈清欢看向女儿,小家伙还真是竖起耳朵在听大伙说话,连饭都不吃了。
林丽琼还是坚持要喂孩子,但是,大家吃饭时,为防缤缤捣乱,还是让她坐到儿童椅上,给她弄了一点菜,让她自己先吃着。
冯微就道:“清欢等下我跟你说个事。”
沈清欢点头,“好啊。”
白真余光看着沈清欢自若的样子,感觉嘴里的饭都没味道了。
刚才饭桌上的气氛就是这冯微和沈清欢维持着。
吃过饭,白真帮忙收拾碗筷。
因为这几天吃饭的人多,冯家多请了个人回来帮忙。
沈清欢没有动手,她和冯微下了饭桌后就上楼说事去了。
老太太开口:“小白你看着小辉吧,不用忙活了。”
白真笑道:“奶奶没事。”
林丽琼也道:“你啊,今天都帮我一天忙了,歇歇吧,让阿红她们来就行了。”
白真神色温柔,“我也没做什么,红姐今天这两天也很辛苦,我搭把手,她也能早点下班。”
林丽琼感叹,“你真是会为人着想。”
白真余光扫过楼梯上沈清欢的背影,笑容加深,“大伯母这没什么。”
沈清欢和冯微上了楼,冯微问她,“清欢,我们小时候不是有个合照吗?你还能不能找到?我想看回我那会儿手上拿的书来,想去杂物房找找那本书,上面夹着莫莲的联系地址。”
沈清欢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那照片不是在你那儿吗?”
“没有啊。”
“我也没有。”
“那在谁那儿?”
“你问我我问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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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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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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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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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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