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欢和姚沁对视了眼,大概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朱细棠前段时间跑到了集市上卖吃食,这个沈清欢从小芳嘴里知道的,现在看来这个吃食问了问题,吃坏人了,人家找上了门来。
姚沁知道的比沈清欢多一点,“她卖的有冰糖葫芦和花生糕,正常来说,只要食材不坏都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现在大冬天,没那么容易放坏。”
“前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她男人不同意,闹了几天没有去卖,这几天又偷偷捡了起来。”
沈清欢对朱细棠性格是比较了解的,她能抛开面子问题去当这小贩,可见她缺钱到了很厉害的地步。
洪志一个月工资也有几十块,正常来说,不经常买衣服买工业产品,这钱是够了的。
不知道她是不是没把洪志的钱抓在手里。
不过,沈清欢不甚关心朱细棠的事,有些人算计太过不修德行自食其果是迟早的事。
回到家,小芳已经给她做好饭了,沈清欢和她带着缤缤一块吃饭。
小芳问她:“清欢姐,你们过年是回老家吗?”
“不出意外的话,是要回去。”
小芳好奇地问:“你们回老家是不是还要走亲戚?”
“要走的,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回去过年,有很多亲戚还不知道我们在外地结了婚。”
时下就是个人情社会,人情来往是避免不了的。
小芳犹豫了下,道:“清欢姐,如果你们过年忙,我可以跟着帮忙带缤缤,车费我自己出。”
沈清欢惊讶地看向她,“怎么了?你不想在这儿过年?”
小芳跟着哥嫂在这边随军,在嫂子底下讨生活,怕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小芳摇了摇头,“就是突然没事做有些不踏实。”
沈清欢不确定她说真还是假,给她道:“趁着过年不用带缤缤,你就好好休息吧,这几个月你也辛苦了。缤缤爸爸可能有事要忙,但家里人手够的,他们会搭把手带缤缤的,就算没人帮忙,我自己也会带。”
小芳点了点头,“好。”
沈清欢对小芳挺喜欢的,做事勤快仔细,带缤缤也有爱心跟耐心,有什么做得不足的地方,给她说过,她能马上改正过来,下次就不会再犯。
所以也愿意为她考虑。
“小芳,我随便问问,你要是觉得不想回答就不回答,没有关系的。我想问,你的工资是自己保管还是给哥嫂?”
小芳回她,“我哥嫂没要我的,但我每个月有给嫂子拿十块钱伙食费。”
沈清欢觉得还行,“我不是去了省城学习吗?我看到省城那边有夜校,可以学习一些技能,到时候出来也容易找工作。我不知道市区有没有,你自己攒两年工资,到时候有机会可以找个技能学一学,找个好工作。”
小芳还年轻,沈清欢觉得不能一辈子给人带孩子。
相比于,有家庭托举的男孩,女孩要过得艰难很多,她看到的话,在能力范围内,能帮一把是一把。
小芳一愣,眸中惊诧非常,一时间都没找回自己的声音,“清欢姐我、我可以吗?我没上两年学。”
“可以啊,只要交钱去就能学,你怎么也上了小学,比其他不识字的人要好很多了。不过就是,这里的学习不会分配工作,这找工作还是靠自己。”
“你哥那儿能帮你找到工作,那就没关系,要是不能,就得自己来。当然,这只是其中一条出路,并不是选择了就一定能找到工作,走上康庄大道,我就是想告诉你,你不仅只有带缤缤这么一个选择,有时候多准备没有错。”
小芳听进去了,“清欢姐我会好好攒钱的。”
沈清欢问起她其他事来,“对了小芳,我去省城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我的信啊?”
小芳立马放下了筷子,“有,我正想跟你说的,一忙其他事就忘了。”
沈清欢让她先吃完再去拿信,但小芳已经去抽屉那儿把信拿过来了。
沈清欢看了眼,有两封信,一封还真是沈如海写的,一封是冯微写的。
吃过饭,她先打开沈如海的信。
沈如海在信的一开头还是喊她妞妞,这是沈家所有人中,唯一的一个人这么喊她的。
在她出生的时候,那会儿还不知道两孩子抱错,沈家是很欢喜的。
沈如海和夏虹前面两个是儿子,来了个女儿,算是圆了儿女双全这个愿望。
妞妞算是对女儿的爱称,她上小学的时候,就觉得这名字土,不让家里人这么喊她,但沈如海还是坚持。
在这两个字出现在信纸上时,沈清欢有些不争气地鼻子发酸。
沈如海在信中先跟她道歉,他也很难置信夏虹会做出那样的事来。
他还解释了,为什么她下乡后没有联系她,是因为夏虹说,她因为把沈秀秀认了回来,生了沈家的气,不让沈家联系她。
再则,是顾虑沈秀秀的心情,最后也是他考虑不周,他对不起她。
夏虹做的事,好在没有酿成大祸,等她回安城,他让夏虹到她面前道歉。
信纸的最后说,沈家永远是她的娘家,两个哥哥永远为她撑腰。
沈清欢看完才发现自己流了泪。
在她需要的时候没有得到,在她不需要的时候却跑过来,她也就不需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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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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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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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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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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