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页上夹着一张纸,上面有个画像,因画功一般,看不出来是许见文,但有许见文的特征,当时上学的发型,还有他爱穿的衣服款式,以及手上拿着个手风琴。
许见文的父母都是文工团的,都是乐器师,许见文从小耳濡目染,也会一两样乐器。
学校里会弹手风琴的人不多,许见文在一次学校活动中,上台弹奏过一回手风琴,收获了不少女仰慕者。
这画像旁边还有一行字,公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
这字迹确实是沈清欢的字迹,尽管和现在她的字有些区别,但冯炽能认得出来,小时候他给她查看过作业无数。
沈清欢喜欢许见文,这个冯炽是知道的。
少女的心思有时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他那会儿去了当兵,没能在大院看住沈清欢,就给张慧透露了两人有苗头的信息。
张慧是许见文的妈,她不喜欢沈清欢,这个是显而易见的,消息到了她这儿,她自然会阻止两人接触。
这也是为什么沈清欢离家出走了之后,他就想到了许见文那儿,正好那么巧,许见文也是那个时间点请了假。
尽管很早就知道,冯炽还是觉得那画和那字异常的刺眼。
沈清欢自然也看到了,这是许见文上台表演后,她画的。
那时候她主要是欣赏,对许见文才华和风度的欣赏。
她相信,那会儿不止她一个人这么干。
这个沈秀秀也真是下作,竟然把上学那会儿的事也拿出来挑拨离间。
这不就是想看她和冯炽起矛盾,甚至反目离婚吗?
不过,这确实是她画的她写的,换作是任何一个男人,看到媳妇倾慕过别人,有可能现在还在倾慕,都会心里不舒服。
此时此情甚至是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丢脸。
沈清欢是觉得冯炽管她太过,有些事做得过了,但不代表她愿意让他丢脸。
这人活着不就是一张脸吗?
沈秀秀话说完之后,就留意着冯炽的脸色,虽然他神色没有多大变化,但还是能感受到,他周身的气压都降了下来。
就算冯炽不喜欢沈清欢,做为一个男人,这样当众被揭媳妇心里另有他人,也会觉得丢尽了脸。
特别是冯炽这样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样的憋屈。
就算这会儿沈清欢怀了孕,也阻拦不了他的怒火。
沈秀秀就好整以暇地等着冯炽发火,等着沈清欢倒霉。
把沈清欢这两天的张狂全都打掉。
最好是冯炽把她扫地出门,沈清欢无家可归。
沈秀秀越想越畅快,嘴角都控制不住翘了起来。
但沈清欢偏不如她的意。
沈清欢挽过冯炽胳膊,水眸看着他,解释道:“这是我初中时候画的,刚好许见文上台表演完,就很喜欢他当时演奏的曲子,我没有喜欢他。”
冯炽垂眸,对上她盈盈如润的水眸,里面有着清清浅浅的紧张,是对他的紧张。
连她声音也比平时多了几分娇柔,应该是她紧张才下意识这样。
这是沈清欢第一次满眼都是他。
“嗯。”他回了一声。
沈清欢看不出他是相信还是不相信,继续道:“就像小时候,有长辈也开你和别的小姑娘玩笑,我也没……”
她话没说完,冯炽就打断了她,“开我跟谁的玩笑?”
沈清欢顿了下,“就是,有一回,我听你家二婶说,你做的一个风筝和……”
冯炽再次打断了她的话,“那风筝给你做的,你做的飞不起来。”
沈清欢瞪大了眼睛,她有些不记得了。
学校组织学生放风筝,她自己做了个,那技术不好,飞不起来,就打算找人帮忙做,后来不知道谁传出去了,没一天她就收了好几个风筝,有些都不知道是谁送的。
这冯炽有没有给她做,她是不记得了,只记得冯炽的二婶说了句,冯炽做的那个风筝和杨悦的有点像,就开了句他们的玩笑话。
冯家和杨家算是世交,两家的长辈都有意撮合冯炽和杨悦,所以他二婶才会开那样的玩笑。
现在冯炽却是说,风筝是给她做的。
沈清欢一时之间心口胀胀的。
“冯炽。”她抱着冯炽胳膊的手不由收紧。
“嗯?”
“我觉得你最好了。”
冯炽嘴角上扬,刚才心里的一点儿醋意完全消失不见,胳膊转到她身后,揽过她肩膀,把人拥进怀里,“再睡一会儿?”
沈清欢点了点头。
沈秀秀整个人傻了,就连她旁边的纪彩艳也有些惊奇。
纪彩艳不太敢往对面两人看,只是悄悄地拿余光扫去,然后心里一阵的佩服,觉得那个女同志真厉害,一直就把她男人哄好了。
沈秀秀觉得冯炽疯了。
现在这绿帽这么明晃晃,沈清欢不过是说了句他最好,他竟然就不计较了。
冯炽在沈秀秀这里一直都是高冷不可接近,看着也不太好说话的那种,他现在呢。
竟然对沈清欢有种铁汉柔情。
没想到冯炽是这样的人。
沈秀秀接受不了,她咬了下牙,又是道:“清欢你真是会骗人,小时候你追在见文哥后面的事可以先不管,但现在,回安城前,你怎么找了两回他?难道你心里对他还有想法吗?”
沈清欢本来是打算再眯一会儿的,听到沈秀秀这么不依不饶,她只好直起了身来,“沈秀秀你是不是有病啊?是不是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你男人?我去找你,问你妈是不是生病的事,正好碰到他,就是我对他念念不忘了?这么紧张,你把他拴在裤腰带上好了。”
纪彩艳差点没笑了出声。
旁边也有乘客朝她们看过来。
沈秀秀被怼得恼火,“到底有没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沈清欢嗤笑了声,“我肯定知道我自己的事,但许见文未必知道你在安城做的事,这次回去,我一定给你好好宣传宣传的,就像你之前宣传我不回家看你妈一样。”
沈秀秀又惊又怒,“你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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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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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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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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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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