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炽转身出了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门口,这房间的门关得紧紧的,一看就是从里面反锁了。
他伸手推了下,果然没有推开。
敲门。
“清欢。”
沈清欢其实还没睡着,她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就赶紧关灯。
她小时候讨厌冯炽,但对他也是怵的。
以前被他管得都有阴影了。
这会儿听到冯炽在门外喊,她这心就控制不住紧张起来。
她下意识地摒住呼吸,假装自己睡着了,没有听到。
但冯炽并没有喊一声就放弃了,他还道:“清欢我知道你还没睡。”
沈清欢只好起来,毕竟怕他吵醒女儿。
她打出门走了出去,她低着头,但也能感受到冯炽如有实质的强势视线。
“怎么回事?”冯炽问。
沈清欢抬头,“我们是怎么结婚的?”
她不信之前朱细棠说的,还是冯炽默认的,他们结婚是意外,是她不小心跌倒在冯炽怀里,让人误会,所以才结的婚,她不信。
按照冯炽的尿性,她跌倒他只会冷眼旁观,不会去抱她。
冯炽的深眸锁住她眼睛,“你恢复记忆了”
沈清欢绷着脸,“恢复了一部分,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结婚的,你明明以前那么讨厌我。”
“我讨厌你?”冯炽几乎要被她逗笑了,“你这脑子一天天的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沈清欢瞪他,看,他就是这样!
“反正我没恢复所有的记忆之前,我是不会和你睡的。”
冯炽眯了眯眼,语气冷沉,“你在医院碰到许见文了?”
沈清欢怒了,“我是碰到他了,怎么?你还怀疑我跟他有首尾?你就这么喜欢幻想自己戴绿帽吗?”
冯炽本应是要生气的,但看着她这模样,却是一点儿都气不起来,甚至还心尖痒痒的。
他常说沈清欢的脑子异于常人,现在他觉得自己脑子也异于常人。
别的男人都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但他就不喜欢。
像沈清欢这样又作又闹爱撒娇,带有蓬勃生命力的,才能牵动他心神。
看着像炸毛猫一样的女人,冯炽缓了脸色,“不跟我睡可以,但清欢,我们结婚是你主动的,我只给你半个月的记忆恢复时间,超过这个时间,你给我搬回来。”
这人真是一点儿理也不讲!
“半个月的时间怎么行?你就算是长个痘也不可能半个月就好吧!怎么说也得半年。”沈清欢不接受。
“我不长痘。”
沈清欢一噎。
这是长不长痘的问题吗?
“我不要半个月。”
“要看你给送我的东西吗?”冯炽凉凉地道。
沈清欢愣了下,他在说什么?
她怎么可能给他送东西!
冯炽进了房间一会儿,出来时手上拿了条围巾。
这是条灰色的不算长的围巾,针眼稀疏,做工粗糙。
这样又丑又短的围巾真可能出于她手,她不会织毛织,身边也没有哪个女同志像她这样不会织的。
以前沈母还为此训过她,毛衣都不会织,以后嫁人肯定遭丈夫嫌弃。
“这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从秋天织到第二年春天。”
冯炽说完又拿了个类似平安符的东西出来,“上面的字是你的字迹吧?”
沈清欢接过来,打开那符纸,上面写着:沈清欢和冯炽百年好合。
真的是她字迹。
“清欢还是那句话,我们结婚是你主动的。”冯炽把两样东西收回,看着女人,字字铮铮。
“所以半个月已经是我最大的限度,因为是你先招惹我的。”
男人淡淡地又补充了句。
沈清欢咬了下唇,心里疯狂的不信,但他手上却有证据,“一个月。”
“可以。”
沈清欢猛地瞪大了眼睛,他竟然这么爽快!
她受骗了!
什么最大限度,明明就是套她的。
“不是我觉得……”
“清欢,当妈了,以前那套耍赖能不用就不要用了,给缤缤做个好榜样。”冯炽脸色又正经又严肃。
沈清欢:“……”
在她回到床上时,整个人都有些懵。
看吧,冯炽这男人多可怕,又心机又狡猾,她完全不是他对手。
她倒要看看,他们结婚是谁主的动。
这是她第一次独自一个人带缤缤睡。
她怕半夜听不到缤缤哼哼声,她都不敢睡死。
但半夜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多虑了。
缤缤小朋友在小声哼哼得不到回应时,就扯起嗓子假哭。
沈清欢就一下醒了,赶紧起来去查看。
她才走到小床边,房门就被打开了,她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抬头一看,却是冯炽。
他睡在门口不成,隔这么远也能听到。
睡觉前,冯炽让她房门不要反锁,怕缤缤哭时她听不到。
沈清欢觉得他多此一举,她怎么可能听不到。
在他走过来的时候,她特意道:“其实我有听到的,你不用过来。”
冯炽给女儿拿过干净的尿布,嘴上说道:“我听胜英嫂子说,缤缤现在可以固定时间给她把尿,明晚开始试试。”
沈清欢觉得可以,养成习惯,不会每天洗那么多尿布和尿垫。
给缤缤换好干净的尿布后,小家伙有点精神,不太想睡的样子,冯炽把她抱起来走了走,一会儿就睡了。
沈清欢暗暗记下这哄孩子的方法。
冯炽把孩子放下来后看了眼站在一旁的女人,说道:“孩子我带睡?”
沈清欢摇头,“我来吧。”
冯炽表扬她,“有当妈的觉悟。”
沈清欢瞪他。
冯炽:“睡吧。”
第二天,沈清欢起来时看到冯炽已经做好了鸡蛋烙饼,还有缤缤吃的面条。
沈清欢带着缤缤默默吃早餐,其实整理记忆的时候,她已经很惊奇了。
冯炽是高干子弟,爷爷是司令员,父亲是部长,他自出生起,家里就有保姆,他从没做过饭。
可现在,他会揉面做面条,会烙饼,还会包饺子。
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沈清欢实在是好奇,“冯炽,你做饭是跟谁学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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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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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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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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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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