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些话传进了沈清欢的耳朵里。

  她有些无语,但她也不好冲过去跟人家吵。

  包玉就道:“别管她们,我们赶紧弄完回去。”

  沈清欢点点头。

  她拿起锄头,试着锄了下,感觉很不趁手。

  包玉给她示范。

  隔壁地的赵金凤看到忍不住又开口,“哎哟沈弟妹,你不是知青吗?这拿锄头都不会啊?”

  边上有媳妇接话,“啥知青啊,她这下乡没几天就和冯营长结婚了,不会拿锄头很正常。”

  “还真是,我都差点忘了这一茬。”

  有些媳妇甚至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沈清欢看了过来,一副要看热闹的模样。

  沈清欢阻止不了,只好把专注力放到锄头上,学着包玉那样,调整好姿势,一锄头下去,果然野草就被翻了过来。

  “弟妹是城里人吧?”包玉和沈清欢聊天。

  沈清欢点头,“是。”

  她和冯炽是同一个大院的,她从冯炽口中知道,他父母和她父亲都在机关单位上班,她还有两个哥哥。

  想到家里人,沈清欢心里很难过,她现在一点儿关于他们的记忆都没有。

  她很想回安城看看他们,但又怕自己的失忆让他们失望和担心。

  正想着,不知道谁叫了一声,“有蛇!”

  沈清欢就看到一根什么东西甩到了自己跟前来,她顿时尖叫出声。

  她非常非常害怕蛇。

  她不知道蛇有没有在她脚下,她慌不择路地要跑。

  因为没有看路,她一脚踩空,整个人要往一处草丛中摔。

  她马上想到,这条蛇不知道有没有跑进这草丛中,她吓得心脏几乎都停止跳动了。

  她闭上了眼睛,但疼痛并没有传来,而是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不对,是有人抱住了她。

  沈清欢睁开眼睛,就看到冯炽那张英俊的脸。

  她差点要哭出声,紧紧地抓着他衣襟。

  “冯炽有蛇……”

  “不是蛇。”

  沈清定睛看了下,在她刚才站的地方有一根草绳。

  这应该就是她以为是蛇的东西。

  她这心脏才算是活过来一样。

  冯炽还揽着她,但脸色是沉的,“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了,家里的活都不用你干,回去。”

  “我和嫂子过来种菜……”

  “不用你。”

  “可是我答应了嫂子……”

  冯炽把她拉到田梗上,“回去。”

  沈清欢察觉到其他人都在看着自己和冯炽,她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

  这人怎么回事?

  昨晚那样折腾她,今天又当众训斥她。

  她就这么不得他喜欢吗?

  沈清欢抬步就走。

  走出大路上时回了下头。

  却看到冯炽拿过她刚才拿的锄头,在锄他们家的地。

  沈清欢怔了怔,现在冯炽下班回来不仅要做饭,还要种地……

  但是他不用她干的。

  沈清欢收回目光,去了胜英嫂子那儿接孩子。

  不久前在嘲笑沈清欢的媳妇们这会儿完全闭上了嘴。

  有个别脸色还有些不太好看。

  刚才还说冯营长要沈清欢吃下苦教训一下她呢,这会儿却是啪啪打脸。

  什么吃苦,她拿一下锄头,他就舍不得了。

  真是气死个人。

  冯炽没一会儿他就把一块不大的地锄完了,再提了两桶水过来,把地浇湿,接着撒种子。

  这个利索劲儿,让声称是老农民的包玉都有些汗颜。

  刚才冯炽跟沈清欢说的话她听到了,也看出冯炽对于沈清欢过来种地的不快,她想了下,跟他解释道:“我想着小白菜比较容易种,浇下水就能长,不费啥事,就叫上弟妹。弟妹也觉得自己种些菜比较方便,你别责怪她。”

  赵金凤也插嘴道:“冯营长,你是觉得沈弟妹没干过这种活,弄不好是吗?其实有我们帮她,很简单的。”

  冯炽已经撒完了种子,朝两人点了下头,“她做不来,以后不用叫她。”

  沈清欢当了二十年机关主任的女儿,由沈奶奶宠着,都没完整做过一顿饭,更不用说种地了。

  她被报名下乡,眼睛都哭肿了,他去她所在的红星生产队,队长跟他说,分配给她的任务,完成度连六岁的孩子都不如。

  她受不了知青下地的劳苦才过来找他,要是和他结婚后还要下地,哪天受不了肯定又会跑掉。

  冯炽说完就离开了菜地。

  包玉和赵金凤就对视了眼,两人都有些无语。

  感觉这冯营长宠媳妇宠得没救了。

  *

  今天天气好,家属院很多人把衣服鞋子床单什么的拿出来晾晒。

  而白家却要把孩子尿湿的尿布衣服被褥这些拿去洗,白家媳妇又要带孩子又要洗刷这些东西,怨气冲天。

  正好孩子不知道干嘛哭了起来,她一边抱着晃一边指桑骂槐,“哭哭哭,哭死了也没个人可怜你,谁让你不会投胎,投到我肚子,不仅没有人侍候月子,还得我这个坐月子的去侍候人,我真是上辈子欠你们白家的。”

  白大娘出去给孩子扯了些地瓜叶,打算晒干给孩子洗澡的,这个可以去湿气,孩子这两天的便便比较臭,估计是上火了。

  刚进家门就听到儿媳妇骂人,仔细一听,这显然是在骂自己,她忙放下东西,走过去道:“我来抱小宝吧。”

  孙二妮转过身瞪了她一眼,“我可不敢让你抱,等下把孩子摔了,你儿子又说是我没看好。”

  白大娘叹了口气,道:“这次不会了,今儿我的脚好了一些,没那么疼了,我来抱吧,他估计是肚子胀气,我给他揉揉。”

  “你的脚好了?”孙二妮狐疑地看着她。

  白大娘脸上带了两分喜气,“就是那沈闺女送的药膏,我敷了一晚,今儿感觉没那么疼了。”

  “你别逞能。”孙二妮不太放心把儿子交给她。

  “不会,我是小宝的亲奶奶,我抱不了哪会逞能抱他?我脚真好一些了,手上也有了些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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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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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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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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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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