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派朱兴明是来拯救大明王朝的。
有什么事问问朱兴明,这让崇祯欣慰的同时,又很受伤。兴明还是个孩子,自己堂堂一个皇帝,难道有什么事还得问一个小孩子么。
大明的国运,不成要交给一个十几岁的娃娃手上么。但让崇祯欣慰的是,这个娃娃是自己的儿子,是我崇祯的种。有子如此,我骄傲!
矛盾体的崇祯皇帝想了想,说不定儿子还真有什么出其不意的办法,当下点点头;“好吧,朕会考虑此事的。”
摆在大明眼前的对手主要有仨,一个是辽东黄台极,这是个最大的对手。同时,关内的李自成和张献忠也不容小觑。至于其他的流寇,就不足为惧了。
李自成简直就是个不死鸟,每次被官兵打的满地找牙甚至于山穷水尽的时候,他总是能够短时间内满血复活。这让崇祯最为惊惧的,这样一个可怕的敌人,着实让人心惊胆寒。
而张献忠同样难对付,崇祯十三年闰正月,张献忠在枸坪关被左良玉击败,率部突入四川。入川途中,在太平县的玛瑙山又受到郑崇俭和左良玉的夹击,伤亡惨重。接着又受到湖广军、四川军和陕西军的追击堵截,农民军连受重创,退居兴安归州山中,又被左良玉等军围住,农民军陷于困境。
为此,张献忠利用杨嗣昌和左良玉的矛盾,派人携重宝贿左良玉,言道:“正是因为我的存在,朝廷才重用你,你的部下乱杀无辜,朝中早有人看在眼里,如果我不在了,那么离你死也不远了。”
兔死狗烹,左良玉闻言斗志松懈,张献忠乘机收聚散亡,在山民的帮助下,走出兴安,与罗汝才等部会合。张献忠又利用四川巡抚邵捷春和杨嗣昌之间的矛盾,集中兵力,猛攻邵捷春防守的新宁。邵捷春根本没有想到农民军如此神速,官军一触即溃。农民军突破新宁防线后,顺利地进入了四川。
农民军的入川,打破了杨嗣昌的围剿计划,并在军事上也从防御转入了进攻。杨嗣昌刚愎自用,满以为官军已把张献忠、罗汝才等部包围在鄂、川、陕三省交界地区,胜利在握了。但实际上是面对军令,从总督到将帅。再到士兵。几乎是无人去执行。张献忠尽量避免与官军打阵地战,而采取“以走制敌”的策略,一昼夜能行三百余里,快速流动,常常把官军搞得顾此失彼,腹背受敌,疲于奔命。
最为人所诟病的是,张献忠屠川事件。据史料记载;四川人口在明朝末期时有六百多万人口,到满清彻底占领四川时,只剩下不足六十万人!四川人口锐减了百分之九十。
比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的动乱,中国人口从四五千万锐减到七八百万,大约只剩下原先的七分之一还要凄惨。
据乾隆修撰的四库全书中记载说:张献忠屠川屠的整个四川就剩下几十户人了。很显然,这个就是纯属瞎扯淡了。
针对张献忠是否屠四川,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的说法是入关清军屠四川;另一种说法时张献忠屠四川。
史料是满清修的,其实真正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之“人祸”,实是张献忠、姚黄农民武装、残明军队、清军、地方土豪、吴三桂叛军等战乱共同肆虐之结果。此外,还有大旱、大饥、大疫、虎害。
而实际上张献忠的大西政权也就存在了那么几年的时间,也没能够占领四川全境,他的领地也就是四川的一小块地方而已,所以说张献忠屠川根本谈不上,只能说他杀了不少人。
满清政府一边声讨张献忠屠川,一边自己打四川花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据满清的史料中记录:满清入关后三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以被战死。并宣称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首次攻陷渝城,是在十三年后的南明永历十三年。
事实确是川民对满清的入侵采取了顽强的抵抗!
好在现在是崇祯十三年,此时的张献忠并没有入川。一切,似乎还来得及。
朱兴明拼命的改革,拼命的的想办法,为的就是不想让这种悲剧在发生。这些都是大明的子民,攘外必先安内,满清要打,内乱更要平。整顿三大营,训练虎贲军。一切的厉兵秣马,就是为了避免曾经的悲剧再次上演。
实在是想不到好的人选,崇祯就把儿子召到了身边。
乾清宫,朱兴明来了。
朱兴明不想来,他还有一屁股的事要办,此时的崇祯皇帝却着急忙慌的把他叫回宫中,这让朱兴明多少有些不爽:“父皇,儿臣正忙着呢。虎贲营选拔尚在进行,而且要打造一支钢铁之师。父皇,您找儿臣有什么事。”
崇祯皇帝是有些不屑的:“虎贲营,一支区区三千人的队伍有什么用。兴明啊,朕可是听说虎贲营的待遇了,你花这么多钱朕可是一文钱都没有。”
先把后路堵死,朱兴明打造的这支虎贲营纯属烧钱的买卖。即便是能打,样这样一支三千人的军队,足够养大明数万人了。你朱兴明给将士许下厚禄,我崇祯可没有答应。
人家朱兴明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崇祯的钱:“父皇,儿臣打造的这支虎贲营,不要朝廷一文钱。”
这下崇祯倒是愣了:“不要朕一文钱,你哪儿来这么多钱养一支军队。告诉你啊,不许收取百姓赋税,你一支军队,够朕养十支的了。”
“父皇,您忘了,西山还有个玻璃厂的啊。”朱兴明回道。
西山,崇祯猛地记起,此时的西山玻璃厂应该量产了。按理说确实应该盈利了才对,只是崇祯一直忙于其他事宜,早把西山的事抛诸脑后了。
赚钱的方法还是有很多很多的,崇祯的内帑开支一再的缩减,宫中都过着清苦的日子,可以说一点也不夸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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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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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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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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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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