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尸不敢跑,我也不敢说就这么放她走。
一时之间,双方的气氛竟然变得十分尴尬。
国道边上,一辆又一辆的车接连驶过,车灯明亮,却谁也没关心外面有一具来自十万大山的小女尸。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叹了口气,说:“上车吧!”
不管如何,这事既然被我遇到了,总不能就这么不管。
了不起路过少林,茅山,或者龙虎山这类地方的时候,把小女尸给他们看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怪异品种。
那小女尸似乎胆子极小,我说上车,她就真的抱着自己的衣服和布娃娃准备上车。
就连塑料袋里几个干瘪瘪,硬邦邦的馒头都不想丢掉。
我看的有点不忍心了,伸手把她的馒头接过来,说:“这东西不能吃了。”
也不等小女尸回答,我顺手就把馒头给丢进了旁边的垃圾堆里。
小女尸眼睁睁的看着我丢掉自己的吃的,小嘴一瘪,竟然想哭。
吓得我急忙解释:“哎,别哭!那馒头变质了,都长毛了,你没看见吗?”
小女尸低下头,不敢在我面前哭出声来,但声音却带着哭腔:“那是人家最喜欢吃的……”
我一阵头疼,小丫头,你是僵尸啊!
僵尸吃馒头?
我特么真长见识了!
想归想,我还是顺口问道:“你吃过别的没?”
小女尸小声说:“我吃过虫子,吃过树叶和树皮,也吃过草。但是都不好吃,后来有一位老爷爷给了我几个馒头,很好吃,我一直都舍不得吃……”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隐隐有点心疼了。
这小女尸从十万大山跑出来,孤苦伶仃,胆子又小。
她身上似乎没有半点煞气,没有半点怨气,也没有半点尸气。
除了身体机能是死的,不会呼吸,没有体温等等,其余行走坐卧,跟活人没什么区别。
就是这么一具小女尸,还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拿着个馒头就当宝贝!
我翻身从副驾驶上拿出几个包子递了过去,拿到包子的小女尸闻到香味,顿时欢呼一声,表情里满是满足。
但她很快又抬头看我,说:“先生是送给我吃的吗?”
我挥挥手:“随便吃!吃完了我再买!”
小女尸脸上的表情再次变得兴奋起来,她拿起冰冷的包子一口咬下,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神色。
我仔细观看着,这小女尸连獠牙都没有。
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这小女尸表面上看起来跟活人没什么区别,也不像是什么穷凶极恶之辈。
真要把她送去少林寺啊,龙虎山啊,茅山啊这类地方,指不定就被活活烧死,或者丢进镇妖塔里面关着,永不见天日。
还不如自己养着算了。
回去之后,托关系弄个领养证明,或者当妹妹,或者当女儿,先养着再说。
以后要是有了尸气,或者有喜好吃人的迹象,再及时处理也不迟。
反正这年头夜行人们养鬼都不算什么稀罕事,我养一具干干瘪瘪,脏兮兮的小女尸也不会引起注意。
没错,先养着再说!
小女尸并没有如同我想象的那样狼吞虎咽,她只是吃了一个就把剩下的包子装了起来,说是留着以后吃。
看的我一阵心疼。
多懂事的小女尸啊,这要是把她送去少林寺那才叫罪过。
当下我尝试着摸了摸她的脑袋,发现她没有任何反感的迹象,就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尸歪着头想了片刻,说:“不记得了。”
我又问:“你有父母亲人吗?”
小女尸又想了想,说:“以前或许有,但我死了后,就没有了。”
没有好啊,省得以后再有几个强大的僵尸跑上门来找我要女儿。
当下我笑眯眯的说:“你要是没地方去,就暂时跟着我走,行不行?”
小女尸仰着头问我:“你会给我吃包子吗?”
我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一天三顿!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不就是包子嘛,只要你老老实实的不尸变,我给你买个包子铺天天给你包包子都行!
小女尸小声的欢呼一声,脸上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尸摇头说:“不记得了。”
好吧,据说尸族诞生自我灵智的时候,会忘记活着的时候经历的一切,毕竟大脑都永久损伤了,之前那点记忆谁还记得。
不记得名字也实属正常。
我顺口说道:“那我给你一个名字好了。”
“你就叫初一吧!今天正好是初一!”
初一连连点头,神色坚定:“我以后就叫初一!”
“谢谢先生赐名!”
我招呼了一声,说:“初一,上车!我还有事要做。”
初一没见过汽车,但她很聪明,能看着我的行为自己学习。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聪明跟知识不是一回事。
就像是一个聪明的古代人忽然间来到了现代。
他虽然不会用电脑手机,不会开车,但肯定会很快就上手学会。
初一这种刚刚诞生灵智的尸族,就属于这种情况。
她有肌肉记忆,甚至还保存着生前的生活习惯。
但关于自己生前的一切却都忘的干干净净。
反正按照我的理解,她就像是一个失去了记忆的普通小女孩,而且因为尸族的特殊性,她的记忆可能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上车之后,初一就很安静的坐在后排座椅上,双眼虽然满是好奇,却乖巧的没有乱动车上的任何东西。
我一边开车,一边说:“初一,你既然跟着我,有些事情我得跟你交代清楚。”
“这里是中土,而中土的夜行人是很多的。他们若是知道你是一具没有生机的僵尸,必定会对你下手。哪怕知道你是跟着我的,也绝不会手软。”
“因为不管是养尸还是养鬼,在圈子里都是禁忌。”
“所以你不能让人知道你是尸族,能不跟人接触,就绝对不要跟人接触。”
初一猛地点头:“先生,我知道的。”
这一点她应该比我清楚。
从十万大山进入中土也有好几天,她其实一直都躲着人。
不然的话也不会被我从破庙里捡回来。
我又说:“第二,我不许你吃任何生肉,喝任何血液!不管是动物的还是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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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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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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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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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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