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忽地微微震动,茅草屋顶的泥尘簌簌落下。
陈秀一愣,若有所感,不由抬头朝屋外的院子看去。
这一看,她就忍不住惊声低呼了。
“怎么突然就地龙翻身了!还有,院子中的这棵枯死的老桑树,听李福说已经有五六年不长叶了,过些天就劈做柴烧,怎么今天,突然重新抽枝发叶了!”
“一定是道君显圣……”
震撼之下,陈秀赶紧离开缫车,对着家中供奉的道君神像跪地磕头起来,口中不停念叨“民妇感谢道君老爷慈悲”之类。
这尊道君雕刻粗糙,面容也大大失真,明明敬奉的是“镇世安神驱魔辟邪道君”,相貌面容却一点也不像。
李福花二两银子,重金请村里那连考不中的林书生雕刻的,这钱显然是白花了。
只见屋前那棵干枯好几年的老桑树,犹如焕发新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枝发叶,不过片刻之间,已是桑叶婆娑,密密叠叠,宛如巨大的伞盖,形成大片的浓荫,将下面的土屋遮住。
屋子的闷热,以陈氏可感知的速度,在缓缓消退,更有莫名的凉意滋生。
“道君保佑!”
陈氏欢喜之极,又是连磕几个响头。
她心里在想:“又是怀上,又是老桑树显灵,莫非我这孩子,将来是道子之材……”
她只是一个村野少妇,虽年初结的婚,但也不过是十六七岁,没读过书,只认识有限的十几个字包括她的姓名,所以见识有限得很。
此刻屋前老桑树焕发新枝,也只会归结到是道君显灵的缘故。
却不知,虚天之上的道君,哪有空理会她一介小小的民妇。
神像都刻错了,哪还有什么神迹!
陈氏如同所有的村妇村民一样,只知道跟随风俗,敬奉膜拜,而不知晓其中门门道道,盲目地敬拜又有何用。
在陈氏感应不到的地方,她的腹中,却是漂浮着一颗微光闪烁的“丹丸”。
这颗丹丸,正是李青云的元神所化。
他抵住时间法则的冲击压力,收缩为一点,成功在所谓的前二世“登陆”。
一出现陈氏腹中时,他便占据腹中这缕新的生命气息。
这是他,明我破境的大机缘,不容有失。
紧接着,却有一缕魂魄落下,争取这团生命气息的所有权。
“散!”
丹丸之中,李青云淡声一喝,这妄图“鸠占鹊巢”的外魂,便毫无反抗之力地溃散。
原李云祥的一生,此时提前戛然而止。
一缕魂魄,又如何与天门境大能相争!
等李青云适应下来,他便开始悄然改变,这一世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环境。
幸有玉清本质还在,他虽暂时化为一丸,但还是有一些小神通可以发挥的。
村屋闷热,家中贫穷,此世的“父母”勤劳如牛马,却只能混个不饿死的状态等等,这一切在李青云“降临”此世后,便自然要一一改变。
首先,他就“溢出”一丝生气,令院子中那棵高大的老桑树焕发新生,桑叶密集,形成浓荫,先给陈氏送波小福利。
陈氏的孕中生活,显然就会更舒适些。
如此,贫道破境,也就会顺畅一点。
“要在此活过一生,自是太久,等十个月出世之后,当就算完美融我了,至于明我,则要这具身体,切切实实感受这个世界之后……”
李青云化为一颗丹丸,诸般能为自然基本被束缚住,能溢出一缕生气,改造屋前这棵老桑树,便几乎是他此刻状态的极限。
好在,这只是前世,而前世其实已逝,这里等同于半真半幻,时间的流逝速度,也远比真实的世界要快上太多。
在混混沌沌的沉浮中,李青云尝试各种能力无果后,便放弃了,干脆在丹丸中闭目打坐,以消遣人在腹中的无聊时间。
时间流逝很快,他刚闭目不久,就感应到外面日暮,已是黄昏。
厨房中,陈氏已经开始烧火做饭,熬的是一锅稀粥。
随即,屋外一个身材精瘦、面目有些英俊的年轻农夫,挑着水桶,扛着锄头,匆匆走进院子。
“阿秀,我回来啦!”
李福一身汗馊味,放下水桶后,那英俊的脸上就露出幸福的笑容,朝厨房中的陈氏喊了声。
“咦,怎么家里这棵老桑树又活了,道君显灵啊?还有,这么多桑叶,可以多养些蚕了……”
不等陈氏回应,李福脸色又微微一变,想到什么,就有些余惊未定之感。
他快走两步,进了土屋,然后就赶紧关闭,上栓,忌惮外面有什么似的。
哐当,屋中的缫车都被他不小心撞翻了。
“回来哪,马上可以吃饭了!”
这时,陈氏从厨房探出身来,又有些小责怪,笑道:“看你毛手毛脚的,缫车都要被撞坏了!”
李福却有些神不守舍,眼神略微游离,看着妻子,颇为凝重地说道:
“今日下午,去河里挑水浇地的三瘸子、大脑袋,不知怎么地,也突然一头栽进河里,傻呆呆也不知道爬起来!等我和其他几人赶过去,用扁担勾起来后,他们已经淹死了,肚子涨得跟水缸般,跟前几天淹死的人几乎一个样!”
“回村,经过村东头的林书生那屋时,我还听到他跟村长嘀咕,什么要不火化这几个淹死的村民,恐怕七天之后,入土的都会化诡!”
“我刚才突然记起,其实我们村里第一个淹死的是牛娃子,今天刚好是牛娃子入土的第七天,而现在已经开始天黑……”
一提到死人,入土,化诡这些字眼,年轻夫妻两人顿时都难掩惊恐之色。
夫妻俩不由齐齐看向屋外,透过窗户,却见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整个村落在朦胧夜色中,炊烟袅袅,灯火零碎。
许是心有所想,两人突然觉得,今天的夜色有些不正常,隐隐地,还有娃子赶牛放歌的模糊声音,似远似近。
“不好!好像是牛娃子的声音!”
李福凝神听了一听,便大惊失色,满脸惊恐。
“快!快!把前两天我刚买回来的安宅新符,贴到门背后……”
陈氏也是慌了,立刻慌乱地翻找那张安宅符,找到后又用粥浆糊了,贴在堂屋大门的背后。
虽然安宅符基本都是贴在外面门上或门头,更有效果,但这个时候已死去七天的牛娃子,好像化诡活过来,要进村“回家”了,夫妻俩自然是谁也不敢出门了,只能把符贴在门后。
为了省两个钱,李福算过时间,按道人所说,门上旧符应该还有两三天效力,就没有提前贴新符。
现在牛娃子这天黑一回村,便是差点吓掉李福的魂,有些后悔贴晚了。
牛娃子以前,可是经常赶着牛经过这里的……
“福哥儿,我放牛实在太饿了,等不到回家吃了,经过你家,闻到粥香了,你给我喝一碗吗?明天,我给你挑一担水,作为回报……”
屋外,响起牛娃子幽幽的喊声。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夫妻俩顿时吓得冷汗直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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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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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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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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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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