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就马一枪比较合适,他是我们村的老猎户,要说对大青山的熟悉程度,我想没人比他更合适。”
“对,我觉得马一枪合适,而且他的枪法没得说,有他在,还可以少一分危险。”
“······”
李富贵在一旁听着村民的推荐,点了点头。
他没有反对村民的意见。
“那个,马一枪作为多年的老猎人,有他带队我也放心。
就是不知道马一枪是怎么想的,这种事总要人家愿意才行。”
李富贵说着,又看向了一旁怀里抱着一杆猎枪的老人:“马一枪,你觉得呢?”
此刻马一枪一脸呆滞,若有所思。
其实,他一直在想李村长早晨给他打电话说的那事究竟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自己推辞掉当小队长的邀请?
为什么还要自己一定要推荐张小山当小队长?
还有李村长今天怎么这么神,明明进山赶狼的决定是大伙儿刚刚才商量决定的,为什么李村长会大清早给他打电话?他像是已经提前知道了这事一样。
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李富贵昨天夜里,已经在脑子里提前演练好了的。
李富贵知道今天大伙儿肯定会嚷着进山赶狼。
所以他肯定会趁机提议大家选一个带队的人。
后面只要大家选的这个人拒绝了这事,那么他便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张小山推进他早已经挖好的陷阱里。
看到马一枪发呆,他身边的村民马上给了他一胳膊肘:“想啥呢?村长在问你话呢!”
“啊?”
马一枪这才反应过来:“那个,队长这一职,我觉得还是交给你们年轻人比较合适。
像小山我就觉得挺合适的,而且小山从小到大一直在山里采药,他对大青山的熟悉程度不亚于我。
再说我现在老了,脑子不够用了,有时候反应也慢,方向感也会跟着减弱,所以这件事我还是觉得小山合适一点。”
马一枪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李村长非要自己强烈推荐张小山,但李村长吩咐的事,他只有选择听从。
听到马一枪推荐自己,张小山忽然一呆,显然他并没想到马一枪会这么说。
不过他也没着急反对,毕竟他现在是修炼者,比普通人肯定强很多。
要是有他带队,或许遇见危险,他也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李富贵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对马一枪的回答很满意:“既然马一枪说推荐张小山当领队人,我觉得这提议挺不错的,那要不就让张小山担任此次进山赶狼的队长吧!”
李富贵这话算是一锤定音了。
其他村民并没有任何的反对意见。
于是大伙儿将视线投向了张小山那边。
张小山明白大伙儿的意思,这是在等自己的意见。
于是他不慌不忙的起身道:“既然大伙儿都对我这么信任,那这个队长我当了。
只是丑话咱说在前头,既然我做队长,一切都要听我的,不要进山后到处乱跑。”
“你放心小山子,我们大家保准都听你的,你让我们蹲下我们绝对不站着,你让我们打东,我们也绝对不会打西的。”
“没错,大家都是成年人,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
大伙同意后,张小山又安排大家回去做准备。
像干粮,水,可以少带,或者不带,毕竟在山里,可以在山里就近取材。
最主要的是带上趁手的兵器,不仅可以防身,而且还可以驱赶野兽。
再就是家里有猎枪的,一定要带上,这玩意儿一响,威慑力十足,只要一开抢,方圆几公里内的野兽都会吓跑的。
然后等吃完午饭,大家到大青山的入口集合。
“小山,在山里一定要小心,嫂子在家里等你回来。”
吃完午饭,宋宛如送张小山出门。
即使她知道张小山曾多次一人进山,也都能平安归来。
但每次她还是很为张小山担心的。
张小山点了点头,显得非常轻松:“放心吧嫂子,这大青山就是我的游乐场,不会有这事的。”
和宋宛如告别后,张小山便前往了大家约定的地点。
此刻大伙儿已经来的差不多了。
并且每个村民身上都带了不同的武器刀具啥的。
就是猎枪的数量太少,只有马一枪背的那一把。
“咋回事呀?为什么只有马叔一把猎枪。”张小山好奇道。
“小山,你有所不知,前几年上面就下发了文件,不许村民狩猎,我们的猎枪都被收走了。”
“那为什么马叔的枪没有被收走,而且还可以进山狩猎?”张小山又问道。
“那是因为你马叔枪法准,上面怕村里有野兽出现,所以选一个枪法准的人可以保留下猎枪,也可以继续在山里打猎,这样有枪声在,一般野兽不会靠近村子的。”
这村民回答完,又一脸的不解,要说马一枪一直进山打猎,不应该会有野狼敢进村呀!
张小山“哦”了一声,算是了解了这事。
他依稀记得他还是傻子时,好像上面来了一群穿制服的警察,挨家挨户的找什么。
当时大夏天的,他正在屋子里冲凉,忽然有个制服美女闯了进来。
她不仅看光了自己的身体,还盯着自己仰头喝水的小鸟大喊“流氓”。
当时要不是村里人证明自己是傻子,估计自己就会被带进去关几天。
现在忽然提起这事,他才想起当年那制服美女找的枪原来是猎枪。
那他还跟制服美女说自己有枪,可当美女看见自己将裤子脱了时,怒删了自己一耳光。
这样一想,一切都解释通了,原来那美女不是故意要打自己的,而是自己给美女看了不该看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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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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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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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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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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