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平时,他连跟刘千户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然而,下一秒;
刘千户抬手一巴掌摔了过去。
啪……
周捕头猝不及防,牙齿都被打掉了两颗,一嘴的血。
“刘将军,你……”
又急又气,却惧于刘千户的气势,只能忍着,甚至连询问的胆子都没有。
“滚!”
刘千户怒火滔天,吃了败仗,一肚子火没处撒,哪成想周捕头还来“嘲讽”他。
虽然他知道,周捕头的本意是想跪舔自己。
但这种情形和场合。说出这样的话,谁能不冒火?
李县令虽然看出一些端倪,却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刘将军,这,这是为何?”
“马大人他们为何没有回来……”
纵然是猜到几分心里却还是不敢接受。
这个时候,一旁的王洪叹息回答:“哎,唐龙那个贼子,狡猾啊,昨天兄弟们刚到李家堡,就遭了埋伏!”
“马大人和李百户,都没有回来!”
想想昨晚的事情,到现在还心存余悸。
啥?
马大人没有回来,李百户也没回来?
这怎么可能?
一旁的周捕头听后,身躯一颤,眼底透着无尽的惶恐。
这才明白,刘元山为何扇了他一巴掌。
打了败仗,还去恭喜么凯旋而归。
找死!
现在他自己都想扇自己一巴掌,嘴贱啊!
李县令听后,眼珠子猛地瞪圆,变成了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什么?
昨晚李家堡大战,是唐龙围攻刘千户?
这怎么可能?
唐龙只有一千多人,还有上千人守在城外呢。
他们怎么能抽出兵力围攻刘千户。
难道刘千户的人是纸扎的么?
总觉得,这一切都不太真实。
但事实摆在这里,刘千户的眼神不会撒谎!
乱了,脑子全乱了。
天呐!
自己一直以为,唐龙是哪个被围捕的猎物,搞了半天,原来人家是猎人。
刘千户他们才是猎物。
实在想不明白,此人上二龙山不过才三个月,为何一下子膨胀到了如此恐怖的境地。
刘千户可是带了一千五百人出城啊。
……
另一边;
马森的人被几百难民围住,一阵棍棒,死的死伤的伤,大部分都奄奄一息。
凄惨至极!
虽然他们大部分人都是民壮,但唐龙并不同情这些人。
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世道,要不然,该被同情的人太多了。
被官军杀良冒功的百姓,那才真的是值得同情。
那些被饿的皮包骨,最后冻死在路上的同胞,他们才值得同情。
还有那些被鞑-子掳走的姐妹……
一定要尽快强大起来。
……
杨通等人将扒下来的纸甲直接套在身上,威风凛凛的站在梁再兴等人面前。
“再兴,您看,咋样。”
“嘿嘿嘿!兄弟们穿上这玩意儿,精神!”
梁再兴眼前一亮:“杨通,你们行呀,竟然将扒下来的东西,占为己有了,老大可是说过,缴获的东西必须上交!”
老子忙着收拾兵器,你们就将铠甲穿上了。
“啥,啥上交,已经穿在身上的东西,就是我的,你想要自己扒去!”杨通往后一躲。
“自己扒,我看这身就挺好,大壮,来帮忙,给他扒了。哈哈!”田璐大笑着,朝杨通冲了过去……
……
兵器,铠甲统统收走。
难民队员,尸体上的衣服都没放过,拦都拦不住!
穷怕了,见着什么都想带走。
唐龙他们也不拦着,民壮队的衣服,比难民身上的那一身,好太多了。
那些奄奄一息的伤者,也没法救,哪怕带回去,估计都会死在路上。
他们只是将那些轻伤和没有受伤的俘虏赶到前院。
也就三十多号人。
马典使比较幸运,被发现时,躲在一户农家废弃的鸡舍内,逃过一劫。
荣幸的当了唐龙的俘虏。
刘千户突围后,田璐也从县城外撤走。
当天早上,唐龙和田璐在黄家村会合。
“见过老大!”田璐看到唐龙的那一刻,呵呵呵拱着手上来了。
心花怒放,无比的振奋。
这一仗,大获全胜,所有人都非常激动。
“都回来了,好,通知兄弟们,吃完饭后,马上撤离!”唐龙也很高兴。
这里距离县城还是太近。
虽说,县城的人马未必能威胁到他们,但唐龙必须将这种风险降到最低。
说起来,只是他第一次对官府的人大规模用兵。
以少胜多,以弱敌强。
开局不错。
通知做饭的时候,边上那六百多饥民一个个瞪大了眼睛。
看着锅里的米饭,口水直流。
这几天,田璐并没有让他们吃的太饱。
这些人早就饿坏了,吃太饱很容易噎死。
经过两天的调和,是时候赏他们吃顿把饭了。
米饭需要小半时辰才能熟,昨晚奔波一晚,唐龙只让梁再兴带人站岗放哨。
其他人就地休整。
他自己也在村里找了个院子准备眯一会儿。
这个时候,陈老三过来告诉他:“老大,那个姓马的典使,想要见您!”
“噢!”
“告诉他,没空!”唐龙冷笑着,摆了摆手,随后钻进屋里,席地而坐。
大约小半时辰后,梁再兴端着一碗米饭和一碗米汤过来了。
米汤是用盐巴熬得。
没有菜,也没有油。
不过行军打仗,唐龙也习惯了。
匆匆几口吃完,然后就要带着大家伙转移。
虽然刚击败了刘千户的人马,并不担心,有敌人来袭击他们但这里毕竟不是久留的地方。
唐龙从屋里出来时,陈老三又来了:“老大,那个马典使一直吵着要见您!”
“说是想和咱做一笔交易。”
马典使一直吵着要见唐龙,他也没办法。
“交易?”唐龙眯起了眼睛,虽然对所谓的交易没兴趣,却很想知道,马典使想用什么来跟他交易。
“那就去见一见他!”
马典使和三十多个俘虏被关押在村里头一间废弃的宅子里。
陈老三在前面带路。
很快来到了宅子外面。
让人将马典使带出来。
“你就是马森?”唐龙静静看了此人一眼,国字脸,中等身材,大约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的样子。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书呆子的气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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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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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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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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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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