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没睡好。
申景冰更是痛苦,叫了一晚上,脸疼嗓子也疼。
最高兴的莫过于林黑,如今报酬翻倍,还成为时家御用家庭医生。
第二天吃早饭时,所有人闭口不提让时夏离婚改嫁的事。
现在打打老公还可以,万一碰上家境好些的富二代,受不了这个苦,捅了篓子可怎么办?
如此看来,还是得对申景冰好一点。
毕竟是赘婿能完全拿捏。
时老太太试探性问:“夏夏,昨晚休息的如何?”
时夏喝了一口粥:“很好,发泄后身心舒畅。”
时爸时妈:“......”
原本明天还安排了女儿出席酒会,就想着多认识青年才俊。
如今看来,要不还是算了?
时夏吃完早餐后,头一次盛了一碗白粥走进屋内。
床上,申景冰睡得正香。
听到开门声,他下意识瑟缩捏紧被子。
无计可施的他选择装睡。
时夏当然知道他在装睡,可她不在乎。
“老公,吃饭了。”
她叫的甜蜜又温柔,这样的声音,申景冰只有在刚结婚时听见过。
新婚的他自信满满,以为进入时家,可以利用时家的财力向害死自己父母的三叔复仇。
可没想到,时家别说把他当外人,压根就没把他当人。
不许上桌吃饭,不许在公共场合出现,更要求他做一次浑身体检才能和时夏同房。
一切的一切,都在考验他身为男人的尊严。
幸好他内心强大,坚持过来。
后来,晚晚教他对付时家的技巧。
时家如何对他,他就如何对时夏。
时家骂他一句,他就扇时夏一耳光。
扇完之后再痛哭流涕表示自己做错了。
女人的宽容心一向比较强,再送点不值钱的礼物,一切又能恢复原样。
直到前两天,时夏和吃错药一样,竟然开始打他。
吓得他现在六神无主,看到时夏便忍不住发抖。
“老公,再不醒的话,我就把粥全倒在你脸上噢。”
申景冰立马睁开眼睛,“老..老婆,我不饿,你吃吧。”
万一下毒可怎么办?
时夏端着粥,莫名开始掉眼泪:
“老公,对不起,昨晚是我太冲动,可是我真的好喜欢玫瑰,我又好爱你,看到玫瑰和你,我忍不住我的爱,对你动了手,你会原谅我的,对吗?”
申景冰:你是有什么大病?!
爱我,所以动手?
谁会信啊!
但他不敢说:“夏夏,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但你以后能不打我吗?”
时夏和所有渣男一样,毫不犹豫点头。
“当然,老公,我保证昨晚是最后一次。”
说完,她开始给申景冰喂粥。
刚舀起一勺,时夏看到了地上九块九的发绳,她轻蔑一笑,把它踢到床底。
“来,老公,啊~”
申景冰享受到了片刻温情。
喂完之哈,时夏又拿纸给他擦嘴。
“老公,你看你,邋遢又残废,除了我,没有第二个女人愿意要你。”
申景冰下意识反驳:“不可能,晚晚还觉得我帅气呢!”
原主时夏早就知道云晚的存在。
介意甚至讨厌云晚。
可申景冰一直对她说,他只当云晚是妹妹,让自己别想太多。
时夏笑了一声:“可是晚晚妹妹没钱,还是个和你一样出身穷苦的穷光蛋,她欣赏你有什么用?”
申景冰彻底失声,他不可能处处宣扬自己的身世。
福利院所有人都只觉得自己是个屌丝。
唯有晚晚不同,她会把糖分给自己,会在别人欺负自己的时候把人赶跑。
直到现在,他也认为只有晚晚能配得上他一路的颠沛流离。
时夏趁热打铁:“老公,你要相信我身为白富美的耳光。对于男人,不能只看他穿的什么衣服,开的什么车,而是该看他祖宗三代是不是富贵人家,看看他家有没有遗传病史,再看看他家住在新贵族区还是老贵族区。”
“像老公你这样的男人,福利院出身,浑身上下没有半点长处,又不会赚钱,唯一能拿出手的脸如今也成了筛子。如果不是我,你现在还在餐厅后厨洗盘子呢。”
时夏的话把申景冰惊出一身冷汗。
他开始深入思考,如果没有时家自己会不会过得更惨。
他从小知道自己的身世,一直坚信爷爷一定会找回自己。
从小到大,他对于学习并不上心,一心追求高超品味,争取回家后不能被嘲笑品味低俗。
虽然在外人看来,是自己高攀了时家。
但他打心底里瞧不上时家。
身为盛家嫡长孙,区区时家,哪能放在眼里。
况且冬城GDP几乎是夏城的三倍,如果不是怕回冬城被盛家的人噶了,他早跑回去了。
但一直以来,他都忽略了一件事。
万一盛家不打算认回他这个亲孙子呢?
自己岂不是一直都是个屌丝?!
此时此刻,如果再得罪时家,他衣食无忧的生活可能就灰飞烟灭!
想清楚这一点,申景冰开始心虚。
“夏夏,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对你动手,做一个合格的老公。”
时夏摸摸他的头,和摸宠物一样。
“真乖。”
第二天,时夏要去参加双城宴会。
冬城和夏城的豪门都会赴约。
原著里,时夏死活要带上申景冰,盛家老太爷在宴会上看到和亲儿子长得八成像的申景冰时,差点心脏病发。
调查申景冰的身世后,更是激动的要认回亲孙子。
可惜被原著中的反派,也是申景冰亲叔叔盛斯礼一手阻拦。
他不让申景冰回归豪门和他抢遗产。
但敌不过男主光环太强大,盛斯礼乘坐的飞机失事,空难去世。
申景冰最终回归豪门,开启了时家的悲剧。
这一次,申景冰没有要求和时夏一同出席晚宴。
他这个样子门都不敢出,怕被路人嘲笑,更不会往名流聚会里挤。
不得不说,赘婿文里,男主的自尊比其他任何一个位面的男主都多。
时夏跟着父母抵达宴会。
觥筹交错中,人群的中心都围绕着冬城第一家族盛家。
虽然时家也是夏城第一家族,但两座城的发展相差甚远。
时家放在冬城也只是一个二流世家。
时夏朝人群中望去,看到了穿着西服马甲,举着香槟的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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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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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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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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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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