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照亮了小镇半边天,黑夜的腐朽在这一刻坍塌。
捆绑周婉君十多年的枷锁在今夜化为灰烬。
林家。
林老太太抱着时夏不肯撒手,枯燥的大手在她脸上,手上,肩上触摸。
“多好的孩子,真...真是我家的!”
天知道她多想要个女儿或者孙女,偏偏儿媳一个儿子接一个儿子生。
之前时夏出生时,她还去送过礼,抱过。
这样想想,比起从未见过抱过女儿的儿子,她这个奶奶还是幸运不少。
看完孙女,多年不见的儿子似乎也不那么香了。
眼神瞥到林君盛时,她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分嫌弃。
“那箱金子,收好,别再傻乎乎被骗,将来留给夏夏当嫁妆。”
林君盛握着周婉君手,连连点头:“娘说什么都对。”
看起来有点妈宝。
时夏吐槽。
但紧接着,老爹一句话彻底打破他的妈宝形象。
“娘,我打算接夏夏和婉君到城里生活,如今我已经在省城立足,等再过几年,也能接娘来养老。”
林老太太眼中划过一丝不舍。
但还是大方挥手:“走走走!赶紧走,别来碍我的眼。但是如果你敢欺负婉君和夏夏,别说省城,就是京城我也不会放过你。”
“那是自然,您儿子我是这种人吗?”林君盛反驳。
林老太太没理他,反而拉着时夏的手:“夏夏,到了省城,记得看好你爹,别让他再被骗,到时候你们娘俩喝西北风?”
时夏点头:“奶奶,您放心,我爹之前被骗是关心则乱。生意上的事,他还是很精明。”
一家人吃了顿和和美美的团圆饭,林君盛也在家歇息三天。
三天后,在林老太太的目送下,林君盛带着时夏和周婉君一起离开乡镇。
老太太直到看不见人影才抹了把眼泪。
这一幕恰好被躲在后门看热闹的时老太瞧见,开始冷嘲热讽:
“还以为多有孝心,原来是口头上的,有了老婆孩子,老娘什么的,全都不管了。”
苗翠花越说越上头:“这儿子啊,不好好拴紧,娶了老婆,有了女儿,就是别家的孩子。俗话说的好,有了媳妇忘了娘,你说是不是?”
刘红霞正愁儿子孙女走了没事干,直接怼回去:
“也只有没用的儿子才会跟在母亲身后啃老。好歹我儿子有媳妇有女儿,你儿子连个屁都有!”
时老太脸色青黑,闻言直接关了大门。
回到家,看到曾经引以为傲的儿子躺在床上抽大烟,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她上去就是一大耳刮子:“抽抽抽!家里金山银山都被你抽没了!你还不好好想想去哪赚钱!”
时康平躺在炕上:“赚什么钱?我时家都要绝后,赚钱给谁花?倒不如我把钱花完。”
时老太被儿子这番言论震惊到说不出话来。
“你...你个败家子!你看看林君盛,当初读书还不如你,也没留洋,人家现在在省城混的多好?!再看看你,成天在家吃喝嫖赌,像什么样子?”
提起这个,时康平就有气。
“当初我想在省城安家立业,您怎么说,说在家有您帮衬,我一辈子吃喝不愁!我的媳妇是你娶得,人生也是你决定的,你有什么资格骂我不成器?!”
时老太太哑口无言,眼神中全是不可思议。
她只是为儿子好,想要儿子好好孝顺她,有错吗?
她失神落魄在时宅游荡,最后不知不觉竟走到周婉君住过的地方。
如今已成一片灰烬。
往日门口必然堆放二楼高的猪草,全是她一捆捆从山上背回来的。
她磋磨儿媳妇多年,却始终没人站出来说话。
原因是她自己也每日上山砍猪草,婆婆这么辛苦,儿媳妇辛苦也不例外。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是她善用的技俩。
可如今周婉君离开放了一把大火,像是嘲笑她多年坚持全化为乌有。
*
省城。
时夏在女子学院读书,成绩优异。
林君盛有意送她出国留洋,学习先进思想。
自从婉君和夏夏来到省城,他第一件事便是带着她们四处参加合作伙伴的宴会。
向他们介绍自己妻女。
“林老弟不厚道,藏了十多年,也不让我们看看,要是我有这么漂亮的女儿,早就忍不住得瑟!”
“听说林夏是全年级第一,还是刚转来。哎哟,林老弟,你这女儿不得了。”
“林小姐,将来若是想到银行工作,尽管来找我啊!”
时夏一一礼貌回答,丝毫看不出拘束。
周婉君听着众人高谈阔论,深感到自己来省城的决定是正确的。
原来女子也可以工作,女子也能读书留洋。
幸亏没在镇上给夏夏寻夫婿,如若不然,女儿该错过多少精彩。
回家路上,周婉君丝毫不提嫁人的事。
“夏夏,若是你想出国留洋,尽管去,钱你爹可以再赚,先用这箱金子换出国费用。”
“等你以后工作,我和你爹再攒点钱给你买套房。这样无论你嫁不嫁人,都有安身立命之本。”
“对了,你头发要不要剪一下再烫个卷?我看你同学短发也很精神漂亮,有空多试试。”
身边的林君盛彻底化身老婆的彩虹屁,周婉君说什么都是对的。
“没错,我看夏夏穿小皮鞋也很好看,下此多买几双,一周不重样换着穿。”
一年后,周婉君和林君盛夫妻俩站在渡口目送女儿出国留学。
三年后,时夏留学归来,在报社从事翻译工作。
五年后,周婉君开办的女子启蒙幼儿园正式开张,主要教贫困读不起书的女孩识字。
六年后,周婉君在市中心给女儿置办了一套房。
十年后,林老太太生病,林君盛将家人接到省城一家团圆。
林家搬走的那天,全镇轰动。
时夏和周婉君也会来了。
苗翠花望着风韵依旧的周婉君和时髦洋气的时夏,差点没认出来。
这真的是当初在后院唯唯诺诺的母女?
十年间,时家的家产被时康平败了一大半。
赌博,妓院,抽大烟,真如时康平所说,死前要把钱全部花完。
只是没把控好速度,人还没死,钱先花完了。
母子俩现在就剩一座空宅,佣人早跑完了。
江玫红十年前早离开了,前两年特意和新丈夫抱着大胖小子回来证明她多能生。
周婉君望着灰头土脸的时老太太,心中并没有扬眉吐气的感觉。
余下的只剩庆幸。
庆幸自己离开了时家的牢笼,没有随着时间流逝变得和时老太太一样。
时夏转身瞬间,听到后面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回头一看,是时康平。
“夏夏,还认识我吗?我是你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你也叫了我这么多年的爹,不会真生我气,对吗?”
时夏面无表情:“有事吗?”
时康平搓着手掌,脸上全是谄媚的笑容:“能借我点钱吗?”
时夏冷冷点头,随即朝林家大门吼了一声:“爹,时康平找我借钱!”
时夏一声大叫,林君盛立马跑过来,两人再次闹起来。
周婉君拉着女儿离开,一点不想和时家人沾边。
黑夜降临,林家全部搬出古镇。
属于旧时代气息的小镇继续在浓雾中发霉发烂,直到某一天彻底消失,被新时代取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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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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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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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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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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