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丹道子,却是有着和丹道子一模一样容貌,更重要的是两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息,那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气息。
胡晓想不明白,为什么平沙宗会还有一个‘丹道子’,而且他的实力竟然也是分神!
胡晓的话让鬼树子和宋世昌满脸的诧异,看到他们的诧异,无奈之下,胡晓只好将自己在平沙宗的所见所闻说了出来。
“不可能!”
听到胡晓说在平沙宗遇到了丹道子,鬼树子立刻出声道。
丹道子一直都没有离开自己的视线,对于鬼树子来说纵然自己的实力不如前者,但前者想要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那是不可能的!
鬼树子的样子在胡晓的意料之中,在看到黑袍丹道子的第一眼胡晓也觉得两个人是一个人,只是后来小柔的出手让胡晓觉得黑袍丹道子应该不是丹道子!
胡晓给鬼树子解释了一下,听到胡晓的解释,鬼树子明白过来,只是这样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个黑袍丹道子究竟是谁!
“那个人是谁我也不清楚。”
老头子摇了摇头,虽然他被关押在平沙宗,但他一直以为自己见到的就是丹道子,至于两个人的修为他感觉不到。
毕竟他的修为已经跌落到结丹的实力,无论哪一个丹道子,都会让他感觉很恐怖。
“但有一点,既然你说的那个黑袍丹道子一直藏在暗处,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了想,老头子再度说道。
一句话让几个人点了点头,这是实话,按道理一个宗门有着两位分神强者就可以一跃成为排名第一的宗门,只是现在平沙宗非但没有披露这一点,相反还将黑袍丹道子隐藏起来,这本身就有问题!
这问题是什么,才是关键!
平沙宗一间密室里面。
就在胡晓这般讨论丹道子的时候,丹道子那里视线阴沉,在他的跟前站着一个身穿黑袍的人影,那面容赫然和丹道子一模一样。
“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看着那人,白色道袍的丹道子一脸阴沉,大声的喝到。
“我杀不了他,他的身边有着一只狐狸,血脉应该不属于…这方空间!”
黑色道袍丹道子轻声道,一句话让白色道袍丹道子脸上火气更胜。
“你怎么可能杀不了他,要知道你是。”
“想让我失去意识么?”
白袍丹道子的话还没有说完,黑袍丹道子立刻出声,一句话让白袍丹道子哑然。
“你不要忘了是我将你救出来的!”
白袍丹道子咆哮道,声音里满是愤怒。
“我知道,可是那也是为了你自己不是么?”
黑袍丹道子脸上闪过一丝笑意。
“我们两个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地皇星正位,地皇出世,而且当年那个老家伙真的死了么?他是地皇,即便你勾结了高等维度的邪族,他也不会死!”
一番话让白袍丹道子脸色几经变换,却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地皇不死,你也不可能存活,你的做法没有错误,但你想一下如果这方空间里知道了是你杀死的地皇,或者说知道了你的身份,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就在这个时候,黑袍丹道子再度开口,一句话让丹道子脸色大变。
“你要干什么,要知道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一旦我出事,你也不会好到哪去!”
“我啊,不干什么。”
白袍丹道子脸上的那抹慌乱,让黑袍丹道子笑了笑,旋即再度开口。
“你也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所以我也希望你收起你的那些小心思,不要想着能够抹除我,而且既然我们两个本就是一体,为什么你可以做主导,而我不能呢?”
“会不会是丹道子的分身?”
目光看向几人,胡晓出声。
这个说法胡晓自己都觉得站不住脚,没有谁的分身可以相聚这么远,要知道维持一个分身的灵力不容小觑,尤其是还是一尊分神分身。
“不会,想要维持这么一尊分身,他的灵力不够!”
老头子摇了摇头,他毕竟是曾经的青云仙,分神大圆满的存在,对于这个境界比较了解。
如果假设那黑袍丹道子就是丹道子分神的话,的确很好解释,但最致命的就是灵力的消耗。
从胡晓的话可以看出,这分身应该是丹道子在离开平沙宗的时候就留下的,为了应付突发状况。
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而且两人相距又是十万八千里,这一尊分身消耗的能力极为庞大,即便是丹道子他也承受不住!
“那么会不会是丹道子修炼了什么秘术,凝聚的一尊肉身?”
胡晓又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这个想法让几个人陷入了沉思。
许久还是鬼树子率先开口。
“按道理来说,修真界是没有这样的功法的,这样的功法太过逆天。”
试想一下,人的寿命有限,一旦凝聚出一具肉身,这肉身拥有主体的一切意识,那么是不是等同于他就是主体?
这么一来如果在不同的时间段凝聚几具肉身是不是就可以达到不死不灭?
太过逆天的东西是不会存在的。
但鬼树子只说了按道理来说是不会存在的,他也不敢说绝对没有,毕竟丹道子的存在太就远了,久远到如果两个人真的论起辈分来,鬼树子还要叫丹道子前辈。
一个活了不知多久的活化石,他的身上有什么秘密,没有人知道。
“终究到底还是我们的境界太低啊!”
鬼树子叹了口气。
原本他的头上只有一个人,就是丹道子,但现在随着欧阳流云的一番话,鬼树子才知道自己头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
还有着一个真正的大能存在这方空间里,那是仙!
仙之下,皆是蝼蚁。
“晓儿,那平沙宗尽量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老头子轻声说道。
一句话让胡晓面露苦笑,他真的不想去招惹平沙宗,只是现在是平沙宗在招惹他。
如果说这一趟他连苏巧巧都救出来了的话,胡晓可能带着老头子和苏巧巧立马就回到世俗界。
还是那句话,胡晓的追求很简单,一家人其乐融融。
只是现在距离他的追求有了变化,这一趟胡晓没能救出苏巧巧,他只救出了老头子,而且现在丹道子还拿苏巧巧来威胁他。
“师父,我恐怕还必须要招惹平沙宗,两个月后的宴会,我必须出席!”
胡晓满脸的苦笑,听到这话鬼树子几人眼中满是诧异。
胡晓不是个莽撞之人,大家都知道,丹道子所谓的嫁女宴明显就是个鸿门宴在这种情况下胡晓不可能看不透这一点。
“你可知那是鸿门宴啊!”
老头子叹了口气。
“我知道,别说是鸿门宴,哪怕斩首台我也必须得去!”
胡晓的目光满是坚定,苏巧巧那是他一直觉得心有愧疚的女孩,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她的消息,胡晓不能放弃。
甚至因为这个,胡晓已经不能考虑那么多了。
胡晓的话再度让老头子有些不解,而后胡晓只好给老头子解释一番。
原来是这样。
随着胡晓的讲述,鬼树子等人都明白过来,只不过正是因为明白过来,他们才越发的不解。
不过就是一个女子,而且还是一个世俗女子,值得么?
要知道胡晓的天赋摆在那里,给他足够的时间,他的未来甚至可以成仙!
无所谓值不值,这就是胡晓的答案,因为苏巧巧对于他来说不能用价值来衡量,总有那么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件事会让你在某个瞬间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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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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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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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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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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