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显邦从小就是孤儿,无父无母无儿无女,吃百家饭长大,八岁时遇到一个走下九流的男人,被收做义子,从此干起了挖坟掘墓不光彩的买卖,慢慢的学到了不少真本事,给男人养老送终后,他正式继承了这份所谓的事业,但是姜显邦聪明,脑子特别灵活,另辟捷径是越做越大,一直三十五出头时,他们遇到一桩大买卖,绝对让所有人瞬间发家致富的买卖,他那核心团队里终于有人起了异心,杀了当时除过姜显邦其他四个人。
这几个人都是跟着他多年的老朋友,姜显邦三十岁的时候就已经不亲自动手了,他只负责联络客户或者做文物贩子,侥幸躲过一劫的姜显邦找人做掉了那位起异心的兄弟,风风光光的埋葬了五个跟着他十多年的老伙计后,从此金盆洗手不干了。
可是姜显邦信因果,不做这种事,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其他事,更怕报应。于是他走访名川大川,花重金寻找高人,最终在终南山遇到了秦升的爷爷,又拜访了楼观台的老道长,这才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从此姜显邦来到了长三角,靠着自己手里那些好东西以及资金,结交到不少朋友,侥幸遇到几位贵人,从此青云直上越来越顺,但姜显邦很低调,又在这近二十年里给自己积攒了不少善缘阴德,但他一直不敢结婚,更别说有孩子了。
现在年过半百的姜显邦,最头疼的则是自己这份家业,到底由谁去继承,这些年他培养了不少年轻人,但真正能让他瞧得上的没有几个,要么是城府太深,要么是格局太小,要么能力有限等等,总之一直没找到让他满意的人选,至于清儿他从来没想过,先不说清儿的性格,由于他太过低调,他的事情外人不明白,一个女人根本无法承受这些,何况他只希望清儿平平淡淡的过好这一辈子,就像秦升希望韩冰用自己的方式去享受人生。
为什么?
因为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她们绝对不会活的舒服过的幸福。
刚开始他还想着,等到清儿结婚后,如果她的男朋友不错的话,可以试着去培养,可是这丫头一直没有结婚的意思,姜显邦从来没想着逼她,再后来想想,清儿找到的男朋友,肯定不是钟意的那种年轻人,也只能作罢。
所以姜显邦后来彻底放弃这件事了,觉得顺其自然吧,太过执拗终究不会有结果,直到几年前见到秦升。
姜显邦第一次见到秦升的时候,是在终南山楼观台附近的院子里,院子没有围墙,只有两间青砖灰瓦的老房子,附近只有这么一户人家,再远处有个村子,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以及各种蔬菜,还有两棵关中地区农村最常见的洋槐树。
那是闷热的夏天,傍晚黄昏时刻,洋槐树下,一个老人躺在躺椅上,手里拿着蒲扇,闭目养神听着京剧,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手里拿着树枝,顽劣的耍着所谓的剑招,嘴里还喊着李白的《侠客行》,背完那首诗后,嘴里一直重复着那句“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可惜最后摔了个跟头,起身后还回头瞅眼老人,发现老人没有看见,拍拍土又继续玩起来,旁边还有一条中华田园犬以及几只老母鸡。
这一幕,十分的和谐,姜显邦觉得,这就是他老了以后最想要的生活,他不知道是走累了,还是口渴了,莫名其妙就走进院子里。
至于后面的故事,就不用说了,那是他第一次见秦升。
后来,他一直再没有去看过老人,不是他不愿意去,而是老人说没必要再来,来也见不到,所以他再也没有踏进那座古城,也就没再见到秦升。
直到秦升跑到上海读大学,有次在复旦打架动静太大,他们宿舍差点全部被开除,当时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背景,毕竟都是大学生们,一个宿舍的兄弟,在意的是这份感情,而不是离开社会后,和陌生人相交,在乎的可能是对方的背景等等。
当时的事情闹的很大,整个复旦人尽皆知,几个学生都被打的住院了,事后秦升宿舍风平浪静,其实背后三个人都已经通知家里了,秦升那时候没有办法,也知道这件事可能耽误了几个人的前程,最终找到了姜显邦。
普通人眼里天塌了的大事,在姜显邦那里自然不算什么,随便打个招呼这事就过去了,谁知道还没等他出面,这事就已经摆平了,事后姜显邦好奇打听了怎么回事,原来一个宿舍住了三个纨绔子弟,也就秦升没任何背景。
这件事情过后,姜显邦和秦升吃饭,也没忌讳,直说自己没帮上忙,你们宿舍那三个家里都不简单,已经摆平这事了。
本来秦升还真以为是姜显邦干的,这才知道原委,但是在宿舍里他依旧和往常一样,什么都就没有提,后来逐渐才知道这三个扮猪吃虎的纨绔子弟的家境。
再后来,姜显邦也帮过秦升几件事,但都无足轻重,两人的交集依旧很少,可是从那个时候,他对这个年轻人就很在意,各个方面都是自己所中意的。
但他从来没想着忽悠这年轻人,因为他知道这年轻人背后站着位恐怖的老头,可能已经为孙子铺好了路。
再后来,秦升彻底失踪了,连他也联系不到了,时间慢慢过去了两年多,直到上个月秦升再次回到上海,给他打电话。
当他知道那位老人已经仙逝,而秦升以后将留在上海,他就半开玩笑让秦升到自己这里,这句话是半真半假,秦升自然而然的拒绝。
紧接着,秦升牵扯进韩家的风波,出于还当年的人情,本不想得罪别人惹麻烦的姜显邦,无奈只能帮他,却也发现了这年轻人身上更多的闪光点。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今天秦升找他,居然主动开口。
此刻,姜显邦心里早已经乐开花了,但还是保持着淡定。
听到秦升坚定不移的说不后悔,姜显邦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了,他缓缓问道“那你有什么想法,你要来可以,我也得弄清楚你的意思,不然我直接让你当副总,估计你也不愿意吧”
“我太年轻,你让我当副总,我也没那个能力,我想从最底层开始,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秦升如实说道,他知道分寸。
姜显邦沉思了数秒,想着该把秦升放在哪个位置,想了几分钟后,他终于做出了决定道“那行,那就从底层开始,我有个私人会所,叫上善若水,平时招待的都是些达官贵人,你要有兴趣,那就先从上善若水开始”
“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秦升并不想耽搁太多时间,直言道。
姜显邦哈哈笑道“随时,看你时间,我一会就给那边打招呼”
“别暴露我和你的关系,我可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秦升随口说道,这是实话,毕竟他不是去镀金的。
姜显邦吸了口雪茄笑骂道“这还用你说,屁话真多”
这时候,一个佣人缓缓走了过来道“姜先生,午饭已经准备好了,现在要吃么?”
“跟你说了这么多废话,我都饿了,走走走,去吃午饭,陪我好好喝两杯”姜显邦放下雪茄拉着秦升笑呵呵的说道。
“喝酒可以,有没有西凤375”秦升撇撇嘴道,他知道姜显邦的酒量过人,自己完全不是对手。
姜显邦愣了片刻道“西风倒是有,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好酒,这西凤375,我还真没听过”
“没听过就算了,记得以后常备几箱,以后肯定少不了来你这里蹭吃蹭喝”秦升不以为然的说道。
“特么的,你怎么这么啰嗦,还吃不吃?”
“吃”
两人勾肩搭背向着餐厅而去,完全不像是长辈和晚辈,更像是一起鬼混的狐朋狗友。
整个下午,秦升都和姜显邦厮混在这上海老洋房里,酒桌上的姜显邦那是别有意思,各种劝酒词劝的秦升最终喝了一斤半白酒,他自己也差不多。
最后秦升更是破口大骂道“你个老东西,脸皮怎么这么厚,倚老卖老,唉,真是误上贼船了”
“有这么和老板说话的么?信不信明天炒了你?”姜显邦也不生气,哈哈大笑道,不知为什么,他现在总喜欢和年轻人玩,不愿意和那帮老头子们在一起,总觉得太无趣。
秦升大喊道“劳资还没上班呢”
从餐桌喝到客厅,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真困了,两人直接睡着了,姜显邦躺在沙发上,秦升躺在地毯上。
佣人们看见这情况,也不好把他们挪回房间,只能给他们盖上毯子,这空调有些冷,生怕他们着凉感冒了。
当清儿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除非有事,她基本十一点前就回来了,从来不让叔叔担心。
可是客厅里这场面,让她一脸诧异,询问佣人过后,才知道怎么回事。
对于叔叔,她很很了解,基本不会喝醉,可今天这什么情况?
和一个年轻人喝成这样,这年轻人到底什么身份,让叔叔如此看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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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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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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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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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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