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段新的旅途,我在这里等你,期待与你,不期而遇……)
终南山,洞天之冠,天下第一福地。
据说,这终南山里有数万人避世隐修,各行各业什么人都有,其中就有不少不出世的高人。
此时,在终南山靠近楼观台的山脚下,一个胡子拉渣的男人正站在一处连墓碑都没有的坟头前。
如果有懂堪舆风水的高人,在看到这块坟地的风水格局后,绝对会惊出一身冷汗。
什么样的人物,才敢选在这里?
“爷爷,孙儿回来了”男人低着头默默说道。
他叫秦升,今年二十六岁,身高一米八,不算帅气,只能说耐看。
随后他将一瓶只卖二十块钱的西凤375全部倒在爷爷坟前,他爷爷生前最爱喝这种酒,基本每天都要喝一瓶。
两年了,秦升离开这座被称为十三朝古都的城市两年了,如今终于可以回来了。
两年多前,他刚刚大学毕业,爷爷却寿终正寝,享年八十九,爷爷临终前叮嘱过他,两年内不准回来。
从此,秦升按照爷爷的遗愿,走遍大江南北,寻访名山大川,这两年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多少次从鬼门关捡回这条命。
“爷爷,我明天就要去上海了,等到过年的时候再回来看你,您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秦升清理了坟头的杂草后,随口说道。
其实,秦升心里有很多疑问想问爷爷,可是现在爷爷已经仙逝了,这些话也没有必要了。
比如,他不是西安人,只知道四岁的时候被爷爷带到这里,从此就在这里扎根下来,至于他到底是哪里人,父母又是谁,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问过爷爷,但爷爷从没说过,只说缘分到了,自然会知道。
陪着爷爷唠叨了会,秦升这才离开。
刚回来,但明天就得走,他还得见几个朋友。
当秦升离开这里后,一直藏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两个男人缓缓走了出来。
“主子,真不见他么?”身材魁梧眼露杀气的男人对着旁边的中年男人恭恭敬敬的说道。
中年男人穿着比较舒适的麻衣布鞋,微躬着身子,脸上已经有不少沧桑的皱纹,两鬓的头发也微白,他不说话却不怒自威,眯着眼睛望着远去的秦升,又看眼旁边那不起眼的坟堆。
“不见了,我倒想知道,老头子到底能培养出什么样的妖孽?”中年男人冷笑道。
从山下走到公路上得二十分钟,不过秦升还没走出去,却又被三个陌生人给拦住了,这三个人显然来者不善。
“年轻人,交出那件东西,我们可以放过你”带头的男人手里玩着把匕首,不屑的笑着。
“从四川追到新疆,从新疆追到青海,从青海追到西安,你们还真不嫌累?”秦升呵呵笑道。
“别和我们废话,不然后果你知道”
秦升叹了口气道“我都说了多少遍了,你们宋家那件东西真不在我这里,为什么不信呢?人和人之间还有信任么?”
“看来我们只能动手了”那男人恼火道。
秦升觉得很无趣,也懒得解释,直接道“来啊,能动手尽量别哔哔啊”
三个男人听到如此嘲讽的话,二话不说直接冲向了秦升。
“都以为我是废物么?”秦升嘴角微微上扬,如果不是爷爷让自己一直低调做人,自己早就解决了这几个跟屁虫。
现在爷爷所说的时间已过,以后的自己,没必要再低调了,毕竟被人轻视惯了,他们会真以为你是废物。
当最前面的男人到眼前时,秦升一脚踢中他的手腕,顺势接住他手中的冷钢匕首,弯腰躲过从背后而来的偷袭,紧接着将匕首插在那男人的大腿上。
后面的两个男人已经跟上,秦升不慌不忙躲过他们的连续攻击,寻找机会侧身一肘直接打在左边男人的胸口,这一肘势大力沉,那男人直接断了两根肋骨,他顺势高高跃起,直接用膝盖撞在男人的侧腰。
这时候,右边男人手中匕首已经攻向秦升的后背,秦升像是脑勺后面长着眼睛,一个转身躲过,眼疾手快直接抓住那男人的手腕,将匕首生生插在了左边男人的肩膀,最后一记勾拳击中右边男人的下巴,这一拳直接打晕了那男人,可他并未就此罢手,而是拔出匕首,再次插在右边男人的手臂上。
短短几分钟,一场战斗轻轻松松的结束,秦升没有受任何伤,三个男人已经失去战斗力,对他再也构不成威胁。
我不是废物,怎么就不信呢?
“来来来,都把手机拿出来”秦升嬉皮笑脸的说道。
三个受了重伤的男人一脸疑惑的盯着秦升,不知道秦升想干什么,他们没想到这货如此的猛,特么的不是说手无缚鸡之力么,谁特么说的?
“不拿是吧?那我自己动手了”秦升冷哼道,于是亲自动手搜出三个男人的手机。
手机那在手里,秦升嘟囔道“骂了隔壁的,劳资用的还是老款诺基亚,你们都用上iphone6s了,还真是有钱啊”
这句话说完,秦升在三人诧异的眼神里,将手机扔在地上,然后鼓足力气使劲的踩了起来,边踩边骂道“让你们特么的追老子,让你们追”
很快三个手机就被秦升彻底报废了,三个男人欲哭无泪,连死的心都有了,这特么的荒山野岭的,要是没人救他们,迟早都得流血过多而亡。
干完这些事,秦升扬长而去,只留下三个心里将秦升祖宗十八代问候遍了的男人。
从终南山下离开,重新收拾好自己,刮掉胡子换身衣服,回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秦升要去的是南郊一处小区,那里住着他的恩人,他从上小学开始,就住在这家,他把这家的两位长辈当做亲爸亲妈,如果不是爷爷不允许,也许他早就认他们为干爸干妈了。
“升儿,你总算是回来了,你这两年都去哪了,你知不知道我们都快担心死了”秦升刚进门,就被一位中年妇女抱住痛哭流涕。
秦升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知道女人把自己当亲儿子,所以抱着她,任由她发泄着情绪。
良久,女人情绪这才恢复过来,拉着秦升坐了下来,她早早就知道秦升要回来,已经准备了一桌饭了。
“姨,家里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身体好着么?林叔在里面怎么样?”秦升平静的说道。
他知道就在自己离开这两年,家里差点崩溃了,林叔被人设局套了进去,然后公司被外人侵吞,就差点家破人亡了。
“升儿,你林叔他命苦啊”说到这事,王丽再次哭了起来。
秦升有些愧疚,虽然不是亲生父母,但他早已融入这个家庭,作为这个家庭的一员,作为除过林叔唯一的男人,那个时候他必须抗住压力,可是……
“姨,没事的,就当是破财消灾吧,爷爷很早的时候就说过,林叔中年会有一劫,想来他自己也知道,但只要人还活着,什么都还有希望”秦升安慰着王姨。
“你林叔没事,这些事情他都看淡了”王丽擦着眼泪摇头道。
秦升继续道“何况,我这不是回来了么,我回头会想办法帮林叔”
“升儿,你林叔的事,你帮不上什么忙的,别折腾自己,只要你和欣欣都好好的就行,我心里就踏实了”王丽没把秦升的话当回事,秦升只是个普通孩子,而老林牵扯的事比较大,他能帮什么忙?
“对了,姨,欣欣在哪上大学?”秦升关心道,欣欣是林叔和王姨的独生女,比秦升小几岁,秦升一直把她当妹妹看。
“你在上海读的书,所以她也跑去上海了”王姨哭笑不得道。
秦升高兴道“上海啊,这样挺好,我明天就去上海了,以后也能照应着欣欣?”
“你刚回来就要走?”王姨惊讶道。
晚饭,秦升就陪着王姨,还是以前那个味道,当吃到八宝辣子夹馍的时候,秦升已经红了眼睛,他只有爷爷没有父母,别人说他是孤儿,而他却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家的感觉。
爷爷说,谁对你有恩,不必说出来,默默记在心里就行,当他们需要你的时候,站出来。
所以,谁欺负了林叔他们家,秦升迟早都会还回去。
吃完晚饭,秦升离开了林家,来到雁塔北路的一处烧烤广场,这里有家蜀南竹签烤肉特别好吃,以前每次回来,他都会和几个死党来这里。
秦升早早就到了,他给四个死党打电话,大家对于他重新出现很是意外,可是只有两个能来,对此秦升没什么想说的。
他知道,人生总是渐行渐远,很多事情,都不会再回到从前。
“老秦,特么的,我们都以为你小子失踪了,你这两年到底去哪了?”两位死党同时赶到,说话的这位是蒙哲,长的很帅,以前他们经常喊他小白脸。
“骂了隔壁,你给我打电话,我还以为是骗子,没想到真是你狗日的”郝磊破口大骂道,他以前当过兵,前段时间才复员回来,个子很高有些偏瘦。
“坐下说,有些事情,一言难尽”秦升搂着两个死党笑道。
三人坐下以后,郝磊直接喊道“服务员,三箱9°,二十块钱肉,二十块钱筋,二十块钱腰子,三个烤油饼,一份烤茄子,一个素拼”
“今晚我们不醉不归”蒙哲也是高兴道。
人生在世需喝酒,但喝酒,只有和对口的人喝,才能尽兴才会开心,如果和无趣的人喝酒,那只是纯粹的喝酒,没有一点意思。
所以秦升很高兴道“麻痹,怕你们啊,那就不醉不归”
三人连碰三杯,才开始聊天说话。
“这两年,你们都怎么样了?”秦升询问道。
“我刚复员回来,还没找工作,老蒙已经订婚了,估计明年结,到时候你可别玩失踪了”郝磊笑道。
“他们呢?”秦升继续问道。
老蒙叹口气道“老徐和吴永现在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啊,估计你也打电话了,我们两一年都见不到几次,我想说什么,你明白……”
秦升有些感慨道“那就不说了,喝酒”
“来来来,喝酒,喝酒”
刚进十月,所以这会天气还有些闷热,烧烤广场异常热闹,大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肆意笑骂人生,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感觉。
秦升觉得,这一切真好。
“老秦,你这两年到底怎么了,给我两说说”
“以后再说吧,反正没事,都挺好的”
“你小子啊,那你以后什么打算?”
“一点的火车,跟你们喝完酒,我就要去上海了,以后哥们在上海发展”秦升解释道,对于最好的朋友,没什么隐瞒的。
“上海?苏沁好像也留在上海了吧”
“老蒙,你闭嘴”郝磊听到这话,连忙打住道,蒙哲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秦升呵呵摇头道“没什么,想说什么就说吧,这些都过去了”
“喝酒,喝酒,说什么废话啊”
三箱酒没有喝完,三个人就散了,毕竟秦升一会还要坐火车,其他人明天也有事。
打车去火车站,秦升没什么行李,坐在出租车上,醉眼朦胧的秦升透过车窗望着这座城市的夜景,那斑驳的城墙诉说着岁月的故事,那熟悉的路名却已是沧海桑田,这座城市像位迟暮的老人,冷眼旁观时代的变迁。
当火车启动的时候,秦升知道自己要开始一路新的旅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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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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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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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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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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