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灵桦知道,这个时候,旁人怎么劝都没用,转身将三样东西交给了温灵兮。
“这里有三个人留给你的东西,你看一眼吧!”
将东西放下后,他便离开了。
温灵兮擦了擦脸上的眼泪。
片刻后,打开了第一样东西——女娲再造在这三个月期间的所有账册。
杨牧遥真不愧是最尽职的掌柜,即便在温灵兮完全失踪的情况下,也将东西处理妥当交给了温灵桦。
而且还留下一封信,表示自己并不想回到漠北,以后可能都不会再见面了。
这件事温灵兮倒不意外,毕竟之前杨牧遥就已经和她提过。
第二样东西——一柄软剑。
温灵兮一眼就认出,这是太子之物。
没想到,太子在去世前,曾交代过镇国侯府的人,将这样东西送给温灵兮防身。
当时温灵兮还在昏迷中,所以便将东西转交给了蓁蓁。
温灵兮拿起软剑,出鞘后,车内打了一道寒芒。
太子曾教过她这软剑的用法,温灵兮便熟练地将它藏在了腰间。
第三样东西——蓁蓁留给她的一个包袱,里面有一本册子和一件衣服。
温灵兮先拿起了那件衣服,这是蓁蓁亲手做的一件冬衣,她记得。
“郡主,现在天冷了,我正准备给你做一件冬衣,你看这个料子怎么样?”
现在冬衣已经做成,可外面却已经是春天了。
而做衣服的人,更是永远都回不来了。
温灵兮泪水再次决堤,她轻嗅了嗅,衣服上的气味是那么的熟悉。
衣服穿在身上后,果然十分合身。
可当温灵兮抚摸面料时,却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之前她在大周时,曾经被陈子衿陷害过,将雍国的密诏藏在了衣服的夹层里。
这件衣服的衣领处,明显是被做成了夹层。
温灵兮反应过来,立刻脱下衣服,果然在夹层内找到了一块绢布。
上面全都是漠北文字,这是...蓁蓁留给她的一封信。
到底是什么内容的信,要如此大费周章地藏在棉衣里呢?
当温灵兮看清了信上的第一句话时,便被吓了一跳: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真正的郡主。”
“她没有你那么聪明、那么新奇,哪怕是你们拥有同样的外貌,同样的记忆。”
“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但郡主对我有救命之恩,所以我一直都很纠结。”
“本来我应该追问郡主的真正下落,可是我又不敢问你她到底去了哪里,因为我怕听到的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们两个人都好好的。”
“我也是才发现,自己竟是这样一个懦弱的人,而且自欺欺人。”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不在了,但也请你不要自责,好好活下去。”
“对我来说,这样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不管是因为郡主,还是因为你。”
“也只有这样,秘密才能成为永远的秘密。”
“阅后即焚!勿忘!”
温灵兮讶然,原来蓁蓁早就发现了吗?
也对,毕竟好似自幼相伴长大的人,如何会分辨不出?
怪不得蓁蓁要将这封遗书藏得如此隐秘了,恐怕若不是温灵兮本人,旁人还真没有办法发现。
之所以非要留下这封信,也是希望温灵兮不要因为自己的死而自责。
温灵兮又打开了一旁的小册子,上面写了很多细碎的小事。
比如温灵兮对海鲜过敏,以后的贴身侍女在服侍时,一定要注意海产品。
还有温灵兮不喜欢穿棉麻的料子,平时穿衣喜欢什么样的花样,喜欢什么颜色,包括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都是喝杯温水等等。
事无巨细,一一交代。
温灵兮看着看着,心像针扎得一样难受,放声大哭。
难怪那次温灵桦在她面前提起林溪亭时,蓁蓁赶紧在旁边替她打掩护。
她一直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但其实根本骗不了亲近的人。
蓁蓁一直以来,只是让她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罢了。
最后,温灵兮按照蓁蓁给她的提示,将那份遗书烧毁了。
...
漠北的草原平坦而辽阔,偶尔会有牧民带着成群的牛马走过。
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人的心情都不由得跟着开阔起来。
因为有着脑中原主的记忆,温灵兮也对这里有了一些归属感。
在经过了数天的赶路,他们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漠北的宣城。
等来到温家后,老将军早早便在门口迎着他们了。
温老将军名叫温行之,一身藏青色军服,虽然已经两鬓斑白,但却英姿勃然。
不仅双目炯炯有神,举手投足间皆带着杀伐之气。
“兮兮啊,总算回来了,整整二年了!你哥在信里说你昏迷了好久,到底出了什么事?”
温老将军将温灵兮拉在怀里,老将军一身的铁骨,此时也忍不住潸然。
温灵兮只来得及叫一声爹,刚想要解释自己这三个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发现自己也已经哽咽了。
根本说不出话来,好像有一肚子的委屈终于在这一刻发泄了出来。
父女两人竟是站在大门口相拥而泣。
温灵桦跟着劝:“好了好了,都回来了,爹,先进去吧!”
温老将军擦干眼泪,仔细打量着温灵兮的侧脸,之前那片胎记果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之前来信说自己女儿一直昏迷不醒时,老将军便心神不宁。
现在只要人苏醒了,平安回来,那便比什么都强。
温灵兮看着周围的一切,虽然陌生,但又是那么的熟悉。
接风的酒菜早已经备好,一家人难得好好坐在一起吃顿饭。
之后,温老将军又特意请来了大夫,在确认了温灵兮的身体无碍后,这才安心让她回去休息。
温灵兮回到了原主从小长大的房间,这里真的没有一面镜子。
可房间内连一点灰尘都没有,显然是老将军提前派人打扫过。
温灵兮本来是想先休息一下的,可在床上翻来覆去却睡不着,“蓁蓁,你帮我把...”
话说到一半,她就愣住了。
看来,人想要改变习惯真的很难。
最后,她自己起床,翻箱子找出一只盒子。
然后又拎着锹来到了后院的一棵枯树下,挖了一个坑,并将沈鸣珂曾经送给她的那块灵犀玉佩放在盒子里埋了进去。
从此以后,两个人,一个在大周,一个在漠北。
一个南,一个北,再也不相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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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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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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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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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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