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只能在一旁安慰:“公主放心,那璟王妃相貌丑陋,怎么能和公主你做比较?您现在可是标致的大美人啊!”
“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时间长了,璟王殿下一定会对您动心的!”
莎莎对温灵兮可没什么好印象,上次在睢州地牢时,竟将自己弄昏了。
“而且,奴婢之前就劝过你,凡事不要看得太单纯,您之前就被陈子衿骗过一次。”
“之后又对那温灵兮掏心掏肺,结果还是被她出卖了行踪,差点死在刺客手里!”
乔琳公主抬起脑袋,啜泣道:“我都已经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母后,可母后只是让我息事宁人,她现在根本都不疼我了!”
“以前,母后绝对不会让我受这种委屈的,现在,她只是一味惦记着借助大周的力量,坐稳皇位!所以根本不敢得罪大周!”
“难道,我被行刺之事,就这么罢休了吗?”
她倒是也想过向温灵兮报复,可惜就她这个脑子,即便想做点坏事,也依旧不太灵光。
倒是一旁的莎莎仔细想了想,突然道:
“公主,您若是想出了这口恶气,那就只能靠咱们自己了!那温灵兮不是总戴着面纱见不得人吗?那咱们打蛇也要打七寸,想个办法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一次脸!”
“正好大周皇帝下旨,要为了这次咱们雍国平叛的事情举行宴会,届时,各个王孙贵族、朝中的重要官员、包括后宫妃子们,都会齐聚一堂,正是报仇的好时机!”
乔琳公主吸吸鼻子,点了点头,又道:
“你也别伤了她,毕竟她确实也帮过我,你只要帮我出口气就行了!”
莎莎叹了口气,“公主,您就是太心善了,放心吧,奴婢绝对不会把事情做得太绝。”
“万一到时候真的追查起来,咱们就说,只是一些女儿家的小打小闹罢了!”
乔琳公主这才点点头。
...
很快,宴会的日子就到了。
温灵兮自然也收到了通知。
好几天了,她都没有见到沈鸣珂。
本来想主动联系他,又怕给他添乱,正好可以借着这次宴会的机会和他说说话。
不过,她这次进宫却特意提前了一个时辰。
因为从睢州回来时,她还为丽妃娘娘带了不少礼物,正好借着这次机会亲自送过来。
也不知丽妃娘娘到底喜欢什么,她便将吃的、用的、玩了全都带来一些。
现在沈鸣珂在她心中的位置不同了,丽妃娘娘也算是她的婆婆。
作为晚辈,自然要经常去见一见的。
而且丽妃娘娘性子寡淡,也不知道会不会去参加宴会。
于是,温灵兮索性提前去了冷月宫。
“灵兮,你来了,快坐下吧!”
丽妃娘娘怀中正抱着一只兔子,兔子腿上还绑着绷带,似乎是受伤了。
温灵兮今天穿的是带着些漠北风格的衣服。
丽妃娘娘竟看得有些出神,似乎勾起了她某些回忆,“你这身衣服很好看!”
温灵兮微愣。
她来到大周这么久,遇到过的大部分人都不太喜欢她身上的漠北服饰。
当然了,主要还是因为周朝骨子里讨厌漠北人。
像丽妃娘娘这样直接夸赞的,还真是少数。
“娘娘比较喜欢带有漠北风格的衣服吗?”
丽妃却摇了摇头,“倒也不是,只是本宫突然想起了几位漠北的老友...算了,不提这个!”
温灵兮也没在意,先是将自己带回的礼物献上。
因为很多都是京都没有的,用法和玩法她都要着重强调一下。
丽妃娘娘还真挺喜欢这些小东西的,很是开怀。
毕竟她在宫里这么多年,什么名贵的珍珠玛瑙没见过?反倒是一些有趣的创意更难得。
“娘娘,这兔子怎么受伤了?我能看看它吗?”
温灵兮毕竟也是女子心性,很多时候对一些毛茸茸的小东西难免多出几分怜爱。
丽妃娘娘直接起身,将那只小兔子放在了温灵兮膝上。
“这阵子天冷了,本宫便单独给它们准备了一个小房间,谁知在换笼子的时候,球球它太淘气了,自己跑了出来,这才不小心被旁边的架子砸伤了。”
“它本就十分瘦弱,和其他兔子一起养,可能连饭都吃不上,本宫只能将它单独放在身边照顾了。”
温灵兮一笑,“球球?是它的名字吗?原来娘娘还给每只兔子都起了名字。”
丽妃道:“那倒也不是,主要是因为它病了,为了让它赶快好起来,连饭都是本宫亲手喂,否则就不吃,小东西娇气得很!”
“才几天的功夫,本宫对它的感情就比对其他兔子深了些,所以才给它起了名字,以后它若是好起来了,本宫可能都舍不得把它送到外面去了。”
温灵兮一笑,倒也很能理解。
十根手指头还不一样长短呢,总会有比较偏爱的那一个。
就像以前上学时,班主任肯定会对学习最优纪的几个孩子和最淘气的几个孩子,关注更多一些。
反而是中游那些没什么特色的学生,就没什么印象了。
就这样,温灵兮又陪着丽妃娘娘说了几句话。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往宴会方向走去。
可在途中,她突然顿住了脚步,好像想到了什么。
“沈鸣珂身上的慢性毒...该不会是他自己给自己下的吧?”
她还记得,沈鸣珂并不是生下来就养在丽妃身边的。
五岁还是七岁的时候,才从避暑山庄接回宫。
而那个时候,丽妃娘娘应该已经有了宁王这个儿子。
对于沈鸣珂这个养子的关注度,自然会低一些。
他会不会是想要引起丽妃对他的关注,才故意在自己身上下了慢性毒?
所以包大娘曾说过,沈鸣珂身上的慢性毒药已经停了几年,因为几年前沈鸣珂成年搬到了冷月宫。
而顾清川明知沈鸣珂身上有慢性毒,却没有阻止过。
最重要的一点,沈鸣珂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分辨出各种毒素了。
若真是其他人给偷偷下毒,他又如何能分辨不出?
除非...毒就是他自己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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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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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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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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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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