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美食当前,还是填饱肚子再说,“那就多谢王爷了!”
她来到对面的桌前坐下,提起筷子刚要夹菜。
沈鸣珂忽而一笑,对她招了招手,“离我那么远做什么?坐过来些!”
温灵兮立刻感到了一丝不寻常,“王爷,你该不会是又让我站在一旁给你布菜吧?”
沈鸣珂摇了摇头,慢慢悠悠道:“上一次只是想逗逗你,开个玩笑罢了,你我毕竟夫妻一场,我又怎么忍心让你在这里忍饥挨饿呢?”
“只是你擅自进宫为丽妃治脸伤,造成了些不好的影响,本王也是迫于无奈才同意子衿将你关在这里。”
“不过你别担心,等风头一过,我立刻把你放出来,好不好?”
他说话的声音骤然变得很温柔,带着某种让人放弃理智的魔力。
温灵兮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乖乖坐到了他身边。
沈鸣珂突然轻轻咳嗽了二声,令他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丝不太正常的红晕,可抬头看向温灵兮时,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是那样的专注又深情。
见温灵兮正呆呆地望着自己,沈鸣珂的嘴角不易察觉地勾了勾,然后抬起一根手指在她面前晃了晃:
“你看我做什么?快吃吧,凉了可就不好了!”
温灵兮这才回过神来,暗骂了自己一声,怎么这么没出息!
不就是个帅哥吗?有什么可看的?
她慌乱地收回目光,端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慢点吃,别噎着!”沈鸣珂一边说一边替她夹了几道菜,添在碗里。
温灵兮根本不敢抬头看他,只是轻轻应了一声,然后便就着他夹给自己的那几口菜吃了起来。
沈鸣珂虽然也盛了一碗饭,但只是偶尔吃两口,其余时间都是一脸温和地看着温灵兮吃。
特别是当温灵兮咽下了某一道菜时,他的眼睛突然眯起。
温灵兮觉得今天吃饭的气氛实在是有些微妙。
特别是沈鸣珂看着自己的目光,好像怪怪的,还带着暧昧和缱绻,像是故意在...勾引她!
以往,沈鸣珂只要和她一开口,基本没什么好脸色,今天这是抽了什么风?
可吃着吃着,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为什么浑身会变得这么痒?
当温灵兮终于肯放下饭碗后,撩起衣袖一看,身上起了好多红色的小疹子。
“灵兮,你这是怎么了?”沈鸣珂一脸关切。
温灵兮顿时打了个哆嗦。
灵兮...
他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叫得这样亲昵了?两人的关系已经熟络到这种程度了吗?
“王爷,你不用担心,可能是这菜里有海鲜,我有些过敏而已,不严重的!”
温灵兮只顾着低头吃饭了,却没注意到,沈鸣珂在看到她身上起的那些红疹子时,微微蹙起的眉。
温灵兮从小就是对海鲜过敏的体质,这可是无法改变的。
“对了,过些日子,宫里会为宁王举行盛大的订婚宴,你到时也是必须出席的,有没有什么比较喜欢的颜色?我顺便派人给你做几套衣服!”沈鸣珂突然又道。
他的声音低沉,甚至染上了一丝笑意,再加上他就这么轻轻柔柔地看着你。
那一刻,温灵兮的心都跟着颤了一下,刚想脱口说出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可她又立刻反应了过来。
“王爷,你忘了?我最喜欢的颜色是银色啊!”
沈鸣珂脸上的笑意更深,“为什么最喜欢银色啊?”
“因为我来到大周后,第一次见到王爷你,当时你身上穿着的衣服就是银色的!”温灵兮同样微笑着说出了标准答案。
这件事在原主的记忆中是很深刻的,他们那时刚刚成亲后没多久,沈鸣珂曾经问过原主的一模一样的问题。
可沈鸣珂明明知道答案,为什么还要问第二遍?
温灵兮立刻警铃大作,沈鸣珂这是在拿以前的事情试探自己吗?
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不要露出破绽,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低头吃饭。
沈鸣珂的眼眸一沉,他很确定刚才的那段对话只有他和真正的温灵兮知道,因为当时根本没有第三个人在场。
他有些困惑,莫非真是自己猜错了?
不对!
以前,她总是喜欢将银色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自己的注意!
眼前的温灵兮虽然知道正确答案,可是她已经许久没有穿过银色的衣服了。
温灵兮看似镇定自若地吃饭,实则已经被身旁的沈鸣珂盯得后背一阵发凉。
一块糕点再次被放到了她面前的盘子里。
“灵兮,你还记得这是什么糕点吗?”沈鸣珂笑吟吟地问道。
温灵兮看了他一眼,“当然记得,这不是前些日子在宫宴上吃过的‘一口酥’吗?”
沈鸣珂将手探入怀中,竟然摸出了一副纸笔,“好久没见你练习大周的汉字了,现在就考考你,‘一口酥’是怎么写的啊?”
温灵兮的额头开始沁出冷汗,艰难地咽下最后一口饭,“王爷,必须现在写吗?我正吃着饭呢,等一会儿好不好?”
沈鸣珂虽然面上带笑,但眼神却开始慢慢危险起来,他摇头道:“不可以,因为我现在就要看,赶紧写吧!”
温灵兮甚至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紧张得几乎从嘴里蹦出来了。
她放下筷子,然后提起笔“唰唰唰”在上面写下三个大字:一口酥!
“王爷,快看看我最近的字练得怎么样了?”
温灵兮将纸推了过去,然后便将手收到袖中,双手紧紧交叠在一起,强制安抚住颤抖不止的右手。
沈鸣珂面带笑意地拿起那张纸,还细心的吹了吹,然后端详起来,“你真是一点进步都没有,字迹居然和以前一模一样!”
听到这话,温灵兮终于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总算能过关了!
正常来说,一个人若想模仿另一个人的笔迹,只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是可以做到的。
但如果让一个会写字的人去模仿另一个完全不会写字的人,那才是困难!
因为字不成体系,太烂了,根本无从下笔。
原主是漠北人,对汉字并不精通,所以书写时,字迹中带着一种生涩的笨拙。
对一般人来说,原主那种幼稚又毫无章法的字体最难临摹。
但是此刻的温灵兮不同,她是现代人,原本也不会使用毛笔字。
这样一来,模仿原主的笔迹反而有了优势。
再加上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所以模仿起来并不算困难。
可就在温灵兮以为自己终于成功过关时,沈鸣珂猛然出手,一巴掌打掉了她手中的碗筷。
然后反掌为爪,狠狠掐在了她脖子上,直接让她整个人从椅子上提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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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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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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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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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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