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直令她自卑的大圆脸竟然成了标准的鹅蛋脸!
以前长公主都不敢笑的,就怕自己笑起来显得脸更大了,而最近几天她几乎是笑得合不拢嘴。
回宫那天是个晴朗的好日子,王府所有人都出来恭送她。
长公主这几天一直和温灵兮待在一起,反倒觉得温灵兮不像外面传言那般粗鲁无礼,反而幽默健谈,性子随和。
“灵兮,我就要走了,要不你再给我补一针瘦脸针吧?”长公主在临走前还惦记着这件事儿。
温灵兮无奈笑道:“公主,东西虽好,不能贪多,下一针要等到三个月之后,而且你看我的手都肿成这样了,也打不了针啊!”
温灵兮向她展示着自己那被窗户夹了的右手,几天过去了,虽然有些消肿,但还是没有彻底恢复。
沈鸣珂见长公主迟迟不上马车,便过来催促,“王姐,时辰不早了,父皇还在宫里等你。”
长公主点点头,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温灵兮的手。
沈鸣珂自然也注意到了温灵兮那红肿的右手,似笑非笑道:“这手是怎么了?难不成是被野猫抓了?”
温灵兮没好气地笑了笑:“是啊,那只野猫敢再抓我,我就弄死他!”
正当长公主要上马车时,就见从城门东街口来了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个个身跨骏马,威风凛凛,转瞬间就来到府门口,颇有气势!
其中的一匹黑色骏马最为高大,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遮挡尘沙兜帽的男子,他一身蓝衣,随着其他人下了马,穿过侍卫,直接来到璟王府门前。
众人的视线一时都被他吸引了。
就见他抬起一只手,将兜帽轻轻摘下,温灵兮顿感眼前一亮。
男子清秀中带着俊俏,笑容清澈,仿若踏着阳光而来,而且眉眼藏锋,带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少年意气。
他笑了笑,道:“三哥,数月不见,都不知道亲自去接我!”
言语并不显客套,看似对沈鸣珂很熟稔的样子。
沈鸣珂难得爽朗一笑,走下台阶,和对方勾肩搭背道:
“晏青,这一趟出去剿匪,你可是风光无两,我听到不少人都在夸你呢,真是替你高兴!”
温灵兮还是头一次见沈鸣珂和哪个人之间如此亲密,正疑惑着,身后的蓁蓁提醒道:“这是宁王,沈晏青!”
温灵兮竖起耳朵听着那两人的对话,这才知道原来宁王这几个月间是去西南剿匪了。
其实剿匪是件美差,说是恶寇穷凶极恶,但其实在正规军面前也不过一盘散沙。
说是亲自剿匪,实际就是起个带头作用,没有什么危险,还能立个功劳,想必是陛下希望宁王能在百姓心中留下好口碑。
宁王看向站在沈鸣珂身旁嘴角噙笑的陈子衿,收起了嬉皮笑脸的样子,对她有礼道:“现在终于要改口叫你皇嫂了!”
陈子衿行了一礼,“见过宁王殿下!”
“皇嫂不用多礼,你们二人成婚之时本王未能及时参加,莫要见怪,此次回来时正好路过一个沿海的小镇,因缘巧合得了一件东西,是你们女子应该会喜欢,便特意留下了。”
他身后立刻有人托着一个不大的锦盒过来了。
陈子衿上前接过,锦盒打开的一霎,整个王府门前都被它的光华晃了一下。
能发出如此璀璨夺目奇景的珍宝,正是锦盒里面躺着的、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黑珍珠!
晶莹凝重,圆润多彩。
陈子衿连忙道:“多谢宁王!”
温灵兮有些小激动,本来以为自己也能沾个光,结果宁王就这么从自己面前走过去了。
“......”
就冲她这副带着面纱的打扮,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到她的身份,看来的确没人将她当回事儿!
宁王是最后才来到长公主面前,打量了她片刻,笑道:“终于把刘海梳上去了,我早就和你说过,这样更好看,你都不听!”
长公主脸上一红,“你太唠叨了,我要是每句话都听你的,那不得累死。”
这两人一个半年前去了济州,一个数月前去了西南剿匪,这么久未见却没有半分生疏。
这一幕看得温灵兮直皱眉,要说是姐弟之间亲密一些,无话不谈也正常,但她怎么感觉两个人之间气氛怪怪的?
很快,宁王便和沈鸣珂一起护送长公主回了皇宫。
...
温灵兮这回终于有了空闲,便带着蓁蓁往自家胭脂铺子走去。
到了店门口,温灵兮向里扫了一眼,发现李掌柜并不在。
想着一会儿还有很多事情要问他,便回头吩咐蓁蓁,让她去李掌柜家中把他找来。
然后便独自走了进去,这里虽然是她的铺子,但牌匾却叫“李氏胭脂铺”。
无他,因为“温”氏是漠北王姓,在这里经商不方便而已。
柜台上站着的是个小伙子,应该是李掌柜雇来的伙计。
温灵兮走过去问道:“小哥,帮我把你们店里最上等的胭脂和香料拿来几盒。”
小伙计原本正在扒拉算盘珠子,听到有顾客来了,十分热情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可等他看清温灵兮身上略显普通的衣着后,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有些嫌弃道:
“顾客,我劝你还是量力而行,你恐怕不知道我们店里的消费高昂,最贵的胭脂香料都是从西域那边进口来的,好一些的都是要上百两银子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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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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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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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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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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