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吗这不是,刚准备敲门叫你们吃饭呢,一为,走,尝尝阿姨的手艺。”
热情的招呼着胡一为,王胜男脸上都快笑出花儿来了,恨不得比对自己亲儿子态度还好。
“好的阿姨,我先去洗个手,这就过来。”
连忙停下手里的工作,去卫生间彻彻底底的洗了好几遍手。
搞机械改装,不可避免的会粘上一点机油之类的,还是多洗几遍的好。
不然人家还以为你这小伙子不讲卫生,太过邋遢呢。
而且胡一为对王胜男的厨艺也很期待,前世看电视的时候就觉得,她做的红烧猪蹄一定很香!
就是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这个运气能吃到了。
王胜男还很细心的给胡一为留了个门,方便他进出。
“一为来了,快过来坐下吃饭吧,就等你了,不用换鞋,直接过来吃吧,就当做自己家一样,没那么多讲究。”
听到这话,林妙妙默默看了一眼自己被老妈强行要求换上的干净拖鞋。
呵,女人!
“谢谢阿姨,真是太让阿姨您费心了,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了。”
才进门,他就瞄到了桌子上一大桌,大大小小十几盘各色饭菜。
毫不夸张的说,好多人家里过年都不一定能有这么一桌!
超过一半都是平时难得一见的硬菜,真的太考究厨艺和厨师的耐心了!
“来,一为,尝尝这个红烧猪蹄。”
刚上桌,王胜男就热情的给胡一为夹了一块猪蹄,那热乎劲儿,把一旁的林妙妙看的都有些吃醋了。
林妙妙:“妈~我也要吃猪蹄。”
王胜男:“你自己没长手吗?想吃什么自己夹!来,一为,再尝尝这个清蒸鲈鱼。”
一边说着,一边又给胡一为夹了一大块鲈鱼。
这妥妥的双标行为,都快给林妙妙气笑了!
行!不夹就不夹呗,妙爷我自己来!我吃!我疯狂的吃!
仿佛把猪蹄当做了身边的胡一为似的,林妙妙下嘴那叫一个狠,狼吞虎咽的,三口两口就直接干完了一大块。
然而……
老话说的好,祸不单行!她的老母亲再次发话了。
“妙妙,注意点吃相,你可是女孩子,不能太粗鲁,知道吗?人家一为还在旁边呢,你也不怕丢人!”
啊!苍天呐,大地呐!如果我有错,请让法律来惩罚我好吗?
为什么要我受旁边这个害人精的折磨!
第一次,她后悔认识一位学神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在胡一为的参照下,她直接成为了一个废物点心,不自觉的在王胜男的眼睛里变的碍眼起来。
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可从来没受过这待遇,连吃个饭都要被嫌弃。
哼,要不是这猪蹄太香,我一定起身就走,谁还没有点自尊心啊!o(´^`)o
“对了一为,怎么没看见你家大人啊?”
从吃饭开始就默默观察胡一为的老林同志突然开口问道。
“是这样的叔叔,我爸妈离婚了,我现在是一个人住。”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
“没关系,过去这么长时间,早就习惯了,再说了,他们只是离婚了,又不是抛弃我了,没什么好对不起的。”
“哈哈,不说这个,吃饭吃饭,你阿姨可是难得有这心情整这么些菜,叔叔今天也算是沾了一为你的光了。”
林大为是越看胡一为越觉得满意。
多好的小伙子啊,人长得帅,成绩好,还独立。
好像听闺女提过一嘴,对面这房子还是人家自己用奖金租的呢。
只可惜啊!
偷偷瞄了一眼自己闺女,小短腿,二道毛,眼镜妹,还是个女汉子!
林大为突然觉得刚才自家媳妇儿那句话说的特别对!算了,你闺女不配!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如果忽略某位已经吃了好几大缸飞醋的少女的话,的确是这样没错。
……
转眼又过去一个多月,离开学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自从上次家庭聚餐后,小雪和小雨趁着这个难得的假期去姥姥家住了。
夏东海和刘梅刘星三人也是先住在了之前租的房子里,说是等新家散散甲醛,孩子们开学了再搬过去。
至于胡一为和林妙妙的关系,也在这段时间里突飞猛进,已经能正式称得上是好朋友了。
其中王胜男的功劳不小!
无他,还是一句老话——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
胡一为觉得自己的胃已经被拿捏住了。
得益于此,林妙妙这丫头的日常活动范围已经从一个套间扩张到了两个套间。
进出胡一为这里就和自己家似的,甚至连钥匙都配上了!
这可是连亲弟弟刘星都没有的待遇。
“喂,害人精,起床了,我妈让我过来叫你吃饭了。”
出于恶作剧和小小的报复心理,林妙妙这丫头直接在熟睡中的胡一为耳朵边大喊了一声!
给他来了个心脏骤停式的强行开机。
有一说一,这别致的叫起床服务,真心不推荐老年人使用,特别是心脏不好的,容易一觉不醒!
“林妙妙!你给我等着!”
感受着自己胸腔内砰砰乱跳的小心脏,胡一为发出了愤怒的呐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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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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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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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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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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