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岔子?”
张达食指在桌几上敲了敲,又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岳飞!
岳飞此时也叹了口气,声音嘶哑。
“出了岔子的,是原本归附于岳家军的义军。”
“当时我乞罢军职,官家不准,但一直以封王之名,把我留在开封。”
“我自是懂的官家的意思。”
“当年岳家军,兵马近三十余万,若把我放归鄂州,官家怕是要寝食难安。”
“但收到草原契丹的情报后,我思虑良久,还是给官家上书了一封关于征讨草原之地的札子。”
“自唐季以来,汉人式微,版图不能复汉唐旧疆,诏令不能行天下四海。河西、辽东、交趾、彩云、燕赵、河套、西域,皆没于蛮夷戎狄之手。对外邦关系,再不复曾经!王者处中原以治万邦,亦不复存在,石敬瑭称儿皇帝,辽圣宗称宋真宗为兄弟,当年,宋仁宗要称辽圣宗为叔父,靖康之耻前后,皇帝称臣、称侄,恭帝时欲称侄孙而不得。”
“高宗时,甚至对金人奉表称臣,代表着汉人王朝的大宋皇帝,甚至需要北方敌国的册封:国号宋,世服臣职,永为屏翰。呜呼钦哉,其恭听朕命。这岂有天理?!”
“这么多年来,大宋王朝本身的正统性就不足——金辽甚至都窃取过中原正统,尤其当年辽国,建国比宋早,疆域比宋大,兵马比宋强!”
“金国亦如是!”
“所以当年我大宋,为不与辽国冲突,竟直接避开这些,直接宣称,四夷之地,皆非汉属……太祖年间,王全斌既平蜀,欲因兵威取滇,以图进于上,太祖鉴唐之祸基于南诏,以玉斧画大渡河曰:“此非吾有也。”由是彩云州,三百年不通大夏,段氏得以睨临僰爨,以长世焉。”
“非吾有也……非吾有也?”
“而如今,大宋正值中兴之时,河西、辽东、交趾、彩云、河套、西域,理应再复,大宋,理应兴盛,不输汉唐!草原沙漠之地,民风彪悍,全名皆兵,若不提防,日后恐成大患……”
林珏此时也渐渐平静下来,他看着岳飞,身体微微前倾。
“那赵缓,收到札子后,什么态度。”
岳飞端起盛装素面的大碗,把大碗里的最后一口素面,秃噜进口,之后擦了擦嘴,才轻笑开口。
“官家,召我去宫内密谈!”
“聊了一些闲话后,递给我一份秘奏!”
“秘奏开头,是四个字——云州兵变!”
“云州,就是我岳家军,死了不知道多少士卒,背嵬军,都死伤近半,才收复的燕云十六州之一的其中一州。”
“云州收复后,填充云州,厢军的,就是从岳家军分出去的,抗金义军……”
“秘奏里还写……”
“云州厢军,不满朝廷,分派下去的云州知州,竟揭竿而起,冲了州府,砍掉了知州的脑袋……”
岳飞的声音在此时一顿。
他抬头看着林珏,脸上,露出有些苦涩的笑容。
“之后,在云州城,重新打起“岳”字旗……”
林珏怔楞在座位上。
身体一僵。
长大了嘴巴。
一时之间。
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他娘的……
这是在搞什么?
这不是裹乱呢吗?
嫌他们的岳帅,在开封府日子过得太过滋润?
而与此同时。
张达也叹了口气。
“不仅是云州……”
“还有武州,应州,儒州……十六州,都有大小兵变!”
“就连女娲河以北的北地!河西,燕赵诸地……”
“充为厢军的抗金义军,多有哗变……”
“哗变之后,多打岳字旗!”
林珏在一旁,眨巴了几下眼睛。
一时之间,少见的不知该说什么。
他挠了挠头,但很快,似乎就想到了什么。
“宋廷,对那些充为厢军的抗金义军,并不友好?”
“还是说,宋廷,派遣下去的那些知州,都是猪扒皮!侵吞了那些士卒,原本的军饷?”
“天下平定这才多少年,那些知州,地方官吏,怎么敢的啊?”
张达也嗤笑一声。
“多方原因都有吧!”
“但说白了,当年那些加入抗金义军的百姓,为大宋流过血,为大宋拼过命,收复的山河故土下,埋着当年岳家军弟兄的骨血。”
“他们以为收复了山河,就不用再过苦日子。”
“此后再不是亡国奴。”
“但是那些该死的贪官污吏,畜生,王八蛋……辜负了他们的苦心!”
“若不是活不下去了!如何会反,又为何会再打出“岳家军”的“岳”字旗!”
“还不是因为在“岳字旗”下,他们才活得像个人……是当年,跟随在岳帅身后,收复山河故土的英雄!!!”
林珏在一旁沉默不语。
因为他知道,张达说的是对的。
大夏历史上能征善战的军队有很多,战国时吴起所率领的魏武卒,两晋时期谢玄的北府军,还有李世民的亲军,开创了大唐伟业的玄甲军。
但是岳家军和他们有本质上的不同……
因为只有岳家军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只有岳家军,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兵不犯令,民不厌兵!
岳飞幽幽的声音也在这时传来……
“战端一起,不止烧钱,还烧人。烧杀抢掠,在历代战争中,似乎都是寻常事!”
“盛世之下,军需供应已是重负。汉武帝握有文景两朝的积蓄和垄断专卖的盈利,国库已经算厚实。但连年北逐匈奴,仍导致“中产之家大抵破产”。”
“而乱世之中,军需供应更加困难。并且,攻城往往旷日持久,那么所耗粮秣从何而来?就只有抢了。在敌我胶着的态势下,自己抢的同时,还要让敌人无可抢。那就要烧。”
“至于屠城,除了少数屠夫心理,更多也是为了减少损耗。这是北方帝国惯用的逻辑和手段。因为部族士兵有限,而攻略的地域又过大。如果前方处处遇抵抗,则己方损耗过大,如果后方处处再分兵驻守,到最后就无兵可用。”
“屠城既可以震慑后面的城市,逼迫其放弃抵抗,也可以避免分兵驻守导致的减员,并彻底排除其复叛的可能。以免后方补给线遭到破坏。”
“至于污辱妇女就是纯粹的军纪败坏。但士兵们过得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如果没有强大的精神信仰,比如卫国,卫教做支撑,统帅又没有绝对的权威和高超的管理来约束军纪,那么往往会默许士兵们大胜之后放纵兽欲,以维系所谓士气。”
“烧杀抢掠,侮辱妇女,都是不要钱的“赏金”,最适合赏给苦大兵们。除了屠城,去哪弄这么多钱给手下补贴,让他们给你死心塌地打仗?”
“乱世人不如太平狗,诚哉斯言。”
“但我见过金人,在我大宋城邦,烧杀抢掠的样子!他们似屠夫,似恶鬼,纵欲舔血,唯独不像个人!我不想我的士卒,和他们一样……乱世之中,吾也想让吾手下兵卒仍为人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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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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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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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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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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