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抱拳,弓着腰,迟迟没有起身。
而就在这时。
一骑上前。
来到岳飞身边。
是和李珑共同乘一马的林珏。
此刻的林珏,环视四周,幽幽的声音传出。
“都说军人行伍,沙场有刀,不怕死于马背……”
“诸君齐聚大名府,身上都背着国仇家恨,痛恨金人,恨不得生饮其血,生食其肉!”
“但金人如何,诸位当真了解?”
林珏的声音一顿,他看见那些之前那些叫嚷的糙汉们,有的眼神茫然,有的眼神仇恨。
一个干瘦的汉子,咬着牙,幽幽开口。
“金人,都是恶鬼!都不是人!”
林珏轻笑一声。
“那这位好汉,打算如何屠戮恶鬼!现如今,给你一把刀,你能搏杀得过一个金人吗?霸州被屠,幽州门破,可是因为,百姓都怯懦,男儿不敢拿刀,是自己打开的家门,把家眷奉上的吗?”
林珏的声音,在这一刻,忽然冷冽。
周围的糙汉,默不作声。
而林珏的声音,继续幽幽的传来。
“金国建国,到如今,不过十二载……而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时集齐诸部落兵马,诸位可知有多少人?不过两千五百人,而且都是开化程度低的蛮族部落兵。”
“但就是靠着这两千五百人的底子,完颜阿骨打,跟辽国,打得有来有回,经过数战,攻略辽国多地,又招抚了多个其他部落,甚至金国后方刚定,就跟辽,爆发了出河店之战。此战金军三千七百人,实际到达战场的只有一千二百人。辽军号称十万人,实际七千人。”
“但此战辽军败北。经历此战,阿骨打通过俘虏大量辽军,并招降兀惹﹑奚人等部族。阿骨打的军队规模终于达到了万人规模,这万人规模是以新附伪军居多。出河店之战对于阿骨打很重要,通过在此战中缴获的军事物资,让阿骨打所部有了正规军的样子。”
“也是在那一战,金人,杀获首虏及车马甲兵珍玩不可胜计,完颜阿骨打,皆将此,遍赐官属将士!辽人言……女直兵若满万则不可敌!”
“再后来,便是,辽金决战的护步达冈之战,此战辽军号称七十万,但实际上是十多万人。金军仅有两万人,而且金军里面多是以新附部族和降兵居多。然后战役结果,辽军败北,辽师败绩,死者相属百余里。”
“从完颜阿骨打,率领两千五百兵反辽,到大辽,天祚帝被俘,总计满打满算也就十年左右。而如果是以金人,攻入幽州为准的话,只用了八年。”
“算上辽国的天祚帝,金人已经掳掠了三帝!”
“没错,短时间,崛起的金人,根基其实并不稳定,但是他们的部队赏罚分明,只要南下,掠夺到的金银也好,美人也罢,都是他们自己的,十余年来,各种掳掠的车马,兵器,都直接,武装了他们的军人!”
“大宋,自称中原王朝正统,先祖,是曾经打得蛮人不能抬头的汉唐?士大夫居高自傲,但金人真的打来了又全都变成软脚虾……双方优劣皆不知晓!你们也要如此?固步自封的傲慢,会害了自己!大宋朝,如今就是打不过他们金人。”
“你们一腔热血,想要复仇?好啊!自己去面对那些虎豹豺狼,别让大名府的百姓和你们一起在这里等死!”
周围的糙汉也好,骑兵也罢,此刻都低着头,咬着牙,默不作声。
林珏深吸一口气后,才继续幽幽开口!
“但是一朝溃败,不是永远溃败!若真有复仇之心……哪怕失去所有尊严,如狗一样乞活着,也要磨锋獠牙,等待机会,咬你们的仇敌一口。”
“自己命丧幽州,不算复仇,让敌人感到疼,感到痛,砍掉仇敌的头颅,才算复仇!靖康之耻,相州之耻,霸州之耻……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活着,才能报仇雪耻!若是还想不明白,就再回想一下,自己家乡的尸横遍野,自己亲眷的断肢残骸!”
大名府外,寒风萧萧。
林珏不再多话,而是拉着缰绳,直接驾马,向着大名府内走去。
周围那些糙汉,纷纷让开道路。
岳飞此刻也抬起头,有些错愕的看着林珏的背影。
他没想到,这个救了李家姊妹的汉子,竟然会在这时,站出来,为他解围,说出这些话。
句句诛心,却句句,描述的都是现实。
他驾马赶紧追上,和林珏并排,穿过大名府的门洞,进入城邦。
岳飞半垂着眼帘,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声音低沉的开口。
“好汉……对于金军很了解?”
林珏没有回头。
“了解谈不上!调查过一些罢了。”
“金军,不是纸老虎!就算辽国昏聩,大宋懦弱,但是一个国家,建国十二年,十年灭辽,十二年,攻入建国已有一百六十七年的大宋的都城!他不可能没有可取之处!”
“他们的军队,如今,正是势头最刚猛的时候!军事大权亦由皇帝直接掌权。其下又有,元帅府﹑枢密院,协助皇帝统辖全军。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权任极重,各亲王,为得军功,皆行军勇猛,甚至亲自披甲上阵,悍不畏死!”
“军制,百户,千户,万户……百户之下还有五十﹑十﹑伍组织。战时,长官战死,副军立即,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可以子弟替代!”
“无论是大军指挥攻伐,还是小队突袭,金军都能发挥自身最大优势。”
“而且,我听说,金侵入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对年老退军官,曾设给赏。对投降的宋军,保留原建制,甚至仍用汉人降将统领……光这份气度,就比,他娘的大宋朝堂,对燕北汉人将军,还要称其为“胡族”,要强不知多少倍!”
“靖康之耻,嘿,靖康之耻……如岳将军所说,凡兵家之事,能战则战,不能战则和,不能和则守,不能守则走,不能走则降,不能降则死。结果大宋官家,诸般迁延,踌躇不定,视国祚如儿戏,失天下百姓之望,寒忠臣良将之心。终为人所擒,为敌酋之笑柄。”
““百姓救我”?何人救百姓?“断我一门”?幽州父老所断,岂止万门?”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将军,这样的王室,不值得效忠!你若真的想要救天下,收拾旧山河……不如日后得势之后,揭竿而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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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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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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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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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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