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珏跟在自己这支大顺军队伍的最后面,把头低下。
之前在广宁门前。
李自成见过他。
并且因为自己使用道具——“凤凰替死宝玉”,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的缘故。
他应该对自己这个异人……印象深刻至极。
不过自己脸上涂抹了煤山上的泥土,又躲在人群的最后,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
林珏一边低着头,一边瞥了一眼只有他能看到的系统面板。
【剩余穿越时间:15小时,已穿越57小时。】
还要争取,在拖延一整个白昼的时间。
而与此同时。
大顺军,队伍的最前列。
一个披甲带盔的大汉,小跑着,抵达白马的前面,对着白马上的闯王,抱拳一拜。
“闯王……”
“山上没有找到崇祯皇帝的踪迹!”
“只找到了他脱下的龙袍。”
“我们怀疑,他要么混在了我们的队伍里,要么就躲藏在煤山上的某处!”
“臣建议,肃查大顺军队列,同时……放火烧山!!!”
那个披甲戴盔的汉子,一边说着,一边眼神凌厉的扫过自己身后的队伍。
似乎怀疑,那个行踪诡异的崇祯皇帝,已经混迹进了自己的军队。
而白马上。
带着翻皮兜帽,披着红色大氅的中年,幽幽开口。
“大顺军,刚刚进城,就放火烧了京城的万岁山,怕是会引起京师百姓惶恐。”
“还有,之前派去守城门部队,传来消息。”
“京城内城七门,都有大明的死士,带人突围!”
“那些死士护送的,皆是皇子皇女,还有崇祯皇帝的妃嫔。”
“正阳门,德胜门,东便门,安定门……都被拦截,还抓到了一名公主,两名皇子……”
“但还有三门,没能拦住……已经派人追捕!”
“崇祯皇帝和大明皇后,估计,就是故意留在京城,为了吸引吾等注意,让这七支死士队伍,护送这些皇亲出城……”
“不过此事有疑!崇祯皇帝,既然决心以身殉国,为何又要跑进煤山!还有……杀出京城的七支死士队伍,真的只有皇子皇女嘛!”
白马之上,那位出身秦川州,当过驿卒,数次失败,又数次起兵,直到现在,终于打进京城,甚至,成功建朝大顺的男人,望着煤山,眯缝起了双眼。
他瞥了一眼,身前披甲戴盔的大汉。
“窦宁,你说,崇祯皇帝,会不会已经偷梁换柱,离开京师了?”
那个披甲大汉,整个人身子一僵。
“那……昨晚紫禁城上的崇祯帝。”
白马之上,李自成吐出一口浊气。
“夜黑风高,再加上有城楼下大火,黑烟升腾……你确定,吾等看见的,就是崇祯皇帝吗?”
“大明朝,成祖朱棣,攻打进皇宫时,建文帝朱允炆,不是也留了一具烧焦的尸体当替身,自己跑了吗!这故事,朕打小就听说书的先生讲过。”
“但是当年的朱允炆跑了,翻不起什么风浪。”
“崇祯帝,要是跑到了南方!那大顺和大明朝,估计就要南北割据……不死不休。”
“而大顺朝的更北方,还有满清,这头豺狼!”
那个披甲带盔的大汉,瞪大了双眼。
他此刻直接单膝跪地。
“请闯王下令,臣立刻去追捕崇祯皇帝!”
“定然把他带到闯王面前。”
白马之上,李自成摆了摆手。
“不必了,追捕那三支死士队伍的人马已经派出去了。”
“能不能追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传令下去,大顺军,所有队伍,立刻肃查队列……身份可疑者,朕要亲自审问!”
……
林珏混入的队伍最后面。
林珏远远的眺望着李自成的方向。
他和他身边的将士,说了什么,他听不见。
但是不知为何,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那位闯王,或许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只希望,崇祯皇帝,能够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林珏此刻,回头瞥了一眼,和自己一路同行的那个老伯。
经过之前的一路攀谈。
林珏已经知道,这个老伯,姓王,叫王路。
祖上三代,都是农户。
“王伯,我进咱大顺军的时间不长……”
“咱闯王……对咱底下人还行吧!我可是冲着你们喊得,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才投的咱大顺军啊!”
“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快活啊?”
那个身材干瘦的老伯笑了笑。
他看了一眼林珏。摆了摆手。
“这话可不敢瞎说。”
“闯王可不是绿林土匪。”
“我跟着闯王也有一段时间了。”
“亲眼看见的,闯王和那些土匪,可真的不一样!”
“闯王,不好酒色,吃的是脱粟粗粝,与我等这些普通农兵,共甘苦!”
“有一回,闯王来兵营里巡逻,没披那件红色的大氅,衣帽也都是布衣寻常,他走到我跟前,我都没认出来!还以为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佃户,家里没了田地,走投无路来投大顺军的!”
“我那次,还分了他半块红薯!”
“闯王还说呀,等大顺朝一统了天下!!”
“免征税赋三年!”
“三年啊!勤快一点,不教赋税,农户们,能攒下不少口粮呢。日子总能变好吧。”
“可惜我的女儿已经死了……要是能活到闯王的大顺朝,该多好……”
林珏在一边转过头没有说话……
来不及了!
大顺朝,来不及建立了。
还有一个月……
关外的满清八旗,就会挥师南下。
吴三桂会彻底倒戈!
成为名副其实的汉贼。
而满清的八旗军入关之后,仅仅十天,就打到了京城。
大顺军,实际占领京城的时间,只有四十二天。
大明朝没有运气。
大顺朝,则没有时间。
天不佑大夏……
而就在这时。
林珏混迹的大顺军队伍里,传来兵伍长的喊声。
“大统领有令!”
“各营清点人数,所有兵将,上报自己籍贯,何时投军……”
“大统领怀疑,有贼人,混入我大顺军,兵营!”
“身边,有生面孔的,立刻上报!”
林珏的面色,一下子阴沉起来。
此刻的天已经亮了。
自己周围的大顺军,都在扭头观摩自己身边的同袍。
林珏察觉到,有好几个士卒,看向自己时,面色不善。
自己的情况,也不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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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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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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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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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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