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程明达和燕飞好奇,所有留宿在河湾村的读书人都心生探究之意——他们所住的人家也都有人匆匆忙忙的往外跑。
未等他们收拾完毕出去查看,就听到一个稚童扯着嗓子喊:“一、二、三、四!”
一阵整齐的脚步声踏来,同时,清脆稚嫩的口号声响彻天际。
“一、二、三、四!”
不是大人早读吗?怎么是一群孩子?
程明达和燕飞忙出门查看。
只见一群小萝卜头,有男有女,个个甩着手臂,昂首挺胸,骄傲地在村中道路上行走。
领头喊口号的小孩格外熟悉——正是张夫子的孩子顾云淮。
顾云淮在队伍边缘前前后后地查看,顺便喊口号:“人之初,性本善!”
孩子们齐声接腔:“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孩子们边齐声背诵,边从他们面前走了过去。
程明达等人目瞪口呆!
早读,竟然可以这样?
刚刚消化完毕,又听见“轰!轰!轰!”沉重有力的、令地面震颤的整齐脚步声。
站在路边的他们不约而同地侧首。
张梓若领着男女混合的成人方阵跑了过来,边跑边喊口号。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张梓若开头:“一年之计在于春!”
“一日之计在于寅!”
“一家之计在于和!”
“一生之计在于勤!”
“责人之心责己!”
“恕己之心恕人!”
张梓若背一句,方阵的众人齐声应和一句。
雄浑整齐的背诵声惊飞许多鸟儿。房顶上的公鸡都被吓得扑棱棱飞回地面。
边上的读书人瞠目结舌,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读书,还能这么读?
跑步方阵轰隆隆地从程明达等人面前跑过。
程明达瞪着眼睛,张着嘴好半天合不上。
跑步团从他面前经过,荡起的尘土飞进嘴里。
程明达“噗噗”吐两声,掏出随身携带的锦帕随意擦擦嘴,朝着张梓若他们来时的方向张望。
燕飞疑惑:“师傅,您看什么?”
“孩子和大人的队伍都已经过去了,我等个老人的队伍。”
沈族老背着手,慢悠悠地出来。
“老人的队伍?那得等吃完饭了。”
“为何不一起早读?”
沈族老神气道:“咱和他们不一样!对了,我看你仆从帮你搬行李,那个长长的家伙是不是琴?”
“正是。”
程明达外出游玩,必带三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琴,三是棋。
昨日游玩尽兴,他就让仆从取出古琴,在花树之下连弹两曲,仍觉不够尽兴。游玩回来,还又弹了一曲。
今日听闻沈族老问琴,他捻须笑道:“老哥哥对琴有兴趣?”
“对对。等吃完饭,你让人带着琴,咱们一起过去。”
程明达欣然应下。
河湾村有太多未知的、新奇的东西。在这里他找到了久违的求知向学之心!
想看!想学!
他们同沈族老回家。沈族老的重孙子们衣服穿得歪歪扭扭,趿拉着鞋往外跑。他的重孙女们顶着没扎好的、蓬乱的头发跟在后面。
“太爷爷、程爷爷、燕叔叔,我们早读去了!”
沈族老中气十足地喊道:“慢点跑!人都过去一会儿了,实在赶不上就回来吃饭!”
“知道啦!”孩子们头也不回地挥挥小手,朝前跑去。
程明达叹为观止:“村中读书学习气氛浓厚至此,着实令人心生激荡!读书人当来此,何愁不上进!”
那些留宿的读书人亦有此想法!
宋文乐几人甚至当场就追上了张梓若的队伍,坠在后面跟着喊口号。
别的或许不会,但喊“一二三四”格外响亮!
程明达他们在沈族老家吃完饭,便迫不及待,脚步轻快地跟着沈族老前往目的地。
在村子的晒谷场上已有十几个老头、老太太在等待。
还有几个年轻人,坐在树下靠着树干,昏昏欲睡。
沈族老指指树下,同程明达说道:“把琴放到那里就行。你等会儿跟着我一起活动。要不然让你徒弟弹琴吧,你徒弟会弹吗?”
“会,他琴艺虽称不上一绝,但也绝对精湛。”
程明达笑意盈盈,对教出的徒弟极为满意。
他捋着胡须,笑容欣然。没想到河湾村不仅学习之风浓郁,还有许多欣赏琴曲,陶冶情操之人。
今日不仅要让徒弟好好弹上几曲,等会儿他也要给大家献上一曲,让大家感受这晨光琴声之美。
燕飞带着仆从往树下放琴。
年轻人忙起身让位,高兴地打招呼:“燕夫子,你也来演奏吗?”
也?
燕飞问他们:“你们也是负责演奏的?”
“对,我是吹笙的!”
“我是打鼓的!”
“我是敲梆子的!”
“我是敲锣的。”
“我是打铙钹的。”
看看眼前的人员配置,燕飞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沈族老呼唤敲鼓的年轻人,“大牛,你教教燕夫子曲子!”
“诶!好!燕夫子,这歌很好学,你跟着我唱两遍就会了。”
大牛中气十足的开嗓。
头束玉冠,一袭飘然白衣的燕飞面无表情地坐在树下,觉得自己与此地格格不入。
老人们纷纷入场,促催:“大牛,咋光唱没音乐呀?开始!”
“好好!来了!”
大牛“嘣”一下敲在鼓面上,抓紧时间与燕飞说道:“燕夫子,你就照着我刚才唱的那个调调弹。跟着我们一起唱就行。”
燕飞……不是太想出手,更不想开口。
旁边的河湾村乐队在众人的催促下已经开始了演唱。
“开门红~~开门红~~
咚哏啷个天~咚哏啷个地~
咚哏啷个南北与西东~~咚哏啷个你咚地啷个我
咚哏啷个今天是开门红!
醒过你的梦呀是新新的春~~回过你的神呀是清清的晨……”
沈族老和老伙伴们都随着欢快的音乐,挥动老胳膊老腿,摆动身躯,跳起了广场舞。
程明达神色僵硬,呆若木鸡。
沈族老呼唤他:“程老头,站那干什么?来!举起你的双手!摆动你的胳膊!跳起来!”
“小伙子,愣着干什么?接着奏乐!”
跑步早读结束,三三两两的人群中,顾云淮小声询问:“娘,沈族老是你的徒弟吧?”
张梓若:“嗯?为什么这么说?”
顾云淮:“颇有您的风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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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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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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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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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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