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习习,彩霞映红了半边天,宁牛一口气把酒喝完,空碗递到郭北面前:“再给我倒满,我要喝三碗。”
他从来没见过郭北,却好像和郭北是至交故友。
郭北拿过一个酒葫芦,汩汩地倒满了大碗。
清冽的酒香,给夕阳增添了几分旖旎。
我也端起酒碗抿了一口。
入口绵软,有淡淡的花香。
“这什么酒?”我问郭北。
“牡丹花酒。”宁牛咧着嘴傻笑,“妹妹自己酿的酒,你忘了?”
此时此刻,我已不再把宁牛的话当傻子的话。
“我再尝尝。”我一口一口抿着酒,试图从酒里品出一个故事来,但直到一碗酒喝完,只觉得骨软筋酥,脑子里依然混沌一片。
宁牛一连喝了三碗,用手背擦着嘴,满足地说:“好久好久没喝过家里的酒了。”
家里的酒?
难道宁牛也是牡丹花仙?
三碗牡丹花酒下肚,宁牛开始胡言乱语:“世人都说我是傻子,却不知,还有比我更傻的。”
“谁比你更傻?”我问宁牛。
宁牛这个三十多岁的壮大汉,嗲嗲一笑,翘起兰花指,指向郭北:“还能有谁呀,自然是他呀,他才是真正的傻子,为了一株白牡丹,连北太帝君的官职都不要了,你说傻不傻?”
我看向郭北,但见他的眼里,闪着流光。
“是吗?那他究竟是怎么个傻法?”我希望宁牛再多讲点。
宁牛张着嘴正要说,忽然不知从哪里跑来一群孩子,拍着手,跳着脚,大喊:“宁牛,宁牛,傻牛,傻牛,吃饭不知饥饱,睡觉不知倒顺!”
“我把你们这些坏损呀……”宁牛咧着大嘴笑起来,继而挣扎着踮起脚脚,竖起自己变形的右手,笨拙地站起来追打那些小孩。
他虽然在骂孩子们,可脸上全是笑容,一瘸一跛地跳得欢实极了。
孩子们根本不怕他,一个个地跟在他的身后,竖起右手,踮起左脚,学着他走路的样子。
宁牛的身后,有了一串小宁牛。
郭北看着宁牛,眼神颇为无奈:“可惜了我珍藏千年的牡丹花酒。”
我知道,他给宁牛喝酒,就是为了让宁牛以傻话的形式讲出我的过去,让我从中明白点什么。
但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神秘力量在阻止宁牛讲。
“其实,我也知道了个大概,大概,你就是那个为了一株牡丹……”我想安慰固铂欸,可话说到一半,郭北就示意我噤声。
天机不可泄露。
我朝他微微点头,和他一起看孩子们和宁牛欢闹。
“世人都觉得他可怜,其实,他倒是挺快乐的,没有世人的忧愁烦恼,在人间三十多年,饿了吃,困了睡,无忧无虑过一生。”郭北感叹。
“嗯,他这样,其实也挺好的,结不结婚无所谓,有没有后代也不打紧,开开心心走过人生几十年,倒是比一般人逍遥自在。”我很赞同郭北的话。
忽然,耳畔传来孩子们惊恐的喊叫声。
惊慌转过脸去看,但见孩子们惊呼着四散逃开,宁牛不知何时已经躺倒在地,双脚不停地乱蹬,左手紧紧地拽着一个小孩的脖颈。
“不好,宁牛犯病了!”我心里一抖,想也不想就跑过去解救那小孩。
平素宁牛犯病,我是能跑则跑,可此时此刻,我不能跑。
“哥,你松手!”我跪在地上,狠命掰他的手。
哪怕是掰断了手指也要掰,因为他犯病时,只要抓住一个人,死也不松手的。
可宁牛的手,就像钢钳一样,怎么也掰不动。
又加之我刚喝了酒,手软得根本使不上力。
眼看着孩子的脸越来越紫,我急哭了:“你松手呀!”
郭北快去跑过来,在宁牛的手背上摁了一下,宁牛松开了小孩的脖颈。
“快抱走,不然他又要抓!”我命令郭北抱走小孩。
“姐姐!”宁牛忽然大喊一声,眼睛睁得溜圆,钢钳似的大手一把掐住了我的脑袋。
瞬间,天旋地转。
仿佛身体被吸进了一个漩涡,眼前似乎晃动着什么。
是水影,是光影,是珊瑚,是玛瑙,是水晶,是波光璀璨的海底龙宫!
哗啦啦——
玻璃器皿碎裂的声音。
“我白芷,永生永世,都不愿和你再相见!”
歇斯底里的咆哮声竟然是从我的嘴里发出的。
透过闪着波光的水晶玛瑙镜,我看到自己长发及腰,白衣胜雪,容貌惊人。
而我的对面,站着仙袂飘飘的长发男子,竟然是朱煜的模样!
男子的额头,微微在渗血,他的脚下,是碎裂的水晶杯。
我不敢相信,那是我刚才扔出去打他的。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是爱惜心疼这个人的。
可我,为什么那么愤怒。
因为……
“白芷,我和煜君,是真心相爱的,我们已经有了龙嗣,请你成全我们……”一个委屈的女子的声音听得我肉麻。
是伏蕊!
我刚才为什么这么愤怒,正是这个伏蕊说她怀了我的夫君的孩子!
“龙嗣?”我冷笑,“一只虫子也能生出龙?”
伏蕊的本相,原是牡丹花蕊里的一只虫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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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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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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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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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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