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苍云开始向叶昆仑介绍厄运,“明月被厄运缠身,我比任何人都着急,京都过来的人也看过,却没什么办法。”
“除此之外,修士也看过了,同样没什么好的办法,这两天我外出也是为了找救明月的办法。”
“这丫头是我当年从青城带回来的,总不能看着她死在我面前。”
魏苍云眼中带着几分慈爱,呵呵笑了起来,“你们两人之间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原本你们之间有婚约在身,罢了……这件事不提了,你们年轻人自己做决定。”
“你后来伤了她一剑。”魏苍云目光冷了几分,“现在又救了她一命,这笔账我就不跟你算了。”
叶昆仑讪讪地笑了笑,没想到魏苍云这老头还记仇。
不过,他也理解!
换了任何一人,都会记仇。
“厄运便是来自蛮族,而在数千年前,蛮族所在之地被称作灾厄之地,也叫做厄运之地。”
“厄运是一种诡异的力量,凡是被感染者,一星期之内便会死亡,化作白骨。”
叶昆仑认真听着,即便在昆仑修行十年,无所不知的师父们也未对他提过厄运之地的事情。
想来,其中定然有什么隐情。
“按理说,明月这丫头感染了厄运,活不过七天,她却硬生生停了十五天,真是上苍保佑。”
叶昆仑点点头,纳兰明月的情况确实很糟糕,能挺过来除了她的意志力之外,还有当初自己让余不语给她喂的那颗丹药。
药力并未完全消耗,有一部分存储在了她体内,才压制了一部分厄运的力量。
“而感染厄运的方法极其简单,非蛮族之人,一旦贸然踏入蛮族领域,便会感染,厄运缠身。”
“我在她体内察觉到一股诡异的力量,极其狡猾,擅长隐匿,厄运之力是不是就是这股力量?”
叶昆仑插了一句话。
魏苍云点点头,“除了厄运之力,在北疆这片土地上,我也想不到其他的诡异力量了。”
“坎达镇以及周边几个镇子,有人出现梦魂症,这件事您老知道么?”
叶昆仑问。
魏苍云叹了口气,“知道,但是没有办法,厄运之力寻常人根本就察觉不到,一旦察觉,必然是被厄运之力找上!”
看着一脸无奈的魏苍云,叶昆仑了然。
北疆战部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最多是武者。
当然,也有修士,但修士的修为普遍在开灵境。
以他这两天对厄运之力的了解,开灵境的修士根本束手无策!
想到这里,叶昆仑凝声追问:“魏老,在此之前并未听说厄运之力的事情,为何最近厄运之力频发?厄运之力与蛮族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数千年来,之所以没有彻底灭掉蛮族,就是因为蛮族可以镇压厄运之地!”
听到这个回答,叶昆仑微微有些动容。
这个结果,还真是他没料到的。
“只是,这件事蛮族并不知道,整个华夏知道的人也不超过一手之数,而这个秘密世世代代由山河台传下来。”
“这也是北疆战部为何在此的原因,盯着蛮族,以防出现变数!”
“近几个月来,蛮族确实变得不安分了,这背后不排除有北境七国挑唆蛮族骚扰华夏。”
“也不排除,有人知道了这个秘密,想要借助这一点让蛮族离开厄运之地。”
“总之,蛮族不能离开厄运之地,否则厄运之力爆发,将是巨大的灾难。”
听完魏苍云的话,叶昆仑陷入沉思。
按照魏苍云的说法,蛮族并非穷凶极恶,反倒还是有功的功臣。
数千年来,依靠他们的鲜血来镇压厄运之地。
在叶昆仑眼中,蛮族更像是被豢养在牢笼中,随时被宰杀的牲畜。
魏苍云似乎看出叶昆仑心思,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蛮族有些可怜?”
叶昆仑没说话,孰是孰非,他说不清楚。
魏苍云解释了句,“三千年前,是蛮族的先辈自愿留在这里的,并非被人强迫留下。”
“蛮族的先辈倒是值得敬佩。”
叶昆仑这话是发自肺腑。
能够将自己的族人留在厄运之地,只为了镇压厄运之力,换得天下太平。
这种魄力,他自问未必能做到。
“蛮族每年的祭祀,需要蛮族人的鲜血,目的就是为了镇压厄运。”
“只是,数千年已过,现在的祭祀对蛮族人来讲,只是一个传统的节日和活动,他们并不知道与厄运有关。”
听到这,叶昆仑再次打断魏苍云,“您老的意思是,现在的蛮族之中没有人知道?包括神庙?”
魏苍云没想到叶昆仑来了才短短两天,连蛮族神庙都知道了。
他摇了摇头,“蛮族神庙太过神秘了,到底有没有人知道,这点我也不清楚。”
叶昆仑若有所思,淡淡回道:“我见过神庙的神影侍,根据我的推断,或许神庙之中有人知道,而那个人不想再被豢养在厄运之地!”
魏苍云认同叶昆仑的说法,神色更加凝重,“有这个可能,但也只是猜测,一旦是这样,事情的发展远比北境七国挑唆更为严峻。”
“北疆战部将第一波遭受厄运之力,数十万的将士厄运缠身,化作枯骨。”
说到这里,魏苍云连呼吸都粗重了几分。
“所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厄运爆发。”
魏苍云目光炯炯地望着叶昆仑,“我想,这也许是山河台那位让你来北疆的目的之一。”
叶昆仑懒得去猜测龙七的心思。
总之,他相信龙七不会害自己。
这时,纳兰明月端着茶水进来。
听到魏苍云的话之后,她就已经知道,魏苍云把厄运之地的事情告诉了叶昆仑。
“魏老,您不是说过么?只要找到金鳞血,就可以镇压厄运之地。”
纳兰明月忍不住插了句嘴。
她边说边给叶昆仑和魏苍云倒茶。
叶昆仑听到纳兰明月这话怔了怔,疑惑地看向魏苍云。
魏苍云哑然失笑。
他对叶昆仑解释起来,“传说,天地间有一人体内拥有上古金龙之血,也被称作金鳞之血,只要用他的血,便可以镇压厄运之地。”
“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就算真有这么一人,也不可能随随便便找到。”
魏苍云端起茶杯,叹了口气。
叶昆仑心说:这他妈说的不就是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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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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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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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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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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