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旺财对林兴笑着说道,这年头交通不便,南方人又比较看重亲情血脉,家族观念很重,大侄子突然远道而来,他还挺开心的。
“原来是任家镇的保安队长,你好,我是龙云镇巡捕房队长林兴。”
林兴走到林毅跟前,打量着林毅,伸出了手。
林毅跟他握了握手。
“叫我阿威就好了,我叫你阿兴,我们看到有馄饨车,正要吃碗馄饨,要不要一起?我请客!”
林毅指着馄饨车说道。
咕噜噜——
杨旺财的肚子突然不争气的叫了起来,他长得胖,肚子大,吃饭多饿的快不是很正常么。
“队长,嘿嘿,吃完馄饨再巡逻,也不错啊。”
林兴没脾气的看了他一眼,他上任的时候,杨旺财就在队里了,也是队里的老人,相比其他的那些老油子,这个杨旺财还算是好的,就是比较馋,贪吃。
“好吧,那就让你破费了,阿威!”
林兴尴尬的笑了笑,笑得有点难看,他看起来有些社恐,很不习惯跟陌生人打交道。
林毅嘴角一咧,什么社恐,这种人他通常都默认为是闷骚怪!
“老板,现在我们这么多人在你这里吃馄饨,你不用担心不安全了吧,二十,不,三十碗馄饨,我们队长请客!能不能做?”
茅山明笑着对馄饨车老板说道。
“哎!能做,能做!”
馄饨车老板不再推辞,将馄饨车停在了路边,熟练的从馄饨车里取下来了一套小桌椅。
“两位队长稍坐,馄饨马上就来!”
馄饨车老板抽开了车上的小抽屉,里面放的不是别的,而是一抽屉一抽屉的馄饨。
掀开旁边的锅盖子,热气腾腾。
一碗馄饨,放上豆芽,紫菜,油条,虾皮,烫鲜肉,诸多配料,配上热腾腾的馄饨汤,最后再点点儿香油,撒点葱花,一碗香气扑鼻,鲜香美味的小馄饨就出锅了!
馄饨的皮看起来晶莹剔透,个头并不大,毕竟这叫小馄饨,不是后世北方的吉祥大馄饨,块头堪比乒乓球!
林毅和林兴坐了下来,等着馄饨出锅。
小桌子位置有限,坐不下那么多人,所以只有林毅和林兴坐着,其他人都是站在一旁等着。
林兴虽然有些社恐,但大家都是同行,职位也相同,倒也没那么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阿威你们来龙云镇,是为了宋三江的悬赏吗?”
林毅点了点头,淡笑着说道,“这只是一方面原因,我们保安队在这边的码头丢了一批货,我们过来看看情况,如果是当地的人做的,就得拜托阿兴你们巡捕房了。”
林兴皱了皱眉,莫非是镇子里那帮泼皮搞鬼?
“放心,这件事是我职责所在,肯定会帮你把货找回来的。”
林毅淡淡一笑,“那就拜托阿兴了,对了,我们刚来龙云镇,来之前听说了宋三江的事,不过听得不全,阿兴你跟我说说,现在这案子怎么样了?”
说起宋三江,林兴的表情有些难看起来。
“说来惭愧,到现在我们都没办法抓住宋三江,这家伙明明每次作案前都会提前留书告知,但我们每次去布置的弟兄都无功而返,受害人已经多大十二位,现在镇子里人心惶惶,好多家里有闺女的人家都把闺女锁在了家里,不敢让她出门,生怕被宋三江盯上。”
“狗东西!”
林毅骂了一声,随后低声道,“你们有没有想过,可能这宋三江不是普通人?”
林兴眉头一挑,他的眉毛很粗,看起来有些像蜡笔小新,所以挑眉毛的时候颇有喜感。
“不是普通人?我不明白阿威你的意思?”
“术士之流!”
林毅沉声说道。
林兴的表情微微一变。
他是听说过术士的,二十年前,龙云镇也曾发生过一起术士害人的案子。
当时闹得十分轰动,是一个伪装成乞丐的术士,擅长造畜之术,后来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个邪法,用婴儿炼制长生不老的丹药,导致镇子里几夜之间丢了几十个孩子。
这事闹大之后,还是林兴的老爹带人破获此案,拼着废了一条腿,用火铳毙了那术士,也因此林兴老爹落了个神捕之名,在镇子里格外受人尊重。
这故事林兴从小听到大的,也听老爹说过一些术士的恐怖之处。
当年那术士藏在山神庙里,他爹带的一百多号人攻了进去,还没见到人就已经死了十多号了,后面更是遇到了一些十分离奇的事情,伤亡过半。
要不是老神捕武功高强,还有有火铳,最后拼死枪毙了那术士,事情恐怕就麻烦了!
林兴脸色很是难看,如果宋三江是术士,他知道,就算自己派出再多的人,恐怕也没什么用处。
术士,非比寻常,不能以常理解决的。
“阿威,你说宋三江是术士,难道你见过术士?”
林兴突然想到了什么,既然林毅猜测宋三江是术士,还对宋三江的赏金有兴趣,莫非是有解决对方的手段?
林毅笑了笑,“那是自然,我在任家镇处理过僵尸,弄死过女鬼,打死过邪修术士,这宋三江嘛。”
林毅话还没说完,就听到邦邦邦的几声传来。
远处的街道上,打更人挑着灯笼正在打更。
声音一慢三快,代表着现在已经是四更天了,也就是凌晨一点!
五更是凌晨三点!
四更天到五更天是两个小时。
林兴也听到了更声,叹了口气说道,“都已经四更了,希望今天晚上不会出事吧。”
林毅却煞是有趣的打量着远处的那个更夫。
这人虽然在打更,还穿着更夫的衣服,但林毅却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人不是更夫!
林毅在任家镇做保安队队长,实际上整个任家镇都归他管理,镇子里的消防,报时的更夫,街道上的清理,这些事情他都会过问。
他们镇子里的那些更夫,无一不是上了点年纪,身体有些许残疾或者不正常的,当然不是全国统一,允许别的地方又不一样。
但是林毅在谭家镇也待过,也见过那里的更夫。
打后半夜更的更夫,绝对都会随身携带一小壶黄酒的,一是驱寒解乏,二也有可能是壮阳驱邪!
而这个更夫,身体没什么毛病,年纪也不大,年纪轻轻的出来打更就算了,标配小酒壶也不带着。
当然引起林毅怀疑的地方,还有这更夫给林毅一种很邪很怪的感觉。
人都是好善嫉恶的,喜生厌死是本性,喜欢善良的,好看的,喜欢刚降生的可爱的小生灵,不喜欢丑恶和死亡,这是人的本能和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感觉!
前面说过,这就是全真弟子修的性!
而林毅武道通神,修习天罡正气,与天地相通!这种性已经被放大了许多,远超常人,所以在看到这更夫的时候,林毅就感觉这更夫不是好人!
再一仔细观察,越看越觉得这人有问题!
“阿兴,有没有兴趣打个赌?”
林毅嘴角一扬,笑呵呵的看向林兴道。
林兴一愣,“赌什么?”
“就赌那个更夫,我觉得他有问题,如果我赢了,以后你管我叫哥。”
“那要是没问题呢!”
林兴又挑眉了,小新附体一样。
“那我算你厉害!”
“好,赌了!”
“哎?不对啊,为什么你赢了我叫你哥,我赢了你算我厉害?”
“我都承认你厉害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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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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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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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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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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