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公所里的气氛有些紧张。
阿强这些保安队的人,胳膊上套着袖章,衣服都是寻常穿的衣服,看不出一丁点气势。
再看林毅,墨绿色的制服,大檐帽,长马靴,腰间挎枪,肩上戴章,再配上一张英明神武的刚毅俊俏面庞,妥妥的人间大帅!
后面的张大胆和阿海他们也都穿着制服,站的倍儿直,更是大涨林毅的威风。
“事情呢,阿强也说了,有一伙马贼,正在朝着谭家镇靠近,路上的村子死伤无数,生灵涂炭,想必这伙马贼来到谭家镇后,镇子的下场大家也能预见。”
林毅坐在最上首的位子,大马金刀,旁边就是谭家镇的镇长,一个小老头。
要在平时,林毅肯定不会坐在最上首,这是镇长坐的地方,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马贼就要来了,你坐上首,你来对敌吗?
这会儿不嚣张,什么时候嚣张!
更何况这里又不是任家镇!
不用给他们留面子!
开玩笑,就是任家镇,任发敢放屁?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阿威了!
镇长皱着眉头,脸色有点难看。
倒不是因为林毅,而是在担心谭家镇。
阿强这帮人是什么货色他很清楚,抓几个小毛贼还行,抓马贼,不被抓就不错了。
现在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跟省城求救,这里虽然距离省城不远,但那边的人做事墨迹,没好处就政令不通,等他们派人来救肯定不行,人到了给他们收尸还差不多。
那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阿威了!
这二十来人年轻力壮,看样子都是训练有素的,还有十条枪,有他们在,谭家镇应该足够自保了。
“阿威队长,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吧,我们谭家镇一定配合!”
哎,这就对了嘛!
林毅笑了笑,这个镇长很上道啊!
“首先,人手问题,马贼帮人多马多,机动性强,我的人少,想要布放谭家镇远远不够,所以,组织一百青壮,听从我的号令。”
“没问题!谭家镇生死存亡之际,自当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奋勇杀敌!”
谭家镇的镇长还挺会拽词!
“镇长说的没错,不过马贼帮颇有武力,我的人只有十把枪,怕是不够用,所以需要镇长想想办法,弄些枪支弹药来,把大家武装起来。”
镇长点了点头。
平时不舍得花钱,现在不花钱也不行了,镇子都要没了,家财怎么可能保的住!
现在就是花钱买命的时候,尤其现在不是一家出钱,而是集体众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没问题!”
镇长发话,屋里的这些人也都点头称是。
“最后嘛,就是酬劳问题了,我们是任家镇的保安队,而这里是谭家镇,镇长啊,为了几块大洋,我们在这里拼命,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了?”
林毅翘起了二郎腿,扭头看向镇长。
“额,队长以为呢?”
“我以为,谭家镇凑个三千大洋,雇佣我们来剿匪,这个价钱就很合适啊。”
三千大洋!
屋里众人全都瞪大了眼,心疼不已。
“怎么?三千大洋很多吗?如果大家十几个大洋都凑不出来,那还是自己跟马贼帮去谈吧,看看给多少钱他们能放过你们。”
林毅淡淡一笑,不在意的端起茶杯,慢悠悠的品起茶来。
这虽然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但拼命的可是他,赚点钱怎么啦。
马贼会跟你们谈条件吗?
砍死你们,你们的钱不都是他们的?
“好!三千就三千!我再额外出一千,犒劳任家镇的诸位兄弟!”
谭百万站了起来,大声说道。
作为谭家镇首富,他不带头,谁带头?
见有首富带头,还额外出一千大洋,他们顿时就痛快了。
我们出几十几百的算什么,谭百万出一千大洋呢!
“那大家伙就凑凑吧,三千大洋!”
一帮人围在一起,开始凑钱。
谭百万淡然道,我出五百,剩下的你们出!
“我家最近有点困难,出二百!”
“我家三百!”
“我家五十!”
“呸,不要脸,我家出六十!”
“你也好不到哪去,我家出八十!”
一帮人吵吵嚷嚷,没多久就凑出了三千大洋!
谭百万额外出一千,一共四千大洋,厚厚一沓子钱庄兑票交到了林毅这里。
林毅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装进了怀里。
“好,镇长,那你就快点带人去准备武器家伙吧,越多越好,只要武器到位,马贼帮到了谭家镇,来多少我杀多少!”
“好,队长放心,一定尽快!”
镇长带着一众人离去,谭百万却去而复返,又找了回来。
“谭老板,我还没去找你呢,你怎么先来找我了?”
林毅笑呵呵的看着谭百万问道。
他来谭家镇的目的已经达成大半,也没指着真把谭百万家怎么样,毕竟是非曲直就在那里,他虽然强,但也没想着当土匪强盗。
谭百万拱手一笑。
“阿威队长,咱们之间只不过是有点小误会而已,谭九九那个狗东西死的活该,为表歉意,我愿意把谭九九在谭家镇的产业尽数交给队长,算是赔罪!”
林毅跟九叔去谭家村后,谭百万就找人去任家镇了解过情况了。
谭九九干的那破事现在任家镇人尽皆知,偷人老婆不说,事发后还要害人性命,属实是为富不仁!
死的活该!
家产全部被查抄,现在都找到谭家镇了,还连累的自己差点出问题,这种狗东西,再死个几次也罪有应得。
看在那一千五百大洋的面子上,林毅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呵呵,谭老板严重了,我也调查过了,你跟谭九九确实没有勾结。”
谭百万心里松了口气,只要不怪罪谭九九牵连自己就行。
“阿威队长,其实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想请您帮忙。”
林毅挑着眉头看着谭百万,淡淡的说道。
“是你家里的事吧。”
“阿威队长怎么知道,没错,正是我家里的事。”
谭百万紧张的说道。
“搬人上桌者,恶人所为,搬人下床者,恶鬼所为,谭老板,你家里不是招贼,而是闹鬼啊。”
“嘶!”
谭百万倒吸了口凉气。
他知道,自己找对人了!自己还没说,林毅就什么都知道了,简直神了!
“没错,确实是闹鬼啊!阿强队长带着人去我家一通搜查,什么都没找到,当天晚上就在我家住下了。
没想到当天半夜,他被搬下床的时候,突然被惊醒,他看到一个浑身冒着绿光的鬼影瞬间消失,自己从半空摔倒了地上。”
谭百万说着,心有余悸,要是这鬼再凶一点,杀个人,他谭家就真的麻烦了。
人命官司在任何时候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谭百万之所以找林毅,就是了解到谭九九让邪修害林毅的时候,林毅亲手斩杀了恶鬼。
连恶鬼都能杀,他们家的那些鬼应该也能解决吧!
林毅喝着茶,淡淡的点头道。
“有因必有果,你们家的事情定有其他的隐情,既然你找到我了,这事本队长也不好不管!”
“不过嘛!”
林毅搓了搓手指头。
谭百万嘴角一抽,心里简直要滴血!
我特么都花了一千五了,竟然还喂不饱你!
你怎么比怡红楼的老鴇还贪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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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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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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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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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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