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江也是有所动摇,好在那女子并未遭到玷污。本来,他打算放过了胡大军的。
可是,他不查不知道,一查之下简直是触目惊心。胡大军自从进了永寿城之后,竟然开始鱼肉百姓起来。
先是纵兵进入那些大户之家,烧杀掠夺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搜刮了巨额的民脂民膏。最严重的,胡大军这厮还克扣军饷,也就是所谓的喝兵血。
这就不能忍了,龙大江一怒之下,将胡大军腰斩于市。即便是昌帝求情,都无济于事。
作为一名猛将,落得这样的下场,龙大江其实也颇为心痛。可是喝兵血,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将士们跟着自己南征北战,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卖命。那时候仗打的很苦,且龙大江军纪严明,将士们并没有什么好的待遇。
唯一能够带给他们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军饷。龙大江可以拖饷欠饷,却绝不会吞饷。当时大昌已经出现了雇佣兵制度,参军的将士,是有军俸的。
虽然为数不多,可总比没有军饷要好的多。战国时期,士兵是没有军饷的,不但没有军饷,而且使用的兵器、甲胄、马匹都要自己提供,“抚恤金”就更不可能了,唯一的福利,就是士兵在战场缴获的战利品可以归自己所有。
这样的军队,显然是没有什么太大战斗力的。在汉朝以前,服军役大多数都是耕农义务兵,你要有杰出的表现,得到封赏入选精锐部队才能够拿到军饷,其余的就只是管你两顿饭。而到真正全面发放军饷的制度,是从汉朝才开始的。
那为什么秦兵战斗力却如此强悍呢,根据秦朝的军功爵制,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和田宅,而且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越多,那么你的爵位就越高,如果能杀死五个人,你就可以使唤奴婢,秦朝的军功制度分为二十级,每一级都有严格的划分,而且斩杀的敌人越多,不仅可以得到田地,房子还可以获得官位,甚至可以跻身于秦朝贵族,从一个普通的农民到身居高位的军官,这就是秦朝军功爵位的好处。
在挖掘秦始皇兵马俑的时候,考古学家发现了很多秦代竹简,里面记载一个叫黑夫的士兵给家里写了一封信,上面写道:我为秦国出生入死,杀死了五个敌人,大王给的封赏有没有送到家里。
汉朝规定,战前线杀敌的士兵一个月能拿到九百钱,杂兵一个月能拿到六百钱,这到了明朝,士兵们的军饷才稍微高一点,明末时期的雇佣兵月薪三两白银左右。
龙大江当时跟着昌帝打的很辛苦,给予士兵的军饷并不高。就这,胡大军竟然还敢克扣。
昌帝爱惜人才,当时为胡大军求情。可是龙大江不为所动,依然将爱将处斩。
不过这么做的也是有好处的,首先就是稳定了永寿城的民心。再就是,森严的军纪之下,没有人敢再欺辱百姓克扣军饷了。
这些陈年旧事,龙大江的这一生,大风大浪的事经历的多了,这件事若不是这个叫唐铁头的狱卒说出来,他压根就没记在心上。
好吧,不管怎么说,有酒有肉了。龙大江也就不客气,坐在地上,拿起烧鸡就啃...
此时的不永寿城已经戒严,城门更是紧闭。昌帝不确定,虽然龙大江不抓。可是,会不会有龙大江的势力伺机作乱。
负责京城戍卫的羽林卫,亲自把守四九城门。没有昌帝的圣旨,任何人都不得进出。
京城的百姓们有些慌了,出大事了这是。这天下怕是要乱,有的奸商开始趁机囤货,想发一笔国难财。
打仗好啊,打仗是这些奸商最希望看到的。粮食物价都会飞涨,此时不囤积居奇,更待何时。
城门口更是重兵把守,这个时候,城外的百姓,尤其是那些做生意的,是别想着进城了。
可偏偏在此时,却有一队人到了南城门外。守城的官兵不敢怠慢,城墙上的羽林卫手中的弓箭,纷纷对准了下面的人群。
已经有皇帝圣旨了,竟然还有人敢入城。这些人来历不明,还不知道是什么身份。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再敢靠近城门一步,格杀勿论!”城墙上的一名百户,指挥着手下弓箭手。城外的人胆敢再上前,只等他一声令下立刻就会羽箭纷飞。
谁知,城外的人比他更嚣张:“瞎了你的狗眼了,我们你也敢拦。赶紧打开城门,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
城墙上的百户气急反笑:“哪儿来的不知死活的乡巴佬,万岁爷口谕。没有圣上圣旨,谁都不可进城。赶紧给老子滚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城外的这帮人衣着普通,一看那就是周边的老百姓打扮。城墙上的这名百户,哪里将这些人放在眼里。
谁知,城外的那个人听闻此言之后,更是跳着脚大骂:“你他娘的安芳志,我日你仙人板板,老子你也认不出了,瞎了你的狗眼。”
这名百户吓了一跳,竟然有人认得自己。他定睛往城外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老吴,怎么是你。”
城外那人怒道:“公主殿下来了,你个狗一样的东西,还不快开城门!”
这个叫安芳志的百户这才吓了一大跳,他知道这个老吴是大内侍卫。二人算得上是故交,他是一路护送公主去蓝州城的。
怎么,难道说,公主回来了么。
不是说,公主殿下被那个广平王世子抓为了人质的吗。京城的人都在传的沸沸扬扬,都在说龙小凡造反了。而隋国公主赵小金,已经落在了龙小凡手里。
再这么仔细一看,城外不是公主殿下的侍卫又是谁。当下安芳志慌忙大叫,对着手下吼道:“快快快,还不快快打开城门。”
手下还是有些不识时务:“可是没有万岁旨意...”
安芳志一脚将对方踹翻在地:“开城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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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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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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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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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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