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驸马快跑,公主要跟你拼命>第376章 蝗灾过境奔逃亡
  蝗灾所在多有,如此恐怖可怕的蝗灾,众人还是第一次得见。

  幸亏蝗虫不吃肉,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的蝗虫过境,阳光都被遮住了。整个大地,都是一片灰蒙蒙的。

  灾民们惊恐的大叫着,纷纷跪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蝗神爷爷饶命,蝗神爷爷开恩...”

  饶是那些见多识广的厢军军队,在面对如此可怕的蝗灾之后,还是乱了阵脚。

  尤其是那些战马,马匹遇到了蝗虫大军,登时惊慌失措胡乱奔跑。这也给了龙小凡一行人机会,否则龙小凡必死无疑。

  蝗虫一直被视作全世界最具破坏力的害虫。当蝗虫的数量增长到一定程度、并且聚集到一起,就会形成蝗虫群,蝗虫也从相对无害的孤立状态变成了群居状态。

  处于群居状态时,蝗虫的数量在三个月内便可增长20倍,密度可以达到每平方公里八千万只。每只蝗虫每天可以吞食2克重的植物。八千万只蝗虫加在一起,每天消耗的食物相当于三万五千人的进食量。

  蝗灾暴发时,大群的蝗虫铺天盖地而来,它们吃掉地面上的几乎一切绿色植物,赤地千里,人们在无以为食的情况下,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灾难。历史上人们把蝗灾与旱灾、水灾并称为三大自然灾害,并且认为蝗灾比水、旱两灾还要严重。

  蝗虫进食速度极快,简直就是地狱里走出来的饕餮。顷刻间,蝗虫把大地最后一点绿色都吃光了,大地变成了一片可怕的灰黄,远处是一片片人和牲畜的尸骨。

  要命的是,这次蝗灾比以往都要猛烈。龙小凡踩死几只蝗虫后发现,有的蝗虫的眼睛,居然都是可怕的红色。

  蝗虫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危害,是因为蝗虫不仅孳生区域广,繁殖能力强,食量大,蝗虫食物范围广,可取食小麦、水稻、谷子、玉米、高粱、棉花、麻类、烟草、甘薯、瓜类、豆类、花生、芦苇、蔬菜、果树、林木和杂草的叶子、嫩茎、花蕾和微果等,将叶片咬成缺口或孔洞,大发生时可将作物食成光秆或全部吃尽,造成大灾害。而且迁飞距离远,一旦暴发,常常给农作物带来严重的灾难。

  蝗灾大爆发时,地上一切绿色的植物,都未能幸免。这些饿疯了的蝗虫,过境之处寸草不生。

  甚至于,有的地方蝗虫堆积的粪便,都可以没过人的脚踝。可见,蝗灾有多恐怖。

  一只蝗虫不可怕,当一群蝗虫在一起。它们独特的生理结构就会使得蝗虫变异,成为无所不吃的蝗灾。

  在某一自然环境中偶然聚集的蝗虫后腿彼此触碰,可能导致其改变习性,开始成群生活,其成员以同一方式大量增加,进而形成蝗灾。

  久旱必有蝗,这是古人累积的经验。只是如此可怕且密度极大的蝗灾,也是百年难遇。

  灾民们被冲散了,官兵也被冲乱了。龙小凡从马车上,扯下一块白布罩在赵小金头上,引着众人杀开一条血路。

  贱鹦鹉吴尺倒是眼前一亮,美味啊。

  蝗虫可是难得的美食,只不过美食多了的时候,往往也是致命的。当吴尺吃的肚皮滚圆的时候,它的周遭就被蝗群包围了。

  吴尺心惊胆战,它拍打着翅膀想展翅高飞。飞的高一点,飞到蝗群上面就能躲避攻击了。

  谁知,还没等它扑腾几下翅膀,就被蝗群从空中撞了下来。无数的蝗虫撞到吴尺身上,吴尺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从空中跌落到了地上。

  到了地上的吴尺拼命大叫:“救我救我,他奶奶的救我,救命!”

  还好旺财离得近,旺财俯下身子,一把将吴尺抢过来。然后,一把将吴尺揣进了怀里。

  吴尺躲在了旺财的怀里,总算是安全了。不过旺财身上臭烘烘的,吴尺很快又破口大骂起来:“王八蛋旺财,你他娘的不洗澡么。”

  旺财一边挥舞着大刀开路,一边骂骂咧咧:“你们这群狗官兵,纳命来,哇呀呀!”

  吴尺从旺财怀里探出头:“哇呀呀叫的好,叫出了气势。旺财狗娘养的,狗娘养的旺财,你再叫唤一声我听听。”

  “哇呀呀你这只贱鸟,回头老子扒了你的毛!”

  龙小凡一行人之所以能够杀出一条血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得益于蝗灾。

  这些厢军不可怕,地方治安军队。对于大昌来说,不过是一群三流军队,战斗力素来都是不堪一击。

  只不过,这些厢军骑上了战马,摇身一变就变成了骑兵。这个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骑兵,历来都是步兵的克星。从先秦就纵横漠北的匈奴,再到灭掉了北宋的女真,还有横扫欧亚的蒙元。这些都能看的,骑兵可怕的战斗力。

  河南之地,这些地方厢军摇身一变成了骑兵。龙小凡一行一百多人,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即便是,赵小金身边的大内高手护卫,也是无济于事。

  蝗灾的到来,使得战马受惊。当无数的蝗虫扑倒在战马身上的时候,战马就疯了。疯了的战马四下逃窜,龙小凡的手下瞅准时机,对着骑兵就是一顿砍瓜切菜。

  当军队被蝗灾冲散,变成了各自为战的时候。大内高手,就能展现出他们的威力了。

  而龙小凡所带的狗腿子们虽然单打独斗不行,群殴却素来没有对手。

  龙小凡带着狗腿子们北上抗击北凉的时候,狗腿子们伤亡甚小。这就归咎于,从小龙小凡打架打出来的。

  狗腿子们平素之间,早已就配合默契了。这在群战中,非常重要。

  等众人冲出来之后,灾民四散逃跑了,官兵们也是无心恋战。众人也不敢多耽,顺着小路继续奔逃。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身后没有了追兵。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的时候,众人在一处大山脚下,短暂的休息。

  随身携带的粮食没了,马车也没了。甚至于,连露营的帐篷也无。众人,今夜看来要露宿荒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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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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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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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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