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他,城中的那些老弱病残的将士们,也都胆战心惊,一颗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不知为何,将军一定要让他们躲起来,然后打开城门。
万一敌人冲进来,他们似乎只有举手投降这条路了,问题是这些老弱病残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即便是投降也不免遭遇杀身之祸。
谁知道就因为吕将军在城墙上抚琴一首,居然成功退敌。直到敌人退去之后,这些守将们才敢陆续的探出头来。
直到他们确定是敌人撤去兵力之后,整个雄州城上爆发出了雷鸣般的呼喊声。敌人逃了,雄州城保住了。
城中的傻子阿三,平日老实木讷,时不常的被人欺凌。几乎,他就是在被人欺凌中长大的。这使得傻子阿三变得愈发木讷,对旁人的欺凌愈加害怕。
可是,此时的阿三却成了雄州城的功臣。他的沉着冷静实则是傻不愣登,成功的吓退了敌人。让敌人觉得,一个家仆都如此的镇定自若,这城中一定有诈。
成了功臣的阿三,自此也被全城人所敬重。他不再忍饥挨饿,百姓们都把他当成了救命恩人一样对待。他们给阿三食物,给他吃的喝的。甚至于,把城中的城隍破庙打扫出来,给阿三居住。每日,都有百姓自愿轮流为其送饭。
而雄州城中,再也没有人再敢欺负阿三。有些童言无忌的孩童若是欺负了阿三,必被大人训斥。有些好事之徒欺负了阿三,必会惹来众人一顿胖揍。
就这样,一个傻子阿三,迎来了他的人生巅峰。后来的阿三一直活到了八十九岁,他的余生一直被雄州城的百姓当成恩人一样供奉着。衣食无忧的,度过了他混吃等死的一生。
大概,阿三是大昌国智力缺陷的人中,过的最幸福的一个了。
睿亲王乌多尔无功而返,成和郡王乌布舌功亏一篑。这对难兄难弟撤回了泰州城,而接下来他们面临的,将是粮食短缺的严重问题。
军中无粮,随时都有可能哗变。甚至于,一支军队就此彻底的报废。为此,回到泰州城的乌多尔必须尽快想办法。唯一的办法,整军待发,全线出击去进攻大昌。首战,集结全部兵力,打下义县,和龙小凡的神卫军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
而龙小凡这边,他们在宋大德援兵的支援下,终于安全撤回了义县县城。
击退了乌布舌的军队,宋大德马不停蹄的调兵回防,他不敢保证此时的雄州城还在不在。
而龙小凡也没有闲着,川字军的将士将奄奄一息的詹高山抬到了衙门:“快去请郎中,快去请郎中!”
此时的詹高山已经没有了意识,他的一张脸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惨白的可怕。川字军的将士们红了眼,自己的将军眼看就要不行了。
狗腿子旺财自告奋勇:“义县我熟,我去请郎中去。”
刚要迈步就走的旺财,被龙小凡一脚踢倒在地:“快,准备热水、鱼胶、瓷瓶、中空的竹枝、还有皂角刺,快!”
众人面面相觑一脸的懵逼,就连狗腿子们也都莫名其妙,直到龙小凡怒喝一声:“还不快去!”
最先反应过来的来福“哦”了一声:“小人这就去准备,这就去。”
詹高山最严重的就是失血过多,只要给他输血,就能救回他的一条命。问题是,你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血型。而龙小凡知道,一旦盲目的输错了血型,就会造成病人的死亡。
在二十世纪之前,西方医生已尝试过对失血过多的病人进行输血,但往往导致死亡。能够救活的个例很少,后来终于有人发现了血型的原因。
直到后来的奥地利维也纳病理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兰特斯坦纳发现输血失败的原因是由于某些人的血清导致另一些人的红细胞凝聚,但在某些组台却又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第二年,他从各位同事那里采集了血样,对红细胞进行了检测,发现它们存在两类抗原,才知道人类有四种不同的血型。
狗腿子来福算得上是智商在线的家伙,他很快就将龙小凡需要的器材准备好了。虽然,他不知道小王爷要来这些东西做什么。
“煮热水,热水!”龙小凡急匆匆的吩咐着,然后将这些器材放入热水消毒。
紧接着,他拿出一把匕首,对着众人说道:“每个人,取一点血放在各自的碗中,不必太多。”
这是做什么,歃血为盟么。旺财刚要问出口,可看到小王爷的脸色,他摸了摸自己的屁股,这个念头很快就打消了。
就连那些跟进来的川字军将士,也都一脸的不解。
直到龙小凡吼道:“想不想救你们的将军,想就快点做!”
这是有效的,一听说是这个。一名川字军的将士过来抢过龙小凡手里的匕首,对着手腕划了一道。
鲜血流进了碗中,直到龙小凡喊道:“够了,每个人都取这么多,我需要十几个人的。”
“让我来。”又有一个将士走了过来。
“我先来!”
“该我了...”
川字军的将士们争先恐后,他们都以为龙小凡要鲜血,大概是某种神灵祭祀。想用兄弟们的鲜血献祭,做一场法事来救活詹高山。
受于这个时代的愚昧无知,人们对于未知事物的理解,总会联想到神灵上去。
龙小凡也不跟他们解释,这东西跟他们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他取过这些放了血的瓷碗,在进行着自己的实验。
龙小凡知道自己是B型血,于是他也给自己接了一碗。狗腿子们大惊,纷纷劝阻着,被龙小凡一眼瞪了回去。
而那些川字军的将士,则是无比感激的看着龙小凡。对于古人们来说,血是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人的七窍灵魂都在肉体和血液里,小王爷为了救治詹将军,竟然不惜刺自己的血祭祀神灵。
川字军的将士们感动了,纷纷抢着喊道:“龙将军,用小人的血吧,小人血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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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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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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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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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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